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城大盗袁宝洪再次在市一中院受审——之所以称袁宝洪为大盗,是因为他是近年来检方公诉的罪行最为严重、涉及数额最大的北京盗窃犯罪第一人。
2008年,被法院认定抢劫3起、盗窃8起,袁宝洪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此后,在看守所中“良心发现”,他主动坦白了500余起余罪。本次公诉,相关部门仅核实289起,涉案金额已达757万余元;目前,其余的罪行,警方还在核实中。
不仅如此,袁宝洪还在看守所内写下自传,试图“警醒那些和曾经的他一样挑战法律的犯罪人员”。
2008年,被法院认定抢劫3起、盗窃8起,袁宝洪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此后,在看守所中“良心发现”,他主动坦白了500余起余罪。本次公诉,相关部门仅核实289起,涉案金额已达757万余元;目前,其余的罪行,警方还在核实中。
不仅如此,袁宝洪还在看守所内写下自传,试图“警醒那些和曾经的他一样挑战法律的犯罪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