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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婚姻法来救房地产真是无耻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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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婚姻法来救房地产真是无耻之极
先来看两个案例:
1、甲乙要结婚了,双方的工作都不错收入也很好,甲有一套房子,虽然还在按揭,但做为婚房已
  然很是不错了。乙虽然没有房子,但由于收入不错,也有了一小笔存款。想着也不是炒房之人,甲
  方有了套房子也足够结婚之用了。然昨天一看到心新婚姻法出来,乙开始犹豫了,因为根据法律甲
  的房子将与他没有了任何关系,虽然婚后一起还贷也算自己一部份功劳,但补偿多少,怎个补法都
  将听天由命看甲的良心发现了。犹豫良久,乙得出一个结论,必须把自己现有的全部积蓄变成房子,
  这样才能把命运把握在自己手上。想通之后,乙又不禁为自己今后的生活发愁了,两套房子,装修
  的钱不知道从哪里出,婚礼费用从哪里出,生儿育女的费用从哪里出.....
  2、某老人预知自己命不久长了,想想这一辈子也没什么不遗憾所在。家产不说上等也还算过得去,
  唯一的儿子,早已成家立业,媳妇还算好,也能嘘寒问暖。但老人总有个想法,媳妇虽好,但现代的
  人也很难测,如果家产全让儿子继承了,万一过了几年二人又闹起了离婚,那家产之半数岂不便宜了
  外人。虽说立遗嘱可行,但现金以及细软之物甚是难以分清哪是留给儿子的,哪是夫妻共有的。昨日
  看了新婚姻法,不禁茅塞顿开。次日,老人便委托儿子将所有资产全以变现,而后为儿子买了一套房
  子,为了生活方便,与儿子同住,得媳妇细心照顾,终得善终。一日其儿子突然发达,揽得新妇归,
  媳妇方才发现,家里之产除却房子,其余亦不知作何用途去了,诉之法院,判之少量财产之后净身出
  户。可怜该妇人好为人妇,却落此下场,众人唏嘘不已。
从两个案例来看,这个法律,只有开发商笑到了最后。所有的穷苦人家都在法律的玩弄下只得悲惨人生
。其给人的提示就是:无论是未婚之士,或是将死之人,只有房子能为其资产起到保值和增值作用。
  本来结婚买一套房子就够了,现在却平白多一倍的刚需,本来老人的遗产有继承法处理,现在却被这
  个法律拉进来,老人也成了刚需。夫妻之间没了爱情,只多了算计,因为只要没算计好,法律将不会有
任何怜惜之情。
太无耻了,为了拯救房地产,把与大众息息相关的婚姻与家庭也绑架了进来。



IP属地:浙江1楼2011-08-15 05:5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