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几个非要找一个唱蓝调音乐唱得好的歌手。那不就是你嘛!小中中,救救我……”
“得得得,什么小中中。”金在中嫌弃地看着自己的老板,“不干,那种人我才惹不起。你怎么不去找俊秀?那小子不是特别会和这种贵族流氓周旋么?”
“我也不知道细亚最近搞什么鬼,好像是撞了鬼一样不敢出现在这边……所噶!你说他们要找的人会不会就是细亚?那小子不也是家里挺有钱的吗,肯定是跟这帮贵公子结了什么仇,然后人家一个个踢馆就想瞎猫撞上死老鼠……”
“行了名侦探,最好的办法就是你把细亚抓到他们眼前,不要搭上我!现在马上,不要废话了。”
金在中推推老板的背,奈何老板像铁了心一样:“不行,你得先去顶着。在不了解敌人之前,我们不能贸然行动!”
“不干!”
“2倍!”
“……不!”
“3倍!”
“……”
“3倍一次3倍两次3倍三次好成交!”
“呀西!”金在中看着眼前资本家的得意嘴脸,也只能龇牙跳跳脚。
谁叫他现在穷得响叮当,家里还有个小的要养,对了,那该死的欠费单还在眼前飘着呢。就算现在撒一把钱在他眼面前羞辱他,他也会跪着一张张把钱捡起来的。狗屁的自尊能当饭吃吗?他宁愿多收点票子给小逸上数学补习班。
金在中觉得自己的人生观都有点扭曲了,以前他是多么正直诚实美好的青年呀。没办法,出来混,都他妈被逼的。
在化妆间整理好衣物,化了点淡妆掩饰自己的疲惫,对自己比了个fighting的手势,带上吉他和话筒,金在中认命似的推开了那个豪华大包的门。
纳尼?
这几个就是……踢馆无极限的贵族流氓?
靠左的那位穿着合身的白色西装,带着斯斯文文的眼镜,表情淡淡的喝着红酒。中间那位穿得比较休闲,正眯起眼睛饶有兴致地打量着自己,他看起来是最不正经的那个,左右还搂着两个男生。这是gay吧,这很正常,金在中这么想着。眼镜瞟了瞟略显空旷的包厢,发现还有一位隐匿在角落里,应该是穿着黑色的西装,所以看不清身型,更看不清脸。估计和旁边这两位一样有着挺拔的好身材吧。
怎么看都是正常不过的夜店客人啊……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夸张吧?金在中暗暗松了一口气。
“先来一首Georgia on my mind。”桃花运挑挑眉,“人家刚从Georgia回来呢,回忆非常地美好呀。”
除了说话的腔调有点装逼,其他没什么不好,嗯嗯。金在中自我麻痹着,抿抿嘴,把话筒架好,开始准备自弹自唱。
正好唱了第一句就被桃花眼打断:“不行呀,像我们这种小清新,一般都用KTV点歌呢,对哦小沈子?”说着对身旁的修长青年坏笑了下。
好吧,顾客就是上帝!金在中把自己的吉他轻轻靠在墙上。在点歌系统那弄了半天,才找出这位爷要听的Georgia。本来英文歌就不会几首,还算他有眼色,刚好点到自己会的。
拿起话筒准备将就着开唱,前奏还没放完呢,桃花眼又发话了:“哎呀,突然不想听了。人好少啊,我先去叫几个人。小沈子你先点歌。”
狗屎的。金在中已经忍不住在心中骂了出来,可面上还是保持着一个已经非常不友善的笑容:“您请慢。那么这位沈先森,您想听什么歌?”
看这位沈先森的面相应该是个善类。金在中在心想了想,决定不能放松警惕,看起来善类的人往往都是披着羊皮的狼!
“James blunt的1973。”
金在中心里咯噔了一下。没想到竟然会点这首歌。
好像笃定了他会唱似的,他对着吉他靠着的方向抬了抬下巴:“开始吧。”
金在中拿起吉他,重新摆出最初进到这个房间自弹自唱的姿势,唱起这首在记忆里掩埋了好久好久的歌。
Simona,you're getting older.
这首明明是唱起重逢的歌,却不禁让他想起了那些最初的时光。两个少年躲在被子里用复读机听磁带。
他笑嘻嘻地对他说,这是我那百万富翁舅舅从国外带回来的正版磁带哦,好听吧。1973?是1973年写的?不对,这个唱歌的是1974年出生的呀。
可是那个人的影像变得好模糊。曾经他的一言一行,金在中都会翻来覆去地想好几遍,想他微笑的意思,想他话里藏的话。
那些被他刻意忘掉的东西,好像忽然又翻涌而来。
也只是这么一首歌的时间吧。如今的他,已经离当初的那个他越来越远。也和那个他曾经只能望其项背的人,渐行渐远。
所有伴随这首歌突如其来的感情都被收进了最后的音符里。
响起了一片掌声,他才发现原来在他唱歌期间,又来了好几个人,大概都是那个桃花眼带来的狐朋狗友。
金在中不经意地望向角落里的那个影子,发现他也在鼓着掌。
“还……还有什么想听的歌吗?”
“太棒了!一首就完全够了啊!”桃花眼忽然走上前了,揽住他的脖子,“来和我们一起玩吧,陪我们喝喝酒。”
“额……”金在中不舒服地想甩开他的手,但是想到刚刚被他折腾的那一下,觉得说不定那什么踢馆的事迹都不是盖的,这位爷估计真惹不起。况且他还收了老板3倍的出场费,足够交那个劳什子学费了,于情于理都不能搞砸了老板的场子。
反正自己还是挺能喝的。
这是当晚金在中的最后一个十分错误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