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首歌的合声响起之后,人群终于爆发出了蓄势已久的狂热,他们叫喊着,中间夹杂着乐队里每一个人的名字。Michael分明地感受到了自己分泌过量的肾上腺素,他无视了身边依旧面不改色地保护他的保镖们,随着人群一起叫好。
松散的人群里突然有一个人回过了头。他定睛朝歌手的这个方向看着,凝视了几乎半个世纪,突然他回过头高喊一声。
“Michael Jackson在这儿!!”
人群突然安静了。舞台上的乐队也突然停止了歌唱。
随着紧接着人群爆发出的欢呼声,Michael看到那些隐藏在人群里的保镖迅速朝他所在的角落里靠拢,以防他受到伤害。而立刻他意识到,他根本不用带这么多保镖。
他爱上了佛罗里达。
这里的没有经过高楼大厦的玻璃反射过的阳光和没有冲刷过被人群踩得疲惫不堪的沙滩的海浪,让人们并没有那么疯狂。他知道如果是平时,在纽约或者洛杉矶,那些拥挤的让人窒息的地方,人群很快就会一拥而上。而这里没有。酒馆里不多的人群,在看到他之后兴奋地欢呼,他旁边的人越过重重把他保护起来的保镖,想要和他握手,离他远的人,就只是在那里向他挥手致意并且高喊着他的名字。
这间小酒馆将是杰克逊维尔里最热闹的一间。
站在高高的舞台上的乐队主唱兴奋地喊了起来,挥舞着双手,依旧是操着狠人的腔调:“那是Michael Jackson!来啊!Michael!来!上台来!”主唱夸张地挥舞着手臂,招呼那个角落里的打扮得像伊斯兰妇女的歌手上台。
“Michael!” “Michael!” “Michael!”
歌手摘下了头上裹着的厚厚的头巾,呼吸了一口洋溢着酒香的空气,在Bill的保护下走过众保镖开辟出来的一条真空的道路走上舞台。
所有人都激动地大叫着,此时此刻却再也没有人注意那个站在舞台一角的吉他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