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缉毒先锋》范建 范金吾之侄(子) 蓝花社头目
范建范少爷,在出场的时候,就是为了夺人眼球的,笔直的站姿,军人式的短发,冷毅的表情,都显示着这个人不凡的气度,第一场戏下来,虽只是走几步路,一个字也没说,但是这个人的地位与城府,已然显露了冰山一角。
开枪、杀人,精准的枪法与冷酷的眼神告诉别人他是头狼,残忍嗜血。连伸手遮盖死人眼睛的时候,也是冷冷的,照顾家人是规矩。海威不得不死,他是蓝花社内斗的牺牲品,何况与坤达比起来他差得远了,所以范建必须杀了,局势所迫,也是内心所想。第二次杀人,一来怕暴露,二来借机除掉钉子。虽然这一枪的合理性有待商榷,一个外国人,敢在中国境内的繁华街道上开枪,三番五次在街上狂奔逃脱警方追捕,这是抬高罪犯的胆子,还是贬低中国警囧察的体力?
纵观全剧,范建开枪见血有三次,第一次杀海威,第二次杀强子,第三次是陈浩东,毫不虚发。剩下的空间,是在展示他的高智商,他的能力之高,连郝厅长都说,“这个范建真是不简单哪,可惜了这个年轻人了!”至于叶春生,也不止一次对他表示赞叹。前者与他素未谋面,后者为人厚重,能得到这两人如此的评价,可见此人心胸手段确是不俗。
那么,范建的结局,为什么还那么惨?
若要我说,范建输就输在,他并不是真的无情。
亲情、友情、爱情,他一样没能真正得到过,因为没有,所以渴望,因为渴望,所以在与叶春生的相处中,他迷失了自己。当叶春生不只一次提及自己的家人时,他显得那么烦躁与不耐,可是他的眼睛里,却闪动着谁都没有察觉的光芒。
回到他的出场,开枪杀海威,锁定叶春生,最终一番说辞打动对方,答应与他合作,这一桩桩一件件,全都在他掌握之中,他眉眼弯弯,唇畔噙笑,一举手一投足都能把蓝花社的老大们吸引过去,谁敢不对他有三分敬意呢!此时的坤达不是不了解他的手段,所以他对范建也是拉拢大于防备的。如果这个年轻人能够为他所用,那么他坤达的力量将得到前所未有的巩固,也就是说,直到范建第一次去中国然后再返回,他坤达没有任何的机会和理由除掉范建,一是因为此时的范建根本没有外援,二是坤达也并不惧怕范家叔侄在蓝花社里的力量。
【歪个楼,那个坤达从一开始出场,就让人怀疑他究竟是不是个瞎子!】
那么,一个小小的叶春生,又怎么可能改变这样的毒枭,让他说出“干这行既害人又害己”的话呢?
范建选中叶春生,是因为其身上的价值,却也因为此人的磊落气质,敢在蓝花社大堂中喊“老子就是警囧察”的人,其过人的胆色与气慨,不可能不吸引范建的目光,当范建那玩味挑剔的眼神第一次转为深不可测的犀利时,叶春生已经成功地迈出了第一步,而他说“不要女人”这种话时,则真正让范家叔侄认定他这个合作者了。
不贪财不好色又重情义的男人,非常难对付,因为他们没有弱点,不会犯低级错误,合作起来当然更加爽利。而叶春生瓦解范建防备的第二步,就是在第一次来中国时,他那无比紧张的表现。是啊,我是当了二十多年警囧察的人,什么场面没见过?可我偏偏就止不住的抖,如果我是范建,我可能会瞧不起叶春生,但是我们的范少爷,只是觉得有趣,只是打个哈哈开几句玩笑来缓解叶的情绪。
一个毒枭,枪林弹雨中走出来,杀人无数,他见过的大场面不计其数,所有人都冰冷镇定如同机器一般,所有人都漠然酷狠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骤然见到一个慌乱得不知所措的男人,范建只会觉得有趣而真实,并且安全。在他眼里,叶春生是个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有缺点,平凡而可爱。对于蓝花社那帮虚伪狡诈的人来说,高傲的范建怎么会与他们同道而行?而这样一个接地气的同行者,会使这趟危险的旅程变得奇妙。我相信,高傲的范少爷不会没有这种预感。
心理学家说,完美无缺的人会让人感到可爱,浑身缺点的人让人感到可信,一个大体上完美无缺但又稍有缺点的人,就会让人觉得可爱而且可信。范少爷在蓝花社过了那么多年不食人间烟火的生活,骤然遇到这么一活宝,就像是原本波澜无心的池塘被扔进了一颗石子,只是他没有想到,就是这么颗石子,会在他的生活中翻走惊涛骇浪,最后让他把命都送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