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活着2011年06月12日 星期日 上午 08:13生命,活着。——于药家鑫死刑随感
因为学习,没太具体关注药家鑫的事情,昨日和朋友聊天聊到药家鑫才知道,已经执行死刑了。
一个案子引起社会舆论如此大的关注,其实是值得深思的。无论如何,尘埃落定,结果是又一个生命的离开,当然,也可以看作是正义的胜利,或者法律尊严的又一次强有力的维护。
大可以通俗的说“一命还一命”,来印证药家鑫死的合理性。古罗马法中就有平等复仇的规定,及受到伤害可以向对方施行同样的伤害,报复回来。(当然,贵族和平民之间是不平等的)。记得在对古罗马法的评价中除了n多条正面评价,还有负面评价其中有落后的旧的习俗比如说这种复仇思想。
也会感到疑惑,如果一个人因为别人的缘故,造成眼睛失明,生活不便,现在给予他权利去弄瞎别人的眼睛,他会怎样?即使别人眼睛瞎了,自己的也好不了啊,况且自己已经体会到了失明的不便,还知否忍心动手也把别人拉进黑暗?我不知道,老师也没讲过。
但我知道这种复仇思想依旧存在,前段时间看了篇报道,大概是中东某个国家某个男子追求不得于是因爱生恨给一女子的眼睛造成损伤。本来法院判处男子 给予女子不菲经济补偿,女子拒绝,不要钱,只要求按照当地的宗教习俗,对男子施行“报复”,于是男子被送到医院,女子会用**(貌似是成分中有浓硫酸),滴入男子眼睛。
以前我一直好奇为什么世界上那么多的发达国家,法律建设比较完备的国家反而废除死刑,现在隐约理解,那是对生命的一种尊重。法律的尊严固然不可违背,因而违法就要处罚。
但众多的处罚中唯独死刑不同,那是用生命为代价接受处罚,且不能挽回以前的损失。
小时候特佩服视死如归的人,后来慢慢长大才知道活着的更不易。
生活,生出来,活下去。
余华的《活着》曾给我留下的很深的印象,当时在想“富贵”多不幸啊,父亲,母亲,妻子,儿子,女儿,女婿甚至最后的外孙都因为吃黄豆吃死(死法让人觉得可笑,儿子抽血抽多了,失血过多而死),但他顽强的活下来了,那种生命的韧度让人惊异。但后来又觉得富贵是幸福的,因为至少他还活着,还有老牛为伴。
如果说药家鑫因为严重损害他人的生命权以至于要用自己的生命为代价。
那些矿难死掉的矿工的生命权谁来保障?谁来负责?谁来给他们赔和药家鑫家里给受害者一样的数额的赔偿???!!!!!
社会几年才出一个药家鑫,那些“正义人士”纷纷声讨,但每年有多少人死于矿难,人们却越来越默然麻木。我不知道死者家属会不会因为把药家鑫毙了,就得到安慰。但我知道,多了一个家庭来承受丧子之痛,而且这种痛在当下的舆论中只能隐忍不发。于是药家鑫的父亲出来道歉,向死者道歉,向社会道歉。
对生命的尊重不是社会舆论的一次大爆发。而是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人们真正的去关怀每一个生命理解生命的可贵。
药家鑫事件终究会被人们淡忘,但谁也不敢保证如此严惩之下还会不会有下一个“药家鑫”。
药家鑫,毙了。受害者在天之灵勉强得以“告慰”。
而那些更脆弱的,逝去的生命,依旧被人们漠视着渐渐遗忘着。
如果死后有灵魂存在,他们的灵魂何以为安???
****************************曾经在书上看过,某小国把犯人流放到一个岛上,无人看守。岛上是田园生活,那些犯人们养牛劳动,获得心灵的救赎。也有少数犯人“越狱”,但最后又回来。
因为学习,没太具体关注药家鑫的事情,昨日和朋友聊天聊到药家鑫才知道,已经执行死刑了。
一个案子引起社会舆论如此大的关注,其实是值得深思的。无论如何,尘埃落定,结果是又一个生命的离开,当然,也可以看作是正义的胜利,或者法律尊严的又一次强有力的维护。
大可以通俗的说“一命还一命”,来印证药家鑫死的合理性。古罗马法中就有平等复仇的规定,及受到伤害可以向对方施行同样的伤害,报复回来。(当然,贵族和平民之间是不平等的)。记得在对古罗马法的评价中除了n多条正面评价,还有负面评价其中有落后的旧的习俗比如说这种复仇思想。
也会感到疑惑,如果一个人因为别人的缘故,造成眼睛失明,生活不便,现在给予他权利去弄瞎别人的眼睛,他会怎样?即使别人眼睛瞎了,自己的也好不了啊,况且自己已经体会到了失明的不便,还知否忍心动手也把别人拉进黑暗?我不知道,老师也没讲过。
但我知道这种复仇思想依旧存在,前段时间看了篇报道,大概是中东某个国家某个男子追求不得于是因爱生恨给一女子的眼睛造成损伤。本来法院判处男子 给予女子不菲经济补偿,女子拒绝,不要钱,只要求按照当地的宗教习俗,对男子施行“报复”,于是男子被送到医院,女子会用**(貌似是成分中有浓硫酸),滴入男子眼睛。
以前我一直好奇为什么世界上那么多的发达国家,法律建设比较完备的国家反而废除死刑,现在隐约理解,那是对生命的一种尊重。法律的尊严固然不可违背,因而违法就要处罚。
但众多的处罚中唯独死刑不同,那是用生命为代价接受处罚,且不能挽回以前的损失。
小时候特佩服视死如归的人,后来慢慢长大才知道活着的更不易。
生活,生出来,活下去。
余华的《活着》曾给我留下的很深的印象,当时在想“富贵”多不幸啊,父亲,母亲,妻子,儿子,女儿,女婿甚至最后的外孙都因为吃黄豆吃死(死法让人觉得可笑,儿子抽血抽多了,失血过多而死),但他顽强的活下来了,那种生命的韧度让人惊异。但后来又觉得富贵是幸福的,因为至少他还活着,还有老牛为伴。
如果说药家鑫因为严重损害他人的生命权以至于要用自己的生命为代价。
那些矿难死掉的矿工的生命权谁来保障?谁来负责?谁来给他们赔和药家鑫家里给受害者一样的数额的赔偿???!!!!!
社会几年才出一个药家鑫,那些“正义人士”纷纷声讨,但每年有多少人死于矿难,人们却越来越默然麻木。我不知道死者家属会不会因为把药家鑫毙了,就得到安慰。但我知道,多了一个家庭来承受丧子之痛,而且这种痛在当下的舆论中只能隐忍不发。于是药家鑫的父亲出来道歉,向死者道歉,向社会道歉。
对生命的尊重不是社会舆论的一次大爆发。而是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人们真正的去关怀每一个生命理解生命的可贵。
药家鑫事件终究会被人们淡忘,但谁也不敢保证如此严惩之下还会不会有下一个“药家鑫”。
药家鑫,毙了。受害者在天之灵勉强得以“告慰”。
而那些更脆弱的,逝去的生命,依旧被人们漠视着渐渐遗忘着。
如果死后有灵魂存在,他们的灵魂何以为安???
****************************曾经在书上看过,某小国把犯人流放到一个岛上,无人看守。岛上是田园生活,那些犯人们养牛劳动,获得心灵的救赎。也有少数犯人“越狱”,但最后又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