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本帖不指责任何一方对错。更不倾向任何人。
连日来,看到大家对“王老太案”众说纷纭,各抒己见,理性分析,客观评论很是欣慰;因为大家对事件的关心和关注,充分说明了这个社会还是有热心和爱心的。
有人说:彭宇案使道德滑坡倒退30年,未免有些夸张,因为30年前,大家的互相关爱之心比现在要强很多,那时好人好事层出不穷。而现在呢??当遇到需要帮助的老人时,大家要首先考虑会不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该不该去帮?难道这不是倒退吗?因为考虑的过程就有可能间接的扼杀了鲜活的生命。
纵观前后,做好人难制度缺失是一大主因 ;在“许云鹤案”中,司法失去了权威,除了技术性能力的缺失之外,与一些法官推崇“司法职能不是明辨是非而是缓解矛盾”的理念有着莫大关系。司法没有了明辨是非的原始动力,缓解矛盾的愿望往往在事实上激化了矛盾。《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这一出于避免受害人无法举证对方过失而不得已承担所有损害的“热血法条”,却在实践中导致“冷血判决”——即使毫无侵权过失的公民,也可能被责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甚至包括见义勇为的好人在内。
连日来,看到大家对“王老太案”众说纷纭,各抒己见,理性分析,客观评论很是欣慰;因为大家对事件的关心和关注,充分说明了这个社会还是有热心和爱心的。
有人说:彭宇案使道德滑坡倒退30年,未免有些夸张,因为30年前,大家的互相关爱之心比现在要强很多,那时好人好事层出不穷。而现在呢??当遇到需要帮助的老人时,大家要首先考虑会不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该不该去帮?难道这不是倒退吗?因为考虑的过程就有可能间接的扼杀了鲜活的生命。
纵观前后,做好人难制度缺失是一大主因 ;在“许云鹤案”中,司法失去了权威,除了技术性能力的缺失之外,与一些法官推崇“司法职能不是明辨是非而是缓解矛盾”的理念有着莫大关系。司法没有了明辨是非的原始动力,缓解矛盾的愿望往往在事实上激化了矛盾。《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这一出于避免受害人无法举证对方过失而不得已承担所有损害的“热血法条”,却在实践中导致“冷血判决”——即使毫无侵权过失的公民,也可能被责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甚至包括见义勇为的好人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