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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酗酒群殴未成年人,谁来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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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外甥名叫朱光烜,现年十六岁,是围场二中初三年级的学生 。 2011年5月26日晚8点左右,我小外甥骑摩托车带着刘新回家,由北向南行驶到大清花饺子馆门前时,有几个人喝多了酒在公路上摇摇晃晃的来回走动,孩子放慢速度躲闪,最后还是躲闪不及挂到了一个人。
他们说: “你俩他妈的忙什么?你们撞了**了!我们是河西***** !抱头蹲下!”我小外甥刚拿出手机说找家长,被他们上来一脚给踢飞了。其中一名**说:“找他妈什么家长,敢撞**。”随后两个孩子就抱着头蹲在那里任凭几个**的拳打脚踢。他们还用脚踩着孩子的头和后背 ,我小外甥的鞋都被他们给打丢了, 不管孩子怎么求饶他们都不停手 。后来救护车来了我小外甥被医生拉上了救护车。在去往医院途中 ,他们还大声叫嚣:“我们是河西所**,你别牛逼,别让我们再在大街上见到你,以后见你一次打你一次。”我小外甥说我都被你们打成这样了,还来威胁我。 随行的医生说 :“别说了,再说又打起来了。”这是人**察吗?这和土匪还有什么区别。



1楼2011-07-30 08:39回复
    围场**局口口声声的说找不到直接目击证人,不能定案。你们拿走的大清花监控不就是最有力的证据吗?**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明确规定:**不得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法第二十二条第七项明确规定:**不得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我是河西所**,给我抱头蹲下,比起以前旧社会那些土豪恶霸还有什么区别。这与“我爸是国法”真是异曲同工!人**察是保一方平安的,人**察是一个人民信赖的群体,如果利用**的职权为非作歹,横行霸道、欺压百姓,就该清除出**队伍。
    


    3楼2011-07-30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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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场县**局河西所**酗酒滋事殴打未成年人,他们的督察却说酗酒没有界定。大家听听这是如何明显而又荒唐至极的偏袒呀!还有他们声称不值班就可以不追究**酗酒,难道这是**部以及省厅为围场县**局专门开通的绿色通道吗?有这种不负责任的**,围场人民的安全何在?


      5楼2011-07-30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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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场河西所刘文汉等人,作为**执法人员,本是人民的保护神。但却与社会闲散人员蛇鼠一窝酗酒滋事,**局领导就应该严肃查处挑衅滋事干警,而你们不但不对他们进行严肃处理而且还助纣为虐、为虎作伥。令他们为所欲为、嚣张嚣张之至!围场人民安全何在?国法何在?天理何在?
        


        6楼2011-07-30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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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场**局有如此鱼目混珠的干警,治安状况何愁不乱!!!!!


          7楼2011-07-30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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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场县**局河西所**刘文汉等人的行为不仅严重触犯了人**察不准酗酒的有关规定,还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给我们的孩子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创伤。在我们孩子稚嫩的心灵上烙下了深深地伤痕。严重损害了人**察的良好形象。即便是我的孩子不小心撞到了你们,他毕竟还是孩子,有什么事可以找家长来解决也不至于拳脚相加吧。更不应该拿**的身份来威胁恐吓我们的孩子,如果不是在酒劲上我相信你们也下不了那狠手,因为你们毕竟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呀!也不至于把孩子打的血流不止,鼻骨多出骨折。归其原因其一:你们是喝大了,失去理智。其二:你们觉得**打了人谁也拿你们没办法,更何况你们的上级领导一贯充当你们的保护伞,所以你们才这么胆肥!!!!!
            


            8楼2011-07-30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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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2011-07-30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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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楼2011-07-30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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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2011-07-30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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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楼2011-07-30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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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楼2011-07-30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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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楼2011-07-30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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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楼2011-07-30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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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楼2011-07-30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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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楼2011-07-30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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