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 但对于北墩组村民来说,事情还没有结束。6月5日,他们改选陆松柏为组长,希望他能带领村民把泰极化工赶走。 6月21日,县工作组没有作出泰极化工是否搬迁的答复,村民坐不住了,他们派出8个代表去镇里“讨个说法”。泰极化工老板陆永明去北墩组与村民协商,同意每年给北墩组3万元“补偿”,遭到村民拒绝。 6月24日晚上,村民用铁锁锁住泰极化工的大门,几小时后又打开。6月25日,北墩组村民委托陆松柏等人去泰极化工,要求就工厂搬迁一事进行谈判,陆永明答应了。正式谈判于两日后在村民嵇玉明家的晒场举行,钟管村干部姬学明旁听。 姬学明复述的事实经过得到各方一致认可。姬学明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当晚,北墩组村民最初不同意泰极化工继续在此经营,但泰极化工提出马上搬迁很难,要求用三年寻址及搬迁,为此,向北墩组交纳30万元“保证金”,比约定时间迟一年搬走,就给村里10万元。村民还提出,要求补偿6月份北墩组村民丵运砂石堵门和误工费等共5万元。陆永明等人到场外商量5分钟后回来,表示同意。双方最后签署了一份协议,商定泰极化工搬迁时间及“保证金”等相关事宜,陆永明和全体与会的北墩组村民均在协议书上签字。 陆松柏另外起草了一张收条:“今收到德清县泰极化工有限公司支付钟管村北墩组伍万元整,作为支付北墩组协商期的各项费用开支。”陆永明要求陆松柏提供一个银行账号,“明天把5万元打到账上”。 6月30日上午,陆松柏接到工商银行的电话,说他提供的账号少了一位数字,请他去一趟。陆松柏来到钟管镇工商银行门口时,被早已蹲守在此的警丵察关入警车。 8月5日,在即将超出羁押期限的最后一天下午,德清县检察院做出批准逮捕陆松柏的决定。家人随即为他从上海聘请了丁金坤等两位律师。丁金坤调查后认为,本案源于环境污染,村民多次要求化工厂搬迁无果,陆松柏任组长后,受本组村民委托与化工厂交涉搬迁,镇、村领导都知情,是正当的维丵权行为,不涉犯罪。 根据刑法规定,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北墩组村民希望泰极化工早日搬走,若马上搬走,连当年的土地租金都分文不收,足以证明,北墩组村民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泰极化工认为支付30万元保证金不是“真实意思”,完全可以不签协议,或者事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所以本案实质上是一个关于环境污染索赔的民事纠纷。 双方谈判中约定的化工厂另支付钟管村北墩组5万元,全体户主签字委托陆松柏代收,可见,这5万元开支费用并非归陆松柏个人,如果按照警方的逻辑,全体北墩组村民都涉嫌“敲诈勒索”,为何只抓陆松柏一人?化工厂同意支付并在收条上签字盖章,是合法的民事合意行为,与单方面“非法”“强行索取”的行为特征存在本质区别。如果事后化工厂对此笔费用开支有异议,完全可去法院打民事官司解决。 几乎所有了解此案的村民都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陆松柏是“冤枉”的。他们推测,此举可能是想通过羁押陆松柏让北墩组村民“认错,还钱,撕毁协议”。 7月22日晚上,钟管村支书沈建宏向陆松柏家人“捎话”,传达“镇上的意思”:向镇领导认个错、去信丵访办求个情、北墩组每家每户签个字,就可以放人。陆家人和北墩村民虽然心疼陆松柏在看守所“挨蚊子咬”,但他们始终不愿承认“环保维丵权”是错的。 丁金坤曾两次到看守所会见陆松柏。他说,陆松柏反复说一句话:“想不通,为集体做事,怎么会坐牢了?” 据报道,随着治理城市环境的力度加大,越来越多的化工厂从城市里迁走,乡村成为转移污染的新目标。但由于环评的乏力和招商引资对基层政丵府的政绩诱惑,化工企业正对乡村的环境造成重大影响。而农民为维护生存环境的努力,也因其法律知识的不足,以及维丵权渠道的不畅,多数陷入困境。 截至发稿时,德清县公丵安局、检察院均未接受《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要求。 ★ 转自搜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