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爱妖精吧 关注:224贴子:28,385
  • 11回复贴,共1

你能和什么样的人过一生?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有一个朋友和我讨论,什么是婚姻中最重要的。我说,人生观一致。朋友不屑一顾,说我老土。但我依然这样认为,认为这是婚姻中最重要的因素。 
  

我有两对夫妇朋友,一对奉行享乐主义,对所有的娱乐和旅游项目都积极倡导;而另一对是谨慎的节约主义者,为防老、为育子,一是坐公车还要考虑是地铁省钱还是大巴省钱。两对夫妇各得其所,日子过得都很甜蜜。 
  

所以我认为,你是什么人都没关系,要紧的是得找一个和你在人生理念上一致的人。 
  

除此之外,婚姻还有一个要素,一是你能否在对方面前做到真实的放松。 
  

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讲日本太太如何讨丈夫欢心:算好丈夫下班的时间,赶在这之前化好妆,换上最悦目的衣服,在给丈夫开门的一瞬间,再露出完美无缺的笑容。晚上,在丈夫更衣之前,抢先躺在床上,穿性感睡衣,洒上撩人的香水,开暗暗的灯。早上,更要在丈夫醒来之前醒来,让他在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清新的出浴美人,还有放在精致托盘里的早餐。 
  

天哪!要做到这些最起码得是专职主妇,能在中午补个午觉。否则,职业女性,这么24小时抖擞精神,谁受得了!且不说还都有心情不好的时候、生病的时候。 
  

所以,婚姻的第二个要素一是,你能在对方面前牙不刷,脸不洗;你能把脚跷在桌上;你能放声大哭;你能大放厥词,说希望那个老给你穿小鞋的上司生场恶疾,你好取而代之…… 
  

我的一个女友,和男朋友也交往了三四年,男友几次提到结婚,女孩也想不出有什么反对的理由,但一是觉得心里不对劲儿。一日忽然顿悟,说和男友找不到亲近的感觉。男友气急,说我武最亲近的事都做过了,你还有哪儿和我不亲近!女孩说我不愿意当着你的面刷牙。 
  

两个人最终以分手告终。可见,能过一生的人,可遇不可求,不是只要有了时间的积累就可以做到的。有的人,初一见面就觉熟悉,比如贾宝玉初见林妹妹,当然这是最高境界,我辈凡人不易达到。但如果交往三五年,仍在对方面前得绷着,那就比较累了。如今工作都竞争激烈,要是在家里,都找不到绝对放松的感觉,还不如没有这个家。 
  

我以为,婚姻的要素,除此两点,别无他。



1楼2006-07-18 16:23回复
    嘿嘿~我要的人一定要对我好,会做家务,会做饭..


    2楼2006-07-19 00:08
    回复
      2025-07-25 18:42:0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亲爱的,我觉得你可以退出讨论了``


      3楼2006-07-22 00:37
      回复
        谢谢冰JJ的这个帖子``


        4楼2006-07-22 00:38
        回复
          这么长的第一次看完 ..


          5楼2006-07-22 00:41
          回复
            谢了``


            给面子``


            6楼2006-07-22 01:49
            回复
              我同意二楼的观点~~


              7楼2006-07-22 09:25
              回复
                物资生活和精神食粮一样不可少。。


                8楼2006-07-22 09:44
                回复
                  2025-07-25 18:36:0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和我过日子最好了``


                  9楼2006-07-22 10:03
                  回复
                    呸~你怎么不说是女人就好???


                    10楼2006-07-22 23:25
                    回复
                      - - 是吗? 我怎么没想到呢``


                      11楼2006-07-26 10:31
                      回复
                        ...

                        还有吗?..


                        12楼2006-07-26 19:4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