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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y-闪文】搜狐有闪耀一部分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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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贴多少.


1楼2011-08-11 14:38回复
    这让我一直感觉疑惑,因为对魔族来说,年龄是很重要的判断依据。这显然和人类年龄无关,但是作为吸血鬼或者魔鬼,所有的能力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也就是说,年长的吸血鬼驾驭年少的吸血鬼,老魔鬼驾驭小魔鬼,千百年来一直如此,从未有过任何特例。
    尽管从表面上看,塞巴斯蒂安对伯爵和我毕恭毕敬,没有任何不妥或者越职行为,但是私下里,他超强的办事能力和极度完美的外表总让我感觉心悸。虽然我手腕上的牙痕已经在我复苏记忆的时候消退了,我的皮肤恢复如初,但是我始终记得,在潮湿阴冷的地宫里,他炽热而冰冷的口唇,以及滚烫鲜血流过手腕的刺痛感。
    不,我并不恨他。我甚至还有一点点喜欢他。当然这种喜欢无法和对伯爵的爱相比,但就好像是一种莫名其妙的好感。我听说,任何能力强大的吸血鬼,在他们的牙齿里都会含有一种特殊的毒素,会让被吸食鲜血的人对自己产生依恋。这也是为什么吸血鬼们都会选择自己的“直系”担任贴身仆从的原因。
    而这位塞巴斯蒂安先生显然是个迷。
    同时,在搬迁的时候,伯爵也一并遣退了所有的仆役,他自己说是希望在新生活中建立和我两个人的“私密空间”,塞巴斯蒂安则表示其根本原因是财政透支的伯爵无力支付第二个仆人的薪水。
    他是正确的。其实薪水问题还是其次,只要有了塞巴斯蒂安,你根本不会再需要第二个仆人。
    我和伯爵的作息时间不同(我要上课,而且我也不像他那样畏惧阳光),当我起床的时候,房间里一个人也没有,但是热气腾腾的早餐已经准备好了(通常是一杯加热后的番茄汁和三明治拼盘之类的)。家里只有我一个人需要吃早餐,他和伯爵只喝血就够了。人们常说吸血鬼根本没有味觉,如果这是真的,我实在难以想象塞巴斯蒂安到底是如何调制各种料理,因为他做的每一种东西都很好吃。
    当我下课回家的时候,如果天已经黑了,我有时会看到他拿着伯爵的衣服袋子从骑士桥那边的高级干洗店走出来。他和伯爵一样优雅从容,热衷完美,衬衫上看不到一丝皱褶。但是伯爵有他来服侍,一直保持这样很容易。但我却从未见过塞巴斯蒂安熨烫任何一件自己的衣服,或是满脸尘土地打扫房间。无论房间有多乱,甚至是昂贵的厚羊毛地毯上溅上了番茄汁,当我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一切总会恢复原状。我知道很多能力强大的吸血鬼和魔鬼一样会魔法,可以召唤神的力量(比如原来的我就可以召唤哈迪斯),大概塞巴斯蒂安也是其中之一?


    3楼2011-08-11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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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22 17: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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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是想不通,一个像他那样强大的吸血鬼,为什么会臣服伯爵,甘于为他(以及为我)天天做这些熨烫衣服和打扫房间的琐事。至少在我看来,他显然乐于其中。
      至于我和伯爵,一切都还是老样子。我是说,三百年前的老样子。当我还是个人类少女的时候,他的风度和优雅曾经令我着迷,我认为他就是一个完美无缺的黑暗天使,高高在上,只要他用翅膀尖上的羽毛轻轻拂一下我的头发,我就忘乎所以,完全醉倒在他的怀抱里。但事实并不是这个样子的。
      事实是乏味而残酷的。对魔鬼奥黛尔来说,他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普通的吸血鬼。不普通的地方是他很帅,他曾经是罗马尼亚高贵的王子,拥有无限的疆土和财富。不过既然他现在已经穷得卖掉了城堡,那点过去的家底也不值一提了。何况我也没有薇拉那么肤浅,只看外表就会动心。
      于是随着我的记忆一点一点恢复,我们的关系好像又回到了三百年前。他仍然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也依然爱他,但却没有了当初的盲从和炽热。尤其是,当你看到他不小心被阳光烧焦,在房间里蓬头垢面地窜来窜去;或者是他的购物欲发作,一夜之间买回了满屋子完全没有必要的垃圾;更别说你还得忍受他时不时爆发的坏脾气。顺带一提,虽然他一般都不喝酒,谎称对酒精过敏,但那是因为他怕自己醉得不省人事。那时候他会仪态全失,和街道上的流浪汉没有任何区别。和他住在一起之后,我不幸已看过这场面许多次了。
      这些还不是最糟糕的。我拥有六百年魔鬼的记忆,但是我的外表仍然只是一个人类少女。虽然我在一点点蜕变成为魔鬼,恢复我强大的魔法和不死的身体,但是我始终拥有一半人类的灵魂。也就是说,当我看到伯爵和其他女孩在一起,我会嫉妒。尽管我知道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近乎百分百的可能),那只是他一丝不苟的餐前礼仪。
      那些女孩最终会消失,而我则住在他的房子里,与他朝夕相对。
      他说过他爱我。
      但我还是会嫉妒。尽管我根深蒂固的骄傲词典里根本没有这个编制,但我知道自己在嫉妒。
      我痛恨这一点。
      


      4楼2011-08-11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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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夏天的时候我们去了巴黎度假,感觉很奇妙。我是说,作为人类的奥黛尔并没有真正去过巴黎,但是当我到那里的时候,一切却又是那么熟悉。我仍然可以嗅出上个世纪哲学与政治思辨的硝烟、大**的鲜血,还有贵妇人沙龙羽扇后面扑扇的香粉。巴黎变了,但是塞纳河却一直没有变。右岸多了几座不合时宜的玻璃金字塔,但是卢浮宫的建筑本身并没有变。
        伯爵喜欢画廊和博物馆。这我以前就提过了,一直以来,他对古典艺术情有独钟。他说那是我对他的影响。但是我真的记不起来。也许是前世的奥黛尔?大概吧,反正我的记忆还没有恢复到那个程度。
        这天是周五,太阳早就已经下山了,但是卢浮宫还开着门。我看了一眼开放时间,到晚上十点。这对吸血鬼游客来说还真是方便。
        就像我说过的,作为人类的奥黛尔并没有亲身来过巴黎,当然更没有来过卢浮宫。但是魔鬼奥黛尔显然来过,而且不止一次。我很想知道,当魔鬼奥黛尔在这里的时候,伯爵是不是像现在一样陪伴在她身边。因为我想不起来,所以我把头转向伯爵,打算直接问问他看。
        但是伯爵并没有在看着我。
        法国雕塑展馆里人很多,但我却一瞬间穿过人群看到了那个女孩。别致的紫色丝绸长裙一闪而过,我没有看到她的脸,却看到了一朵鲜红色的罂粟花。花瓣是勾人的艳红,花心处却突然变深,成为神秘的黑。在黑色的正中央,聚合的花蕊像白色的牙齿,狠狠咬下去,然后再从花蕊的缝隙中渗出血来。女孩有一头像希腊雕塑那样鬈曲蓬松的金发。那朵娇艳的罂粟花就插在她松松绾起的发辫里。
        她似乎知道我在看她,于是转过头对我微笑了一下。但我还是没有看清楚她的样子。坦白说,那个微笑是很随意而温和的,就好像你在街上碰到一个好心肠的陌生人,那种微微的点头致意。但又并非全然如此。我看到她像罂粟花一样艳红色的唇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明显的弧度,然后就放下了。可能是那个笑容收敛得太快,还没有完全显露就消失了,给人一种距离感,好像刚刚那个微笑是装出来的,其实对方根本不在乎自己——或者更糟,那个一闪而逝的微笑就好像是一个嘲讽,就好像站在这里的我只不过是一个赤裸裸的玩笑。
        


        5楼2011-08-11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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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挣扎起来。他很快就放下了我,神色恢复了原本的恭谨和陌生,仿佛在他和我之前筑起了一道水闸,登时隔断了温和的水流,我的世界一片冰冷。
          我的头开始疼了。我确实对塞巴斯蒂安有好感,但也只限于好感而已。我绝对想不到有这样一天,我光着脚坐在他的床上,而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但是我并不想让他走。我想让那种温暖的感觉回来,那种被湖水包围的抚慰的感觉。因为它可以让我忘记大地,忘记呼吸,只在深沉温暖的湖水中央沉睡,被水草缠绕,被睡莲簇拥,慢慢漂浮、融化,慢慢也变成一汪水,溶进月光下池塘的潋滟里。
          “奥黛尔小姐,你累了,”柔和的声音水波一样浸入我的耳朵,清凉的玻璃杯边缘贴上了我的嘴唇,“喝下这个,睡吧……”
          我听话地张开嘴吞咽,并没有问杯子里的液体是什么。开着的窗子那边淡紫色的纱帘像蝴蝶的翅膀一样飘飞,夏日夜晚的微风送来睡莲和不知什么植物的香气。我还隐约听到了流水声,但我没有力气开口。
          我感觉自己是在做梦。
          我一定是在做梦。因为我感觉不到脚趾的疼痛,因为眼前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了模糊的半色调,而我竟然飘浮在半空中。
          我看到那对湖水蓝的眼瞳,从某个遥远的地方静静地凝视我。然后它们越来越近,越来越近,近到合二为一,聚合成一汪波光闪烁的小池塘,而我正在湖水正中。
          温暖的湖水缓缓漫上了我的身体,柔软的水草抚摸着我赤裸的皮肤。我喘不过来气,我觉得自己就要溺死在湖底了,便伸出手拼命抓,想抓住什么可以让我浮出水面的东西。
          我抓到了一条手臂。修长而强壮,我把它紧紧抱在自己怀里。我抬起头,以为会看到一对熟悉而冰冷的灰色眼睛,像以往无数个夜晚那样,安抚我紧张的神经。但我此刻看到的却是蔚蓝色的眼瞳,发出一种我从未见过的炽热的光,让原本清凉的湖水瞬间变得滚烫,带着迷惑和麻醉,包裹了我的身体。当我意识到自己人在何处,当我意识到想要挣扎的时候,已经徒劳无功。
          滚烫的湖水渗入了我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浸润的空气里充满了睡莲的味道。
          我在氤氲的水汽中沉入梦乡。在模模糊糊的梦境里,我好像看到了卢浮宫那个背生双翼的少年。他睁开眼睛对我微笑,全身散发出炫目耀眼的象牙白光芒。
          


          8楼2011-08-11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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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妈妈正在厨房里做早餐。
            远远我就闻到黄油酥皮的味道,令人垂涎欲滴。那是我最爱的奶酪火腿千层酥,妈妈的拿手绝活。她常说,就算在巴黎也吃不到这么好吃的croissant。我并没有去过巴黎,但是我绝对相信她。
            洗漱完毕坐在餐桌前,冒着热气的红茶已经沏好,我从冰箱里拿出牛奶,再夹了一块方糖放进去。我很喜欢英国茶。有时候我甚至怀疑,这就是我最终决定去伦敦读书的原因。
            “昨晚睡得好吗?”妈妈把一块刚烤好的千层酥放在我的盘子里。她用一只崭新的烤箱手套端着烤盘,手套上布满了红色的罂粟花。我死死盯着那只手套,上面的图案让我莫名地紧张,我似乎能感觉到在大脑深处,在看到那只手套的同时,某根神经突然间跳了一下。
            “好看吗?我昨天才买的。”察觉到我的视线,她放下托盘,把手套脱下来递给我。但是我并没有接。
            “好看。”我含糊地应了一句,拿起面包咬了一口,“才买的吗?怎么我好像在哪里看见过?”
            “大概是店里的广告吧,这个牌子最近在促销。”她随手把那只手套扔在桌子上,转身去照看炉子上的咖啡。
            “有可能。”我咕哝了一句,继续啃我的面包。千层酥非常美味,但是我却有点食不知味。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并非是在哪个促销柜台上看到过那只手套,确切点说,是那个图案——血红色的罂粟花。我不止一次地在我的梦里见到它。它反反复复地出现,有时候是插在一个陌生女孩的发辫里,有时候则是别在一个人的衬衫领子上。
            “你又做噩梦了?”妈妈把咖啡壶放在桌子上,用明显不赞成的神情扫了一眼我纯黑色T恤上面大红色的“VAMPIRE”标志和脖子上繁复的金属链,叹了一口气。“我早就警告过你,不要老熬夜看书!”
            我大口大口地啃着我的面包,香脆的酥皮掉了一桌子。我并不打算反驳。她说那些奇诡的梦境都是我自己胡思乱想出来的,也许事实确实如此,但是我喜欢我的那些梦。因为在梦里我是一个无所不能的人,我是魔鬼的女儿奥黛尔。我比现在还要美貌十倍,我拥有不朽的青春,我会很多关于飞行的魔法,我还有一位优雅帅气的吸血鬼伯爵做恋人。
            最后这一点一定是地球上全部少女的梦想。我就着奶茶使劲咬着我的酥饼,只希望我的梦境成真。
            早餐之后,爸爸开车送我们去机场。路上他和我妈两人连番轰炸,不断叮嘱这叮嘱那,听得我耳朵起趼。其实除了那些胡乱的梦境和想象之外,我还算是个挺乖的女儿。从小到大,我一直都是学校的优等生,从未卷入过任何是非风云。当然,这并不包括我手上无时无刻佩戴的无数银骷髅戒指和永远斑驳掉色的黑色指甲油。
            机场离别的时候我没有哭。其实也不过就是十个小时的飞机,并没有那么远嘛。高中时候我有个朋友家在外地,每次回去探亲坐火车也要十个小时,还不是一样活得有声有色。于是我再次拥抱了父母,最后一次听他们念叨我早已烂熟于心的各种注意事项,然后把旅行包甩过肩头,挺起胸膛,头也不回地走向了登机口。
            我费了一番周折才找到我的座位。不过更费劲的是把我硕大的旅行包举过头顶,塞入那个已经满得要溢出来的行李架。我好不容易做完这一切,舒了一口气坐下来,从手袋里抽出一本厚书,是安妮·赖斯的《血与黄金》。我翻开书签,看到吸血鬼马瑞斯已经离开拜占庭来到了威尼斯。
            


            10楼2011-08-11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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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他一起走过那些精美绝伦的广场和回廊,看到柔紫色晚霞的光反射在圣马可大教堂,柱顶的翼狮俯视着翡翠一般碧绿的海面,灰鸽和白色的海鸥在天际间飞翔。直到乘务员开始送餐的时候我才回过神来,抬起头,小窗板外面雪白的云层刺得我眼睛生疼。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离开北京很远了。
              


              11楼2011-08-11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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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放下书本环视四周,邻座是一个身穿紫色绸裙的金发美女,一直目不转睛地阅读她手上那本法语诗集。我转开眼睛。几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外乡旅行团,无数身穿笔挺西装的大小商务精英,此外还有不少和我一样去英国读书的年轻学生。


                12楼2011-08-11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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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22 17: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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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个小时的飞行。路程还很长。午餐之后我塞上耳机,决定睡一会儿,但是辗转反侧地折腾了好一阵,唯一的结果只是对邻座的金发女孩说了好几个“pardon”(对不起)。我调小音量,闭着眼睛听玛丽莲·曼森在耳边扯着嗓子嘶吼——它原本一直是我的催眠曲,但是再听一会儿,我反而睡意全无。于是我只好睁开眼睛,打开昏黄的顶灯,努力把注意力继续集中在吸血鬼马瑞斯和他的旅途上。
                  


                  13楼2011-08-11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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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出发之前,我曾不止一次做过来伦敦的梦。我梦见自己在飞机上碰到一个深沉迷人的大帅哥,他说自己是个魔鬼,而且他还认识吸血鬼德库拉伯爵!我梦见我们一直在飞机上聊天,一直聊一直聊,他给我讲了一个关于梦想的赌约。故事的结局是看似孱弱的小王子如愿登上王位,而辅助他的魔鬼却变成了天鹅。最后他再三对我强调,一定要坚持自己的梦想。
                    


                    14楼2011-08-11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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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闹钟指向凌晨三点半。我揉揉眼睛,死死盯着面前虚掩的房门。随着风,它又开始颤巍巍地动作了,就好像有一只无形的手在后面,一寸一寸正在慢慢推开。
                      难道我睡觉之前没有锁门?我不记得了。当我努力去回忆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根本想不起来之前的任何事情。包括我如何来到这间学生公寓,如何打开箱子和收拾房间……我甚至没有洗漱和换上睡衣的记忆。就好像,我才刚刚拎着行李走下飞机,就已经躺在了床上。天是什么时候黑的?我完全没有一点应该有的印象。
                      就好像是一幅印象派的风景画。远远可以看到轮廓,但当你走近去分辨那些细节,却只能看到大片面积的油彩。我隐约分辨出大本钟和威斯敏斯特教堂,可是那些记忆太遥远了,不像是我刚刚看到的,而更像是在某个慵懒的午后,偶尔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发霉的大书,看到里面被水雾浸湿的图片,或者抽屉深处,浮现在一张发黄皱缩的明信片上的画面。
                      从飞机降落到现在,我已经在伦敦待了超过十个小时。但是我并没有亲眼看过伦敦的街道。这实在太奇怪了。
                      我慢慢爬下床,光着脚踏在柔软的地毯上,一点点接近那扇极其可疑的大门。
                      风更强了,门被推开一个手掌的距离,透进来走廊模糊的光亮,然后迅速间砰地撞上,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
                      我定了定神,在四壁回声中伸出手扶上金属的门把。滑腻冰凉的感觉浸入手心,我才意识到自己满手都是汗。在静寂无人的深夜,在这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我的惊慌是无疑的,但是我却并没有感到任何恐惧。
                      我向来不惧怕黑暗。在我刚上小学的时候,全家住在一个廉价的职工公寓里。我家在六楼顶层,没有电梯。楼道里的灯泡才装上就会被打破,又没有一扇窗户,那个充满垃圾发酵味道的楼梯就算白天都是一片漆黑。
                      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很恐惧那样的楼梯,盘旋深入,辗转迂回,伸手不见五指。我总是想象着在腐烂的味道后面,在绝对的黑暗中间,会有一个恐怖的鬼怪,它就在那里,躲在楼梯看不见的角落里等待我。
                      这种想象成为我长久以来的梦魇。
                      那时候我无论如何也不肯一个人回家。当我下学的时候,我就会坐在家门口的台阶上,等待父母下班回来,拉着我的手,安慰着我,陪我一起上楼。但我偶尔也会落单。在那个时候,我就闭紧双眼,在心底默默数着脚下的楼梯,然后屏住一口气,用最快的速度跑上六楼。我不断告诉自己,强迫自己相信,所有的梦魇都是我自己想象出来的,这世上一切鬼神都不存在。


                      16楼2011-08-11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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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的手刚刚扶上门把,就听到一个声音。
                        “奥黛尔!”
                        又有人在喊我的名字了。但那声音并非来自外界,而好像是头脑深处的回声。
                        我不情愿地睁开眼睛,看到欧洛克教授正在盯着我。不只是欧洛克教授,当我抬头望向四周,我发现班上每一个人都在盯着我。
                        “你是叫奥黛尔对吧?”欧洛克教授低头核对他的学生名单,然后再次眯起眼睛,从擦得晶亮的玻璃镜片后面似笑非笑地盯着我,“我希望你做了一个好梦。”周围有几个学生低声笑了起来。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天啊,我怎么会在开学第一天就在课堂上睡着?就算时差仍然存在,这第一印象也太糟糕了。
                        欧洛克教授没有理会我的窘态,他转开头,做了个手势让大家安静。“尽管如此,我仍然感谢你们这学期选了我的课。我知道,我的课一向都是最无趣的。”学生们又爆出一阵笑声。欧洛克教授耸了耸肩,从文件夹中抽出一摞打印好的A4纸,这才慢悠悠地引出他的重点,“这堂课的讲义大概印得不够,坐在后面的同学暂且两人看一份吧。”
                        前排学生开始散发讲义。我机械地伸手接过一份,仍然感觉很恍惚。倒不是因为没睡醒(虽然我确实没睡醒),而是我突然发现,自己完全没有来学校上课的记忆。印在讲义上的日期是九月二十四日,而我记得自己来伦敦那天是九月十八日。中间足足有一个星期的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我什么也想不起来?
                        “嘿,”身边一个金发男孩凑过来,“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噢不,当然不,抱歉!”我回过神,赶紧把自己的讲义往对方桌子上推了推。
                        “我是尼克,很高兴认识你。”金发男孩露出一个好看的微笑,伸出手。
                        “我叫奥黛尔。”我伸手过去与他握手,但对方却低下头,猝不及防地在我手背上印下一吻。
                        “我知道你叫奥黛尔,”他眨了下眼睛,补充,“大家都知道。”周围立即爆发出一阵哄笑。欧洛克教授咳嗽了一声。
                        我深深叹了一口气。在国内的时候我也一向是大家的焦点没错,但那是因为我成绩优异,而且人缘很好,或者,最多是因为我从来不穿校服,天天一身黑;无论如何,绝对不会是因为开学第一天就在课堂上睡觉,从此沦为大家的笑柄。我讨厌讲台上那个若无其事的爱尔兰红鼻子小老头,我更讨厌身边这个举止轻佻的尼克.


                        18楼2011-08-11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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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希望这堂课能快点结束。
                          “嘿,等等!”下课铃刚一响,我抓起早就收拾好的书包第一个冲出教室,尼克居然追了上来。“我可以复印你的讲义吗,奥黛尔?”他气喘吁吁地问。
                          我不明白,全班有二三十号人他为什么好死不死地偏偏找我。我咬住嘴唇,绞尽脑汁想找出一个拒绝他的合理借口,但是我想不出来。于是我只好机械地点头,一万个不愿意地陪他来到图书馆的复印机面前,看着他慢悠悠地插卡、投币,一页页复印我的讲义。
                          我是说,他看上去精力充沛(也许过于充沛了一点),肌肉也挺发达的,怎么动作却跟个垂死的老家伙一样缓慢?他刚刚追我的速度可挺快!而且,他有必要每翻开一页都要故作深沉地看我一眼吗?难道他觉得他那个死鱼眼的表情很帅吗?
                          我靠在书架上,随手翻开一本离我最近的书,书名是《古希腊神话研究》。扫视目录的时候,我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墨菲斯。我记得好像谁告诉过我,墨菲斯是梦境的掌控者。但是当我想仔细阅读的时候,一个金发的小脑袋猛地凑了上来。
                          “你在看什么?”
                          一股强烈的人工香气蹿进我的鼻子,我被熏得头昏脑涨。我真想不明白,这些英国男孩子们为什么总喜欢在身上喷这么浓的香水。难道他们都以为自己是朵花吗?以为这样就能招蜂引蝶?
                          “没什么,随便看看。”我退后一步,把书合上放了回去,“你都复印完了?”
                          “嗯,多谢。”尼克把讲义还给我,热切地凑上来一步,盯住我的眼睛,“为了表达我的谢意,今天晚上……”
                          “不用麻烦了,回见。”我赶紧截断他的话,转身走开。
                          身后传来男孩惋惜的叹息声,我装作没听见。转过几排书架,当我确定自己已经完全离开了他的视线,我才打开那份讲义,翻到欧洛克教授指定的阅读目录,发现打着星号的全是罗兰·巴特的符号学垃圾。我原本还打算借几本书回去看看(因为我上课根本没听讲),但现在看到这个目录,我完全丧失了兴趣。


                          19楼2011-08-11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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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我对尼克和威廉是好朋友这个事实感到无比震惊。
                            因为人们常说:物以类聚,人与群分。不是吗?可这两个人却绝对没有半点相似之处。尼克金发蓝眼,人高马大,皮肤是花钱在健身房晒过的那种虚假的小麦色——怎么看都是个精力充沛的运动型男孩,就是那些胸大无脑的金发女生通常都会热衷的那个类型(估计他们大脑回路一样);而威廉则是个肤色苍白身体羸弱的小个子,是校园里很典型的那种报告成绩优秀但运动神经短路的书虫极克。
                            当然他们的性格也截然不同。尼克性情急躁,肯定是个办事冲动的火相星座,而威廉那家伙就很难说了,他的星座有可能是稳重的地相,也可能是温柔的水相。
                            总之,这样的两个人居然会走到一起,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我这么想着,绕过一群急匆匆跑去上课的预科学生,拉开图书馆的门。
                            今天早上我并没有课,我只是来借书的。除了我对昨天那本《古希腊神话研究》耿耿于怀之外,我也在担心几天之后在学生公寓的周末派对。
                            我的室友会带朋友过来。所以我必须提前找点有趣的事情做,提防我仅有的两个朋友会重色轻友地抛下我(以我对他们的了解,他们一定会的)。或者,讨厌的尼克真的会来。那我就更需要用其他的事情武装自己,占用大量的时间和空间,以免最后被迫与他相处——我可以保证,那绝对会是一场无比生动的生存秀大考验。
                            我走到昨天那台复印机前,站在同样的位置,寻找那本书的下落。
                            我怀疑自己找错了地方,因为那本书并没有在那里。我看了下书架上的标签——“摄影和摄影理论”,和我要找的希腊神话绝对不属于同一个范畴。
                            我盯着面前那台巨大的复印机发呆。昨天尼克明明就在这里,一页页复印我的讲义。我不可能找错地方,昨天发生的一切历历在目,好像就是几分钟之前的事情。他身上那股浓烈的香水味似乎仍然阴魂不散地在我身边盘旋。
                            我觉得脑袋有点发晕。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我完全没有昨天离开学校之后的记忆。就好像,我从图书馆逃走之后,在学校大门口和戴比还有威廉说了几句话,然后我就又站在这里了。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或者,我晚餐吃了什么?我有吃早餐吗?我竟然一点都想不起来。


                            21楼2011-08-11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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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22 17: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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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跌跌撞撞地找到一台没人用的电脑,输入《古希腊神话研究》的书名,但是几秒钟后,系统显示唯一的一本书已经被借出了。我皱着眉头点击“详细信息”,看到借出时间是昨天下午四点,借出人是摄影系一年级的亚历山大·库马提塞斯。
                              我火冒三丈。昨天下午四点!好死不死,那就是我离开图书馆的时间。更重要的是,除了我亲爱的同性恋室友——亚历克斯之外,没有人会有这么一长串难记的希腊语名字。
                              我决定今天晚上去找那家伙把这本书要过来。不过既然专门来了趟图书馆,我总不想空手而归。于是我在搜索框里继续输入关键词:
                              墨菲斯。
                              没有任何匹配结果。
                              于是我换了关键词:
                              梦境。
                              这一次出现了好几百条匹配结果。
                              但是当我仔细看下去,却发现它们全都是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或是荣格的《回忆、梦与思考》之类的,没有一本书是我要找的。但其实我也并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找什么。只是隐隐约约地有一种感觉,我似乎错过了什么,但这就好像在清晨浓雾弥漫的海上看风景,入眼一片灰蒙蒙的轮廓,但是什么也看不清楚。到了最后,连自己也被裹进这一片湿黏的水汽里,睁不开眼睛。
                              我推开桌子站起来,循着电脑提供的数据来到图书馆的最后一排书架,和“梦境”有关的所有书籍都在这里。
                              尽管还是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我只是机械地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又一本覆满尘土的大书,寻找着那个毫无边际的答案,妄图在这个被人遗忘的角落发现一些什么。
                              一本暗红色封皮的硬面古书跳入我的眼帘。
                              但是书脊上的字却很模糊,好像还有些磨损的痕迹。是年代太久远了吗?我拼命扬起脸,想看清楚书名,可那本书在书架的最上面一排,太高了,我伸手够不到。但正好脚边有一张矮凳。我想都没想就踩了上去。
                              “要我帮你拿吗?”就在我踮起脚尖挣扎着去够那本书的时候,耳边突然响起了一个好听的声音。


                              22楼2011-08-11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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