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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的香港十大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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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晚上一个人的时候看。


1楼2011-08-21 10:04回复
    1.Hello Kitty藏尸案
    Hello Kitty藏尸案发生于1999年的香港,是轰动一时的杀人案。案中23岁女死者樊敏仪,遭多人禁锢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一个住宅单位,被迫饮尿、吃粪、严重殴打、燃烧身体,死后被肢解、烹尸,头颅被塞进一个Hello Kitty洋娃娃之内。
    三名行凶者陈文乐(案发时33岁)、梁胜祖(26岁)及梁伟伦(19岁)出庭应讯时,其中一人听到控方述说女受害人被虐打的情况后,仍发出嘻笑声。香港法官阮云道于2000年12月6日判案时形容:“被告丧心病狂、残忍、冷酷无情、堕落、暴力及恶毒,并非人类对待人类所能做出的行为。”
    2003年,该案件被香港人选为历来最轰动案件中第四位,仅次于1982年的雨夜屠夫、1974年跑马地纸盒藏尸案、及1992至93年的屯门色魔案。


    2楼2011-08-21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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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凶案发生后两个月,九龙马头围女童院内一名13岁女童阿芳、亦即第二被告梁胜祖的女友,向社工说自己做著相同的恶梦,梦中有人向她索回自己的头颅,她向社工倾诉时,将凶案和盘托出,社工于1999年5月24日报警。
      阿芳是案中的重要污点证人,她本身是问题少女,1999年农历新年期间,陈文乐邀请她及另一被告到事发单位居住。到处留宿的阿芳,有了固定居所,在案发期间,阿芳指有被告人曾以小便射向受害人口腔,又要求阿芳在鞋盒上大便,强逼受害人吃光。
      1999年5月26日,九龙油尖区警区一队探员,带同阿芳到达现场。阿芳疑因惧怕不敢上楼,只在楼下指出案发单位,警员带备口罩及以胶袋包脚,以防尸虫咬噬。当单位大门打开后,一阵尸臭味扑鼻而来;开灯后,Hello Kitty洋娃娃就在眼前不远,倚在走廊墙边。探员以铁枝轻刺公仔内收藏的头颅,感觉内有坚硬物体。由于死者人头未完全烹熟,洋娃娃仍渗出腥臭血水。单位内亦发现两个仍未洗净的不锈钢煲及瓦煲,相信是曾经烹煮人头的器皿。两煲周围满布尸虫,煲内甚至盛著充满恶臭的渣滓。
      法医官奉召到场后,在Hello Kitty内发现一个女性人头,洋娃娃的棉花满布尸虫,头骨已被人煲熟,由于皮肉及头发组织已被破坏,无法进行DNA化验。探员最终在现场检走一批重要证物,包括一个无门冰箱、一把铁锤及一个怀疑曾作烹尸用的瓦煲。
      警方随即追捕各被告,期望在记者报道前将疑凶拘捕。1999年5月27日,警方接获线报,派出4名探员到达葵涌石梨邨石宁楼17楼一单位,即时冲入单位。当时首被告陈文乐与妻子阿佩正在做饭;翌日,次被告梁胜祖主动投案,第三被告梁伟伦在报章上得知事件,逃往广西。
      由于知道梁已离境,警方遂将资料交给国际xingjing协助追捕,直至年2月14日,中国大陆公an在执行其他任务时巧遇梁伟伦,因他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遭公an扣押,其后得悉他在港被通缉,移交香港受审。


      5楼2011-08-21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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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10月9日,案件于香港高等法院开审,翌日成为香港多份报章的头条新闻。3名被告被控以谋杀罪、非法禁锢及阻止尸体合法殓葬共三项罪名。在调查初期,警方苦于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死者就是樊敏仪,但因被告已承认非法处理尸体等控罪,加上污点证人阿芳的口供,于是落案控告三人谋杀罪名。
        3名被告各自承认禁锢或阻止尸体合法殓葬,但全部否认谋杀罪,在自辩时亦互相推卸责任,如第二、三被告就声称一切都是受第一被告陈文乐所指使。后来的证人供词指陈为黑社会和胜和的成员。
        在开庭首日,死者男友吴志远、家姑及凶案现场楼下二楼的情侣,及楼上一住客均曾出庭作供。吴志远指1999年3月13日后,已再没有见过死者,家姑指案发当日有二人上门找死者,另外楼上、楼下住客亦曾听到单位传出女子的叫喊声。
        审讯期间,警员经常要将案中的重要证物Hello Kitty洋娃娃仔搬入法庭,亦要将女死者的头骨、藏尸冰箱及煮尸用的瓦煲呈堂,令法庭传出尸臭。当其中一名被告供述如何从椅子上跳下,以膝盖压在受害人身上时,另一名被告竟在庭上发笑。
        审讯时,庭外亦出现怪事。当辩方律师指被告只是非法处理尸体,根本不用谈得太多之际,庭上的灯闪动大作,庭内所有人都非常愕然。梁胜祖在晚上押返羁留所,深夜他向著看守员称:“我撞到鬼?(我碰见鬼)”,他指在庭上看到的女性,都是女死者樊敏仪的容貌。


        6楼2011-08-21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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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名被告被判终身监禁后,均提出上诉,但陈文乐与梁伟伦的申请被驳回,只有梁胜祖获准上诉。上诉庭法官在判词中指出,梁胜祖在死者遇害前一天没有到案发单位,而原审法官在引导陪审团时,虽有要求陪审员考虑梁胜祖是否与其余两被告“合谋”死受害人,但却没有引导他们考虑梁的“离开”,是否足以终止与另两人的“合谋”关系,上诉庭认为,原审程序上出现了重要错误,令定罪不稳妥,故推翻原判,案件发还重审。
          梁胜祖在上诉初期,否认有误杀,但重审时却改口承认误杀。辩方律师指梁的角色,与另外两名被告不同。当他目睹受害人痛极呼喊,一度鼓励受害人尽快还债,好让她早日获得释放;而梁当日亦亲自到警署投案自首;而他亦决心改过,在狱中参加基督教聚会接受教会薰陶;同时,自去年上诉得直之后,案件发还重审之后,他便一直感到困扰,故最后,他决定认罪。律师又表示梁至今已服刑五年,希望法官能考虑刑期的整体性而给予轻判。
          2004年3月,上诉庭法官高嘉乐基于案情严重,需时考虑适当的量刑起点,其后改判梁胜祖入狱18年。不过,梁于原审时承认非法禁锢及阻止尸体合法埋葬而被判刑9年,由于此罪名未提上诉,故定罪仍会维持。
          案中死者樊敏仪的头颅骨是案中唯一证物,在初审结束后,罕有地交由法医保存在红磡公众殓房,直至各犯人上诉程序结束,死者家人于2004年3月才获通知领回头胪,并于3月26日火化,灵位设于荃湾圆玄学院曜晖堂。女死者亦有一名儿子,于1998年出生。


          8楼2011-08-21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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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雨夜屠夫
            一九八二年二月三日凌晨四时天在下着毛毛雨尖沙咀区的夜生活已到了曲终人散的时侯但美麓华酒店一带店铺的霓虹招牌仍是灯火灿然好像不死心似的希望夜游人多留一刻。
            美丽华酒店旁的一列夜更的士在等候着兴尽的游人唤车归家。
            雨点打在的土的车头玻璃上水珠反射出那殷红色的霓虹灯光彩就像一滴滴的鲜血,滴在玻璃上。


            9楼2011-08-21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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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上的「水拨」,例像个毁尸灭迹的凶手,还不等人看得清楚,已把这些「血滴」迅速抹去。
              二十七岁的大华舞厅大班陈凤兰,这时在加拿芬道和金巴利道的一间夜店出来。
              十多岁就混迹欢场的陈凤兰今晚与旗下的两个「姊妹」宵夜时实在饮得痛快,人生欢愉的日子能有多少?日后怎样,谁可以料,反正现时有豪客捧场,有足够的阔气可把名酒当水喝,笑贫不笑娼的丑恶现实,难道这许多年还不知?
              踏着东颠西倒的脚步,三人时而高声大笑,时而拥作一团,但没有人对她们有太大的注意,因为在这纸醉金迷的地区,时将破晓,三个浓妆艳抹的女子在街上踏着醉步,互相调笑,大家都知道她们是甚么来路。
              酒醉三分醒,陈凤兰向两个跟她有差不多一样醉意的姊妹表示不需她们相送,因为她可以在美丽华酒店旁找到的士回家。
              跟她就左摇右晃的走她自己的路,一条引向死亡的路。
              尽管醉态可躬,但对这每条日凌晨都走惯的路,陈凤兰没有走错,只不过当她到了美丽华酒店旁之的士车龙处,三位的士司机都不肯接载这乘客,因为没人知道,她是否一登车就烂醉如泥,连要到那里也说不出,就是说得出,也没人敢担保她到时知道付钞和下车。
              世界上总有例外的情况,虽然排在车龙最前三辆的士都不肯载她,但第四辆的土司机,却让她开了车门,倒坐在司机位旁。
              陈凤兰说得出她要去的地方,但没人知道为何她家在油麻地,却叫司机驶往观塘。
              不过,司机没理会这许多,迅速将车在雨中向观塘。
              香港开埠百多年来,最耸人听闻的「雨夜屠夫案」,序幕就是这样的揭开了,陈凤兰成了第一个受害者,二十八岁的土司机林过云亦在这次之后,发现自己杀人上了瘾。
              林过云把陈凤兰载到观塘一回旋处时,陈凤兰突然酒气上涌,她本能的坐直,把头伸出车外,呕吐大作,林过云忙不迭的把她拉回车内,问她究竟要到观塘那里?
              一身酒气的陈凤兰,这时竟叫林过云把她送到牛池湾。
              对着一个这样醉酒乘客,作为的士司机还有甚么办法,送她到警局?陡增麻烦,推她下车?血本无归,只好如言的把她载到牛池湾,看她怎样。
              


              10楼2011-08-21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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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牛池湾的消防局,陈凤兰被推醒,间她在那里下车?她微微睁醉眼,迷迷糊糊的说要回尖沙咀柯士甸道。
                这实在令人心中有气。
                林过云一声不响,默默地驾车沿着悄静的马路前驶,拐弯,绕路,然后把车停了下来。
                但这里不是灯火通明的尖沙咀,而是幽暗寂静的土瓜湾贵州冲四号M前的路旁。
                陈凤兰根本不知自己身在何处,沿途上她只偶而模模糊糊说几句无人听懂的醉话。
                车停定了,她仍沉睡着,连林过云下了车也不知。
                下了车的林过云,走进安庆大厦,经过亮了灯的管理处,看不到有管理员,而电悌的门敞开了,他进了去,按了到二楼的掣,虽然他不认识车内的陈凤兰,但心里对她却有无比的恨意,是因为陈凤兰乱点鸳鸯的要他驾着的士东跑西去?是因为陈凤兰的呕吐令他呕心?这连他也不清楚。
                电梯在二楼停定,他掏出锁匙,开了家中的大门。
                凌晨将近五时,家里的人正在享受天亮前最熟睡的一觉,没人知道他回来,他取了条电线,轻声的把家门关上,再乘电梯到地下,然后回的士上。
                陈凤蔺没有醒过来,她把头斜倚在车门玻璃,一点戒备也没有,的士停车处周围也没人出现林过云的眼睛瞪着熟睡中的陈凤兰,两手在电线两端绕了一绕,两手用力拉了拉,试试电线的轫度是否足够勒死这个惹得他有无名憎厌的女子。
                他本想用利刀结果陈凤兰,但却赚这方法太残忍,而且会弄污车厢,所以觉得还是用电线理想。
                林过云把电线绕着陈凤兰的颈项,比一比长度,两眼迅速的向车前车后一瞟,不见有路人,于是猛然一用力,套紧那电线,把陈凤而的身躯拉了下来。
                除了倒下时本能地稍挪动一下手脚外,陈凤兰很本没反抗过,实在也醉得连反抗的知觉也没有,跟着就是身躯发软,再无声息。
                林过云把再无气息的陈凤兰半扶半抱的,趁管理处还末有人影,把尸体弄进电梯,抬回家中自己的房间。
                他把房门打开,发现睡在上格床的弟弟还没醒来,他轻手轻脚地把尸体放进自己的床底,稍为掩饰了一下。
                他不怕弟弟会发现这秘密,因为大家早有协议不碰对方的东西,而弟弟长期都遵守这协议。


                11楼2011-08-21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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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更不怕同住的父亲,妹妹和妹夫知道,因为彼此的房间隔了个大听,他们不会听到这边的动静,更少有走进他的房间。
                  一切妥当后,林过云回到他的车上,赶紧把车驶向美孚,将车交回给日更司机。
                  日更司机如常的接过的士,他不发现有甚么不妥,从林过云的面上和说话中并没有发现异状,因为他平日根本少与人交谈。
                  事实上,林过云不会表现出甚么异常的举动,因为对于刚才的事,林过云没有丝毫犯罪的感觉,地只是把一样令他憎恶的东西除去而已,所以心里反觉得有点快感。
                  交更之后,林过云加常回到家里,屋中的人刚起来,还未外出,但一如往常的,没有特别留意他。
                  他回房躺在床上,闭上眼,听着房外的动静。
                  一具任由摆布的裸尸呈现在眼前,林过云细意端详,盘算着怎样摆放,才可以用相机拍出如外国人体杂志的性器官镜头。
                  拿出相机,较好射灯的位置,林过云任意将尸体四肢屈曲,制造理想的角度,遇着已发硬的关节,就用强力胶纸黏贴使尸体屈曲,在拍硬照的同时,也拍录影带。
                  不知是兴奋还是惊慌,他觉得拿相机的手中的有点发抖,但他不理会这些了,尽情的在拍。
                  但令地遗憾的是,因为经验不够,射灯的位置放得太接近尸体的大腿,把那处的皮肤灼伤,影响yin部特写的效果。
                  照片拍完了,面临的是如何处理这尸体,他一面翻弄陈凤兰手袋内的东西,一边想办法。
                  手袋中有记事簿,有化妆品,还有五百元,他突然灵机一动,拿了那五百元塞进口袋里,把尸体放仔,拿着陈凤兰的手袋和衣物立即走到街上。
                  在街上转角处的五金店,用二百九十元买了把电锯,叫店主换上片幼齿锯片,立即赶回家去。
                  至于那些衣物和手袋,在买电锯前,已丢在离家不远的东方日报门外垃圾箱内。
                  他把旧报纸和家中没用的纸张敷在地上,再把尸体放在上面,把录影带放到活动摄影机上,将电锯插上电源往尸体上锯去。
                  在震耳的电锯尖声中,殷红的血随着锯片的滚动,带着肉屑飞溅出来,溅在樯上。


                  12楼2011-08-21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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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尸体就如没有骨般,迅即被分成七部分,包括头、两手、雨脚、上耳躯体和下耳躯体。
                    至于乳房部分,他就割下来,但因技术不好,把其中一个的乳蒂割去了。
                    这七部分的尸体被大量报纸及胶袋包好,由于血和肉屑溅在房中各处,林过云赶在家人回来前把一切清理乾净,至于那对乳房,他用胶盒装着,临时用白酒当防腐剂来浸着它,然后把盒放进床下。
                    傍晚时分,他接了日更交来的车,驶回家中,把包好的七截尸体,放进了车尾的行李箱内。
                    沿途载了几转客后,他想到要将尸体弃在无人发现的地方才可以。
                    一边驾车一边筹谋,他最后想到了沉尸海底之法,于是七时许驱车直往沙田海鲜舫附近,把七袋尸体抛进城门河里。
                    沙田城门河是流出大埔海,只要河水把尸体冲进海底里,茫茫大海,就再难有人会发现到。
                    事情办妥后,地驾车回市区,继续做生意,天亮交更,然后回家睡觉。
                    二月四日午间,林过云睡醒过来,他将拍摄陈凤兰尸体的彩色菲林拿到不同地点冲印公司冲印,这公司是用电恼和机械冲印影片,不需人手,这就不怕会被人揭穿这事。
                    现时的彩色冲印都是即日有取的,但取相后,效果却不理想,这可能是因为缺乏经验,而且器官附在尸上,难以作较佳的摆设,加果用刀把器官切出来,效果可能更好,于是决定抛弃电锯,改用手术刀,并学习解剖知织和人体结构。
                    他不知道为甚么会想到还有下次,只使得这事令人着迷,像吸毒般可以令人上瘾。
                    几天后,他把那洗净而放在家中的电锯带着一起上班,在快要收更时,把车驶大角咀樱桃街,把锯抛下了海中。
                    人算不如天算,陈凤兰的尸体没有被冲出大海,反而在沉尸后的一星期,即二十一日,被一批金门建筑公司的工人发现了头骨。
                    当日上午九时五十五分,这批工人乘搭浮泡到河中的桥趸工作,发现一个状似人头骨头的东西,附着头发在河面漂流,他将之捞起,发现是个真头骨,于是连忙报警。
                    警方到场后,开始沿城门河流域找寻尸体的其馀部份,直到傍晚五时,在距离发现人头处约一百码的浅滩,警员找到一个相机店的黄色大胶袋,拆开后,发现是一双齐口切断的人腿,警方将人头和腿带走化殓。
                    这消息成了当日的头条新闻,电台在午间已经播出,林过云亦听到了,为了进一步了解详情,他在当日出门上班时,把电视录影机较好了在晚上六时半录下电视台的新闻报道,两这录影带,曾录下陈凤兰的裸尸镜头。


                    13楼2011-08-21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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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翌日再派出蓝帽子警员和直升机,沿城门河巡搜,结果中午时分,在沙田富豪花园对开的城门河河道内,再找到一个胶袋,胶袋内是一后齐口切断的手臂,左手臂近肩处有纹身图案,那是一把蓝色的小刀,贯穿着一个红心,红心旁有一只飞翔的燕子。
                      这个胶袋被发现,是因为缚着僇袋的绳索部份松脱了,缠在一个桥趸上,胶袋半浮半沉,水流无法将之冲出大海。
                      警方的法医官此时亦证货了头骨和大腿是同属一人的,头骨和双腿并无伤痕,但断口处明显地是被如电锯一类的利器割开,头骨口腔有三只假门牙。
                      事后,法医官再证实那有纹身的手臂也是同属一死者的。
                      这只断臂上的纹身,对追寻陈凤兰的身世有莫大帮助。
                      当电视播出这新新闻后,陈凤兰的父亲陈石山就主功舆警方接触,警方立即安排认尸,但初步末能确定。
                      至翌日〔十三日〕陈石山找到陈凤兰的丈夫,再和自己的儿子和女儿再到殓房,结果凭尸体上假牙的牙托,右臂上的刀疤痕,手臂上的纹身图案,肯定了这就是陈凤兰。
                      不过,在随后的两日里,警方再找不到尸体的其馀部份,正当警方放弃找寻时,陈凤兰的另一裁尸体就在马鞍山一值地盘被发现。
                      当日是二月十五日,在下午一时半,地盘两名韩国工人见一只狗在海边抓嗅一些东西,其中一人上前查看,发现那是一具已见骨的人体躯干,于是赶走山狗,立即报警。
                      这截碎尸,是陈凤兰由颈至腰的部份,发现时只有少许肉附在上面,相信是被河水冲出了吐露港、再被冲到马鞍山。
                      七截的尸体就只找到六截,臀部一裁,始终找不到,可能已被海水冲出大海。
                      碎尸的身身份获得证实,但破案却无线索,警方最初怀疑是黑社会施行「家法」,以警惕反叛者,也怀疑是国际贩毒集团间斗争的牺牲者,但经过调查,并不发现有这些迹象。
                      查问过陈凤兰的亲友和舞客,一样找不到可疑之处。
                      陈凤兰的父亲陈石山就向新闻界表示,他相信女儿是被人有计划的谋杀。
                      他对这个十二岁离家,十七岁就误堕风尘的女儿惨遭如此下场感到痛心。
                      陈凤兰的姊姊则在事后忆述,在陈凤兰失踪后的第二晚,她梦中见到陈凤兰向她说要买海藻煮汤去骨火。


                      14楼2011-08-21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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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姊说凤兰的尸骨被沉于海底,这与海藻的「海」和去骨火的「骨」是不谋而合。
                        不过,这一切对破案都没有帮助,只是为市民增添一些茶馀饭后的助谈资料而已。而香港人忙碌的生活,很快也会把事情冲淡,碎尸案只哄动了几天,又归沉寂。
                        而警方在茫无头绪中,亦于三月十七日宣布悬红二万五千元,给予能提供破案人
                        也不知是风声紧抑或还未「瘾起」干第二次跟着下来的三、四个月林过云一如未发生过任何事般每日上班、下班、睡觉。
                        不过他开始购进更多和更好的摄影器材参看人体解剖的书籍和模型又买了两副手扣并将电线和一把利刀用纸袋包好藏在车上为第二次行动作好充份的准备。
                        对于驾夜更的士林过云有种特别的感受,尤其雨夜时开快车,因为下雨令他有种莫明的冲动。
                        他又觉得自己是「天父」所挑选出来的,自己应该侍奉「天父」,因为当独处时,「天父」总包围着他。
                        回想起杀陈凤兰的事,他发觉似乎对她并不憎恨,而对于这件事,他还有点害怕,但当动手杀她时,自己有点像处于梦幻中,觉得只是精神上坏的一面在活动。
                        无论他的思想是怎样矛盾,在差不多四个月之后,也就是八二年的五月二十九日,三十一岁的陈云洁成了第二个遇害者。
                        陈云洁是名已婚妇人,已有两子,在遇害前的半个月,她才到油麻地金喜来康乐中心当收银员帮补家计。
                        五月二十九巳凌晨五时,她下班后发觉正下着倾盆大雨,有同事叫她去打麻雀,但她急于回家看望两子,因此没有答允,步行到佐敦道与吴松街交界处,截着林过云之的土,回土瓜湾家中。
                        林过云驾车到了漆咸道近海底隧道处,眼见滂沱大雨,周围漆黑一片,他就把车停下,假说汽车出了毛病要下车看看。
                        查看过周围情况后,开了后边座位的车门,俯身到司机位太阳挡板处,取了藏有利刀的纸袋,抽出利刀,指吓陈云洁,然后取出手扣要陈云洁戴上。
                        陈云洁还以为遇上劫匪,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她只有自己带上这手扣,待得见到林过云把电线绕着她的颈时,一切已经迟了,雨声把她的呼喊声淹没了,雨点把她生命之火淋熄了。
                        林过云把车驶回安庆大厦家中门外,看更在打瞌睡,他又一次成功地把尸体用电梯运回家中,把尸体藏在床底,然后驾车去交更。


                        15楼2011-08-21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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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家后,见家人已外出,林过云搬出了陈云洁的尸体,把她的上衣和内衣裤脱光,把外边的长裙拉高至胸部,拍摄阴hu的特写,然后是乳房。
                          拍完了硬照,他较好活动摄影机的位置,开始为第一次「解剖」,并进行录影。
                          可能陈云洁的尸体骨节已开始发硬,难以摆布,林过云一边用力将尸体屈曲,一边向着尸体说:「唔该借歪。」
                          他割下了陈云洁的一对乳房、肾脏、直肠和卵巢,当动手割阴hu连子宫的部扮时,突然有人敲房门。
                          这时有人敲房门,实在非同小可,他先关了录影机,然后大声喝问:「谁?」
                          对方一开腔回答,林过云心头始稍宽,原来是幼弟和幼妹来找与他同房的弟弟,他着两人等等,稍事收拾一下,差不多十分钟,才把房门开了一条缝,探头外出着弟妹离去,因为房中只他一人,并叫他俩不要随便来敲门。
                          弟妹知他性情古怪,也不敢多问就离去。
                          林过云舒了口气,继续将阴hu连子宫的部份小心翼翼的用解剖刀割下,将乳房摆到放陈凤兰那乳房的胶盒内,肾脏、直肠和卵巢就放进一个棕色玻璃瓶中,用白酒浸着,阴hu连子宫就放进另一白色胶盒,也用白酒浸好作防腐作用。
                          解剖的工作既费神也费气力,交车后整天未睡过,再经过了几小时工作,林过云坐下来休息,盘算尸体加何处置,抛下城门河的办法已行不通的了。
                          他闭上眼睛,一边养神,一边回忆驾的士以来去过的地方。
                          突然他「霍」的从床上站起,在床底找出几天前从街角杂货店买回来的十多个麻包袋,再找出一批胶袋,将陈云洁的尸体用胶袋包好,再放进麻包袋里绑好先放进床底。
                          一切停当后,林过云发现好像有种血腥味留在房中不散,为审慎计,他跑进厨房,拿着地布湿满臭水,回房内把地面抹净。
                          快把地抹完时,同房的弟弟突然提早收工回来,见他在抹地,问他做甚么,他只简单的说:「地下污糟,所以要抹抹。」
                          其弟也就没追问下去,转身走出厅间很快,林过云又到公司取车开工,他载了几转客,跟着就把车驶回安庆大厦,从家中将放在麻包袋的尸体搬下,放进车屋箱。
                          虽然当时有其他住客和路人经过,但大家都以为他搬普通杂物,没有留意他。
                          他把车驾了到港岛铜锣湾,沿大坑道而驶,这处高尚住宅区平日已少人经过,这天夜里静得既无人又无车,他把车停在离警署一远处,把麻包袋往下边的山坡抛下去,一阵「沙沙」的声音过后,除了虫鸣声,一切又归静寂。


                          16楼2011-08-21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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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过云认为这是一个理想的弃尸地点,他曾驾车经过这里,发现山坡是矮榭丛林,乱草丛生,很多人把大小垃圾就是往山坡下一推就算的了。
                            这段路林过云是落旗行车的,咪表显示共需七十一元车费。
                            落旗行车,为的是免被车主怀疑,他在更纸上做了记号,显示这七十一元是没收到的。
                            对于用白酒浸人体标本,林过云始终认为不妥,于是在交更时,就以藉口想学制标本,问日更司机是否可用白酒,对方说应用防腐剂,防腐剂在仪器行就买得到。
                            交更后回家,林过云在月历上五月二十九日那天旁写着:
                            〔ACTION 2ND DONG`5∶15·A·M〕,
                            即第二次行动在早上五时十五分进行。
                            写完后,他记起第一次行动时忘了写下,于是把月历揭回年初处,在二月四日旁补记:
                            I·E·SEND`TO`PRINT`ACTIONSERIES 5 UNIT
                            即将红外线幻灯片拿去冲印,行动过程有五段,另在一月五日旁写着:
                            SE·RIOUS`ACTION`6:20A·M·ACTION`1ST·
                            即重要行动早上六时二十分,第一次行动。
                            由于相隔了四个月,因此林过云记错了,在错误的日子旁补记的。
                            遇上重要要的事情发生时,他都会在月历上作出纪录,这是习惯。
                            他也是个有收藏倾向的人,喜欢井井有条,所以一切的色情幻灯片及相片都分录做好目录。
                            做好了这一切,林过云就睡了过去,醒来时就把拍摄了陈云洁的相片拿到不同的公司冲印、以分散人们的注意力,再在荔枝角道一间仪器行买了防腐剂,然后回家。
                            他将白酒换上防腐液之后,发现那防腐液的味道很刺鼻,为怕家人嗅到,地把房中樟瑙饼弄碎,酒遍房中。


                            17楼2011-08-21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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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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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所有的受害女子,无论是美是丑,林过云对她们的面孔都似无兴趣,只集中注意她们的器官、每名受害者即使被拍了全身的照片,面部都是有东西掩盖的,有时是胶纸封眼,有时是被书本遮着了面部,这对于事后警方从过千张图片中分辨出死者身分增添不少困难。
                              梁秀云被拍的彩色硬照中,有一张是全身赤裸的,但眼部被透明胶纸封着,此外就是身上衣裙被扯高来拍摄的yin部特写镜头拍完硬照后,跟着就录影分尸过程,录影带是陈凤兰那卷的未用部分。
                              梁秀云的尸体是先被分开两截,然后再被割出器官,这些器官包括yin部和乳房,林过云将乳房放进载着陈凤兰、陈云洁乳房的胶盒内,阴丵部就与陈云洁的放在同一胶盒。
                              对于梁秀云的尸体,林过云也是将之用两个麻包袋载着,待开工时驾车往大坑道,弃在上次弃尸的山坡。林过云认为这个地点很好,最少不会像沙田的城门河般,陈凤兰的尸体被弃一星期即被发现。
                              林过云这时手上拥有的「藏品」包括了三对乳房、两个yin部、一对卯巢连直扬,一个子宫、一个肾脏、三段分尸的录影带和上千张图片。
                              这些「藏品」,不是单单用来收藏,据警方的消息说,林过云不时有拿这些东西出来欣赏。
                              如果我们将杀人上瘾譬如是吸毒,那么不杀人时,拿出那些器官来看,就等如瘾君子用美沙同来「顶瘾」。
                              梁秀云之后,林过云在只隔了半月,就进行了他第四次,也是最难忘的一次行动,而这受害人就是十七岁的女学生梁惠心。
                              从陈凤兰、陈云洁、梁秀云和梁惠心遇害的相距时间中可以看到林过云的「瘾」愈来愈深因为第一名死者与第二名死者的相距时间是差不多三个月第二和第三名死者是相距一个半月第三和第四名死者则相距只半个月如果林过云不被捕说不定以后每星期甚至每几天就有人遇害。
                              八二年七月二日晚上十时许梁惠心刚参加完在喜来登酒店学行的谢师宴与两同学一起离开大家谈到了今次的宴会,也谈到了对会考成绩的期望和升学就业的打算。无论真正的前途是否充满艰难险阻,但对一个中学生而言,那是充满了美丽的憧憬。
                              中学毕业,正好标志着她已长大成人。
                              梁惠心的两位同学在地铁站与她分手,当时天正下着细雨。
                              梁惠心独自前行,她心中想到会考成绩会怎样,是否足可令她找到一份好工作,她的入息,每一应拿多少回家,好令食指浩繁的父母在生活上可稍松一口气。


                              19楼2011-08-21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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