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
反对:女性对自己最好的保护,不是给强奸犯递保险套,而是有勇有谋有效的抗争,而社会舆论和法律,要为他们提供充分的支持。在这一点上,邓玉娇就是个典型的例子,如果当初她面对不轨之徒,选择的不是抽刀而是递套的话,那后果会是什么样呢?如果主动配合强奸犯,是否在获得安全的前提下,还能得到点意外的快感?如果据此,再往下“理性”地思考下去,是否还可以考虑让受强奸的妇女再收点钱,以把“损失”降低到更小的程度。如果这一切成立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将再没有强奸犯,他们都成了嫖客,而所有被害妇女,都不再是受害妇女,而成了“失足女”,这样的结果,是何其荒唐和悲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