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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不能改变命运而是被命运左右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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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并没有决定世界的能力,我们的自由的感觉实则是一种假象,但这种假象是如此的迷人和如此的逼真,或者说可能的真相实际上永远无法达到:一个超宇宙的智慧无法存在,因此记忆所有过去与未来的设备不可能存在,因此这个宇宙尽管一直是单线索的以决定论的方式向前演化,但所有在其中的智慧都无法预测其演化方式,都无法知道自己的宿命,因为决定自己宿命的因素实在是太广泛了:万物之间皆有联系因果,而意识的自由确是可以真真切切可以感受的,正如同Matrix中被接管所有信息输入输出渠道的未来人类,虽然没有怀疑我们也是那样的一种悲惨境遇(我们的情况是这些信息的渠道太广泛以至于我们的意识没有足够的精力去接管或处理,这样我们的自由意识实际上与整个世界是无限联系起来的),因为历史的单一图象,所以意识与量子一样,也只是存在无穷可能,但瞬间内还是波涵塌陷,唯一选择一种状态,而且这种选择是内秉其先前状态的——这点是独断的和最值得争论的……
从脑开颅的一些实验中看到,所谓的自由意志是不存在的。有学者专家在人清醒状态下作开颅实验(脑内没有痛觉),将电极刺激脑的不同区域,然后让病人报告发生的感觉,发现往往病人报告的反应要迟半秒钟的时间,好就是说,当人认为他们爱想怎么就怎么的时候,其实脑细胞的活动早已开始了。这一点上,人是不受意志所控制的。可见“自由”只是人的一种意识幻觉。
在一个生物的肉体里,同它的心灵活动相对应的、以及同它的自觉活动或任何其他活动相对应的时空事件(考虑到它们的复杂结构和公认的物理化学的统计学解释),如果不是严格地决定的,无论如何也是统计地决定的。对于物理学家我要强调的是,和有些人所持的意见相反,依我看来,在这些时空事件中,量子的测不准性是起不了有关生物学上的作用的,除非是在减数分裂、自然突变和X射线诱发突变等这样一些事件中,提高了这些时空事件的纯粹偶然性的特性时,量子的测不准性才会起作用——这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很明显的,为大家所公认的。 为了进行论证,让我把这一点当作是一个事实,即假如不存在关于“宣称自己是一架纯粹的机器”的这种人所共知的不愉快的心情,那么,我相信,每一位没有偏见的生物学家都会这样看的。这是因为关于自己是一架纯粹的机器的这种说法,被认为是同直接内省所证明的自由意志相矛盾的。 但是直接经验本身,不管是如何的多种多样和如何的不一致,在逻辑上却是不会相互矛盾的。因此,让我们来看一下,我们能否从下面两个前提中引出正确的、不矛盾的结论来: (1)我的肉体作为一架纯粹的机器,是遵循自然界的定律而起作用的。 (2)然而,根据无可置辩的直接经验,我知道,我总是在指导着肉体的运动,并且能预见其结果,这些结果可能是决定一切的和十分重要的,在那种情况下,我感到要对运动负起全部责任。 我认为,从这两个事实得出的唯一可能的结论是,我——最广义上的我,就是说,凡是说过“我”或者感觉到“我”的每一个有意识的心灵——总是按照自然界的定律在控制着“原子运动”的人,如果有这样的人的话。 在文化界里,有些概念(那些概念在其他民族中曾经有过、或者仍然有着更广泛的含义)已经被限定了,并变得专门化了,要用它所要求的简单措词来表达这个结论,那是轻率的。用基督教的术语来说:“因此我是万能的上帝”,这句话听起来既是渎神的,又是狂妄的。不过请你暂时把这些涵义撇开不管,先考虑一下上面的结论,是否就是生物学家能够用以一下子证明上帝的存在和灵魂不朽的结论。 就其本身而言,这并不是一种新的真知灼见。据我所知,最早的记载可以追溯到大约2500年以前,或者还要早一些。根据早期的著名的奥义书,印度人在他们的思想里已经认识到阿特玛(ATHMAN,我)=梵(BRAHMAN)这一概念(即个人的自我等于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永恒的自我),这是一点也不渎神的,而是代表了对世上事件最深刻的洞察的精髓。所有吠檀多派(Vedanta)的学者,在学会了这句话以后,都努力地把这个最伟大的思想真正地融化在他们的心灵之中。 此外,许多世纪来的神秘主义者,每个人都独立地,但彼此完全和谐一致地(有点像理想气体中的粒子),描述了他或她一生的独特经验。这些经验可概括成一句话:我已成为上帝。 对于西方的意识形态来说,这种思想一直是陌生的,尽管叔本华和其他一些人支持这种思想;尽管那些真正的情侣,在他们互相凝视时,会意识到他们的思想和他们的喜悦,在数目上来说,已经是合二而一了——已不仅是相似或相等的了;一般说来,他们感情上过于激动而不能从事清晰的思维,在这方面他们也和神秘主义者很相像。 请允许我再作一些进一步的评论。意识从来不是在复数中被经验的,而只是在单数中被经验的。即使在意识分裂或双重人格的病理事例中,两个人格也是先后交替出现的,决不是同时出现的。诚然,我们在梦中同时扮演了许多角色,但这也不是没有差别的:我们总是其中的一个,我们总是以这个角色或那个角色的身份直接地行动和说话,而当我们常常热切地期待另一个人的回答或反应时,我们并不意识到这个事实,即恰恰是我们自己控制了他的言行,就像我们控制自己的言行一样。


  • Reality_Fan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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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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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没看明白,俺是白痴.我的大脑在这里也不能受控制了....楼主,您真伟大.


2025-07-26 01: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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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阮很可爱
  • 初级粉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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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一种冲动的活动,正如我们已经见到的那样,是单一地(univocally)决定的活动,在意识中存在一种动机。意志活动产生自不同动机之间的选择,不论是清楚地意识到还是模糊地意识到。因此,在冲动中,"我们自己活动的情感"(the feeling of our own activity)比起在意志中更少得到发展。由于后者涉及在各种冲动的动机之间作出一种抉择,因此"我们自己活动的情感"在意志中是随着"自由情感"(feeling of freedom)而产生的。 但是,如果自由是拥有意志的结果,是选择性意志的结果,那么两者的关系如此经常地被调换是如何发生的呢?我们不是说"我是自由的,因为我能行使意志",而是倾向于说下面的话,"我能行使意志,因为我是自由的"。这难道不是把因果关系混淆起来了吗?十分清楚,我们的自由意识只能在行使意志的力量中汲取源泉。囚徒之所以是不自由的,因为他的意志是无效的。囚徒一旦出狱,他将十分高兴,但这是愿望(wishing),而非意志。坚信我们做事的力量是行使意志所不可缺少的条件,它是活动的决心。那么,我们究竟如何解释下面的事实,即扎根于意志的自由意识却否认了它的起源,并且使它本身成为意志的原因,尽管实际上它不是原因而是结果呢? 我们知道,当我们按照自己的力量,不受外部障碍的阻止而采取行动时,我们是自由的。我们把通过我们自己的力量来采取的行动称作意志活动,并且把此视作我们自由的结果。但是,我们把什么东西假设为这种自由的原因呢?看来,这一点在因果的链条上出现了突然的断裂。我们说正是自由的概念排斥了任何一种因果的想法。这是因为,如果自由概念依赖于某种原因或其他东西,那么它便停止成为它所成为的东西--也就是它不再成为自由。自由和需要是相互排斥的。 现在,注意一下我们得出这一结论所经历的步骤。如果我们说正是意志概念排除了因果关系的任何想法,这种说法是难以证明为正确的。因为我们不知道一种意志的所有原因不能被认作该概念的必然含意。因此,能做的事情便是这样:排除因果关系的自由概念作为一个中间术语而**入,一方面意志服从于因果关系,而另一方面意志又不受因果关系的支配。现在,意志屈从于特定的因果关系,即自由的因果关系,而又不受一般因果关系的支配,即不受自然过程的因果关系的支配。 正是这一观点引起了"决定论"(determinism)和"非决定论"(indeterminism)之间的冲突,前者坚持主张"因果律"(the law of causation)的普遍有效性,而后者则是以自由为出发点。决定论者说道:"意志不可能是自由的,因为一种自由的意志不可能与世界过程的实际的因果联结相一致。自然规律将会被奇迹所取代。不!每种活动,不论看上去如何自由,一定是有其原因的。这是必然发生的事,动因无法帮助自身。"可是,非决定论者回答说:"意志是自由的,因为我们拥有意志自由的直接意识。自然的必然性与个人自由是对立的。但是,后者得到了内在良知声音的保证,要求动因对其每一项活动负责。"
自由意志的反对者坚持认为上述假设是一派胡言;而自由意志的追随者则认为这一假设是必要的。那么,论战的双方哪一方正确呢? 首先,我们必须认为,所有关于意志自由的伦理争论都是不适当的。这些争论会推动我们,它们可能会使我们倾心于人类意志自由的假设,但是却无法证明任何东西。即使否认意志的自由会危及良知的有效性,并动摇我们整个伦理体系的基础,科学仍会按其历程发展,如果能引用可靠的证据来证明意志不是自由的话。可是,幸亏情况不是这样。不论哪种理论守住了阵地,实践始终未被问津。你们可能记得康德(Kant)曾经说过:"唯有在自由观念下行事的每个人,他的活动实际上是自由的。也就是说,他受到自由所必然携带的一切规律的支配,正如他的意志被证明不受理论哲学满足的约束一样。"不容否认的事实是,我们具有的自由意识使得宿命论(fatalism)成为不可能,除非这种意识本身也被认为包含在普遍的因果关系(causal nexus)之中。因为这种自由意识告诉我们,我们具有的活动力量不受任何一种强制力量的有意驱使,不管这种强制力量是来自外部还是来自内部。但是,这种自由意识并没有告诉我们,我们的活动是没有原因的。意志自由的捍卫者和反对者在他们混淆强制的力量和原因方面很少达成一致意见。确实,这两者是完全不相容的概念,我们不能说地球被迫转动,但是我们却可以说人类被迫去死。只有一个人知道他是自由的,方才可以被强制。宿命论者所犯的错误是摧毁了自由,并用强制取代了自由的位置,强制实际上是产生于自由的一种条件,但是,如果没有自由,也就无法把强制构想出来。 因此,如果我们从自由的本身意义上看待自由概念的话,我们将会说,"意志是自由的"。因为在一个有目的的随意活动中起阻碍作用的任何东西,在意识看来都被感受为是一种强制,而意志便是这种强制的对立物。自由和强制是一对相对而互补的概念,它们必然与意识相联系。在意识之外,它们都是想象的概念,只有一种神话般的想象可以将它们与事物联系起来。如果我们说,"地球屈从于强制,因为它绕着太阳转",我们可能正好断言了太阳的自由,因为它使行星转动。



  • 小阮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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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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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巴特(Herbart)曾在某个地方讲过:"如果我们认为自己是不自由的,那么我们实际上就是不自由的了。但是,如果我们把自由归之于我们自己,那么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实际上是自由的。"我们也可以用同样的话这样讲:"如果我们知道一种现象的原因,那么接下来必然是该现象确有原因。但是如果我们不知道一种现象的原因,那么这并不意味着它没有原因。"这一错误的推论恰恰是绝对的非决定论(absolute indeterminism)的追随者们在作结论时提出的。他们作出这一推论的前提是,我们无法在意识中发现决定意志的一切原因,意志本身便是我们活动的首要原因。 有人试图通过进一步的肯定论据来支持来自意识的这种否定证据。我们被告知,在自然界中,每个发生的事件都以事物的先前情况为先决条件,而每个发生的事件是事物不可避免的结果。这种先前的情况本身必须有一个先行者,如此等等。但是,对于这种无限系列的开端,我们必须假设一种原始的、自发的冲动,如果这个世界的起源变得可以理解的话。现在,如果一旦表明某个方面处于普遍的因果关系之外的话,那么去想象在世界的发展历程中产生的任何数量的因果联结系列,而且每一种系列均有其特定的开端,将不存在任何困难。如果我现在实施某种随意活动,那么,这一事实以及它的一切结果都意味着一种新系列的开始,它们的每一项(term)均由自然原因所决定,除了第一项外,因为它超越自然原因能达到的范围。 在这一争论中有两个弱点。首先,关于事物的第一个开端之假设对意识来说是不可能的,不论图景般地描绘还是概念般地描绘;其次,即使假设了世界的第一开端,那么,类似的开端能在世界发展的过程中发生的假设将成为一种类比的推论,这种推论缺乏一切肯定的基础。
在赞成或反对意志自由的这种或那种争辩中,基本错误越陷越深。这种基本的错误表现为,对整个问题的考虑仅在自然的因果关系(natural causation)的概念下进行。首先,把它作为一个心理经验的问题来陈述。如果我们从这一观点出发对它进行考虑,我们便可以立即看到,心理原因,无论是随意活动的心理原因还是意识的其他表现的心理原因,是不可能完全被发现的,原因在于下述两点:第一,它们存在于意识之外,而且属于一系列难以达到的过去经验;第二,它们形成了更为普遍的意识连结的一部分,个体的心理仅仅构成了其中的一个环节。你们知道,个体意志的一般方向是由"社会的集体意志"(collective will of the community)决定的,在这个社会的集体意志中生活着意志的拥有者。尤其在这种联结中,我们发现有理由相信,我们的心理生活的因果关系在自然的因果关系的规律(例如因果相等的规律)之下是无法立即予以归类的。 三 根据自然界的因果律试图构筑一个民族的历史或人类的历史不仅在实践中是徒劳的,而且在原则上也是错误的。如果个人能够说,除了他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所从事的活动以外,他还能以其他方式行事,那么我们也一定能够在谈论历史的每一个事件时说,它可能以不同方式发生。在这两种情形里,自然的因果关系缺乏其必要性。对于历史事件和个体的随意活动来说,我们只能引证决定性的动机,我们无法证明强制的原因。在这一方面,历史事件的概念和随意活动的概念恰巧是相等的。唯一的区别是,一个涉及社会,另一个则涉及个体。 一个社会的普遍意志仅仅存在于大批个体意志的表现之中。个体和他的随意活动包含在越来越普遍的意志的同心圆中,首先发生的是个体所直接隶属的小型社会的普遍意志;然后,个体带着这种意志屈从于较大社会的意志;接着,个体带着这种较大的社会意志又隶属于更加综合性的意志;如此等等。个体在其中所处的关系成为他随意活动的主要决定因素。但是,一个社会的普遍意志通常又反过来为更有能量的一些个体的意志所左右,而这种更有能量的个体为社会大多数成员的个体意志所默许。 意志表现的频率与意志效应的大小成反比,这是写在历史上的一条规则。通过全民行动而使历史进程发生突然改变是极其罕见的事情。我们可以提到社会中_遍意志活动的一些事件,可以说它们构成了历史的里程碑。在事件与事件之间的时间间隔中,普遍意志大部分是不活跃的;尽管在社会内部发生了一些变化,而且在方向上时而向这边时而又向那边摆动,但是它们并不具有根本的重要性:它们像个体的意志在服从于冲动和情绪(个体的生活方式在这些冲动和情绪下暴露无遗)时发生的变化一样。由少数杰出人士的普遍意志所作出的决定已经让位于一些几乎注意不到的影响,这些影响所起的作用是相似的,并且通过外部条件或内部变更之方式而直接或间接地起作用。 正如我们所了解的那样,个体意志的主要决定因素是社会意志。在动荡的年代,事件的发展进程往往把个体也卷了进去,而在这些时期,当普遍意志不活跃时,社会就处于我们所谓的平衡状态。但是,从先前历史产生的社会情况,从外部的自然原因产生的社会情况,以及从特别有力的个体意志的干预中所产生的社会情况,必然会在事物的普遍进程中对个体的随意活动产生决定性影响;因此,人们只能期望在头等重要的历史事件之间消逝的长久间隔中,社会的恒定情况将会使组成该社会的一些个体的随意活动带有某种一致性。


  • 小阮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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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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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否以因果方式操作,如果是这样的话,这种因果关系的形式是什么,这些问题当然是统计考察的粗略平均数所无法决定的。
个人因素以各种方式与决定意志的其他一些因素发生冲突。于是,普遍意志为个体意志的决定提供了原因,但是它仍然让个人因素去决定由普遍意志所瞄准的结果是否也会成为个体意志的目标。一种决定性的影响以同样方式继续由整个社会中的社会状态来加以实施,并且在个体所属的职业圈子里由社会状态来继续实施;但是这里需要再次强调的是,意志的独立活动没有个人因素的决定性协作是不可能实施的。 现在的问题,这种个人因素是什么?在意志的所有决定因素中哪种因素是不可缺少的?当我们考虑了决定活动的外部原因的每一种原因时,我们仍然发现意志是非决定的。因此,我们必须称这些外部条件不是原因,而是动机(motives),它们不是意志的原因,而是意志的动机。在原因和动机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原因必然会产生结果,可是动机就不是这样了。确实,一个原因也有可能是无效的,或者其结果发生了改变,这是由于出现了第二种原因或相反的原因而引起的,但是即使到了那时,结果仍然显示出原因的迹象,而且以可以测量的形式显示出原因的迹象。一种动机可以决定意志,也可以不决定意志;如果情况属于后者,那么便不会产生任何明显的结果。 动机和意志的联结的不确定性是由于(而且仅仅是由于)个人因素的存在。由于这个缘故,所有的动机看来都不足以对随意活动作出完整的解释;它们不可能是强制的原因,但是却保留着部分的决定作用。至于意志的动机之所以不足以对它作出解释,仅仅因为个人因素本身的性质和它与外部因素的协作方式完全不为人们所了解。与此同时,一个无效的动机对完整的意志不留下任何痕迹,这一事实导致一种推论,即外部动机和内部因素并不像自然界中的大多数原因那样进行合作,而是人格(personality)成为活动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说,我们可以不谈"个人因素",因为那种表述方法意味着其他因素的同时合作。由于随意活动的一切直接原因都形成自人格,我们必须从人格的深层之处寻找意志的起源--也就是从性格(character)中去寻找。 性格是随意活动的唯一的直接原因。动机不过是随意活动的中介原因。在性格的动机作用和因果关系之间存在着这样一种基本差别--动机是通过密切考察一种活动的外部条件而被直接提供的,或者至少是被这样决定的,可是因果关系的最终基础对我们来说仍然一无所知,因为它们涉及个体心理发展的一系列心理条件。 我们根据一个人的性格对外部动机所作的反应来对一个人进行评估。那就是说,我们根据一个人的随意活动来判断一个人的性格;我们从随意活动的效果来确定一个人的性格,而且,除了根据这些效果作出判断以外,无法再用其他办法来加以界定。可是,人格的真正性质至今还是一个谜。因此,不论何时,当我们达到解决这些哲学问题的限度时,还留下最后一个问题,它是我们无法解开的一个谜。但是,在这种情形里,那个棘手的难点似乎清楚地摆在我们面前,它位于一系列可认识的原因和结果中间。决定意志的动机是自然的因果关系链条中的一部分。然而,个人性格(它能单独构成意志)在这因果关系中无法安排一个位置。因此我们无法立即地和经验主义地决定,就个体之间和社会之间存在的每种差别的根源和起源而言,人格本身是隶属于自然的因果关系的。 据说,一个人的性格是空气和光、营养和气候、教育和命运的结果。它是由所有这些影响所决定的,正像任何其他自然现象一样。这种断言是无法论证的。性格本身有助于决定教育和命运,这一假设意味着,在某种程度上说,它是一种原因的结果。心理遗传的一些事实使得以下情况极其可能,如果我们的调查能够渗透到个体生活的真正开端,我们便该发现一种独立人格的核心,它并非从外面可以决定的,因为它是先于一切外部决定的。 可是,另一方面,一种求助于经验的证明方法同样无法证明性格不是外部影响的产物。如果两个人的全部生活历程绝对一致,那么他们的性格特征会不会表现出一致性呢?我们说不准,因为这种情况在经验中从未实现过。只要经验的缺乏容许在这个问题上作出任何回答,我们就该假设真理存在于两个极端之间某个地方:性格部分地是生活条件的结果,部分地则是人格的先天拥有。但是,关于性格的因果关系的进一步问题并未由该回答予以解答,因为性格的开端并非个体生活引发的,它仍有可能是某些更为普遍的因果关系的条件。


  • micsmith
  • 初级粉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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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个简单问题,我抛一枚硬币
按照因果律,它应该是正面还是反面?


  • 小阮很可爱
  • 初级粉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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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确实改变不了命运


  • 小阮很可爱
  • 初级粉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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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用自然因果链条否定了自由意志的存在...很有道理...


2025-07-26 01: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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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阮很可爱
  • 初级粉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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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普拉斯信条还全面的决定论...不得不顶...


  • 世界是宿命的
  • 初级粉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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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丶甲鱼灬
  • 核心吧友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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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
能稍微稍微解释一下么,
真心不太懂阿、


  • 我自久有凌云志
  • 初级粉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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啰嗦的说这种浅显的概念,啧啧
又怎么样?嗯?结论呢?脑残
还理解错误,推理错误.还有比你更脑残的吗?


  • 我自久有凌云志
  • 初级粉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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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弱智呢.
楼主认为人的主观没有意义.所以人主观怎么样结果都一样咯.猪脑
你不来也一样,你自杀也一样的.如果你死了说明你一定会死.懂吗?


  • 我自久有凌云志
  • 初级粉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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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只有一个,还怎么左右?嗯?
你想死还死不了?难道你想死就说明你不想死也一定会死?猪脑
什么智商.
这么懦弱自卑这么胆小这么萎靡堕落的,还找各种借口.啧啧
话都说不简练,说不清楚简练的就是自己不懂,这道理你都不明白吗?猪脑.有没有逻辑思维?傻子
你自己主观作用没意义?嗯?难道主观源自客观就不是主观了?
苹果等于种子啊?是不是你等于一个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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