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说些啥子哟,越传越厉害~~ 给你个官方消息吧
是生小孩,然后出现羊水酸结(据说就算在北京那些大医院出现这个情况都需要家属马上做出决定,不然也会死人)
最后女的死了,肚子小孩也死了。 女的是郎溪甘溪人
女方要120万,要求赔偿
后来请有关医疗部门做出鉴定不是医疗事故。
但是死者家属坚持要120万。县领导 以政法委书记带头成立事件小组前去做工作协商。但是死者家属加持要120
出现这种情况不外乎有2个渠道:一,走司法程序(打官司) 二,双方坐下来协商。
死者方要求走司法程序,但是不同意把尸体运往殡仪馆停放。
然后一直协商未果,县**局发出告知函。于11日早上10.30前必须把尸体运往殡仪馆因为医院还有其他病人以为这件事都被迫转院。
应死者方要求说等死者老公回印江了再说,(死者老公在广州打工,于下午12时许赶到印江)所以早上没有实行强制执行。死者老公到后也是坚持120万而且不同意把死者尸体运往殡仪馆于是县领导做出决定要求下午17时30分不把死者尸体运往殡仪馆就强制执行。 下午3点左右死者从郎溪带来亲戚朋友2百于人。
最后就是结果~大家应该很多都在场看到或听说了。 被强制执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