根据上级通知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证持证人员每年需参加继续教育。2011年度继续教育现已开始,年底前结束,继续教育结束后将统一换发新证,未参加继续教育的将不予换发新证,原会计证废止,请所有持证人员尽快到所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手续,办理地点如下:
市直持证人员到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办理。电话:2065232
各县市区持证人员到所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
各县市区联系电话:
桃城区2681326 深州市3313963
武强县3822243 武邑县5712251
饶阳县7238511 枣强县8224256
安平县7526737 冀州市8621013
故城县5596869 阜城县4628853
景 县4222349
衡水市财政局
二O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