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群众工作,永善法院以进村入社送法为切入点,紧紧抓住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一重心,切实转变审判工作方式,加强巡回审判,将庭审搬到田间地头、乡村院落,就地解决农民群众的矛盾纷争,高位推动我县维稳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了我县社会稳定。
被告人陈朝忠的哥哥陈某违反计划生政策,生育了四个子女未做绝育手术,2010年8月,因被告人陈朝忠和其父陈佐友煽动陈某对抗计划生育政策,并阻止其去做结扎手术,对码口乡执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赵某、王某实施暴力,被告陈朝忠用钉耙将赵某打成重伤、被告陈佐友将王某颈部损伤。二被告行为极其恶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码口乡社会治安秩序,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为消除本案在当地引起的恶劣影响,体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震慑违法犯罪,维护法律尊严,让更多老百姓知法、守法,8月4日,永善法院联合永善检察院、县**局前往码口乡巡回公开宣判被告人陈朝忠犯故意伤害罪、陈佐友犯妨害公务罪一案,闻讯赶来旁听的老百姓达千人以上。在审理过程中,通过认真审查证据、审理查明案件事实,经主持调解,被告人陈朝忠、陈佐友与被害人赵某达成赔偿协议,由二被告人赔偿被害人赵某经济损失60000元(已当庭给付40000元)。根据宽严相济原则,严格按照量刑规范化要求判决,被告人陈朝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被告人陈佐友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法槌声落,旁听的干部群众无一不肃然起敬,无一不拍手称快,二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本次巡回开庭公开宣判活动,给当地群众上了一堂发人深省的法制教育课和深动的政策宣传课,切实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维稳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