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dianli114.com/电力部门在岗生产人员的培训:
1.在岗生产人员应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
2.离开运行岗位3个月及以上的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运行方式的跟班实习,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工作;
3.生产人员调换岗位、所操作设备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200MW及以上机组主要岗位运行人员、地区(市)及以上供电企业调度部门的调度人员和220KV及以上变电所的值班人员,应定期进行仿真系统的培训;
5.所有生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现场急救方法,所有职工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