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 防止避雷器事故
12.7.1 新上或更换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避雷器,宜采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对110~200kV普阀避雷器,应积极进行更换。”
12.7.2 对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必须坚持在运行中按规程要求进行带电试验。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查明原因。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可用带电测试替代定期停电试验,但对500kV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应3-5年进行一次停电试验。
避雷器试验项目和周期按照《江苏省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和《江苏省500kV变电站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及周期的规定》进行。
12.7.3 严格遵守避雷器电导电流测试周期,雷雨季节前后各测量一次。
110kV及以上变电站内避雷器按照本条要求进行带电测试,35kV及以下有条件的参照执行。
12.7.4 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避雷器宜安装电导电流在线监测表计。对已安装在线监测表计的避雷器,每天至少巡视一次,每半月记录一次,并加强数据分析。
避雷器泄漏电流表的巡视次数按现场运行规程执行,应积极采用信号远传功能。
12.7.5 严格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选型管理,严禁错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