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三年,上命镇守浙江太监卢永、江西太监叶达、福建少监冯让,曰,宫中原设六尚女官,以纪内事,须识字妇人充任,今年多放还家,及老疾不任事者,缺人任用。敕至,即密访良家女子年十五以上,无夫妇人四十以下,能读书写字,并谙晓算法者四五十人,籍记之,待明春遣人同尔会选,令其亲属送来。”〔1〕805天顺年间,女官的选用,不仅和洪武时候一样,对其年龄有限制,也有“无夫”等要求,另外还明确了女官所具备的相关能力和素质,必须是“识字妇人”,“能读书写字,并谙晓算法”。不过,天顺时期对于女官的年龄的下限放宽了很多,也就是说女官的年龄有偏年轻化的倾向。“观此敕,则禁中须女官甚急,向来宫掖充满,俱系北产,不谙文理,故命江南选择,不独取其美丽,亦以慧黠堪给事左右也。……第不知次年所选者,果几人当圣意耳。选江南女子入宫,洪武时已两见矣。”〔1〕女官多选自江南地区,大概因当时北方女子多不会读书写字,不通晓文理,而江南女子不仅美丽,亦聪慧、知书达礼。从女官的选拔中,我们可以看出,明朝对于女官的素质要求是很高的。
女官不独从民间直接选入,也可由宫廷内部的宫女在受教育之后逐级递升。“凡诸宫女曾受内臣教习,读书通文理者,先为女秀才,递升女史,升宫官,以至六局掌印,则为清华内职,比外廷通显矣。”〔1〕明朝重视宫廷教育,嫔妃宫婢都要课以经书,由年高知书的内官任教。这些宫女受教育之后,通晓文理的人就可被选作女秀才,再逐级升为女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