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讨厌一个人,人前一副模样,人后另一副模样。我有时候觉得,这是种才能。至少,我一辈子都学不会的才能。而且,人本身就是多面化的。无所谓非要框定成一体。
而我那个同事,是这方面的精英。善于社交,会说话,有心计。这些,我都不讨厌。虽然,并不热衷。
让我无法忍受的事情是,她偷了我的东西。
刚开始去办公室,发现丢东西的时候,她还不想承认。直到另一个热心一点的同事说要去调公司的摄像头时,她才假惺惺的说,她只是拿回家看看。本来想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再偷偷放回去的。
我对她说,我很不开心她这种行为的时候,她居然觉得她那样只是任性的表现。并不认为自己做了什么特别不好的事情。虽然后来,我也不打算要回她拿的东西。但是心里总有个结,这个社会,真的什么人都有。每个人的功利心,贪念,一旦爆发,是那么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