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身怀利器
一
张居正大概是明朝最能干的大臣了。他深知官场上的种种弊端和权谋,圆熟地
游刃其间,居然凭一己之力完成了明朝的中兴大业。如此高明的先生讲述大官怕小
吏的官场故事,必定大有深意,不可不听。
张居正说,军队将校升官,论功行赏,取决于首级。一颗一级,规定得清清楚
楚。从前有个兵部(国防部)的小吏,故意把报告上的一字洗去,再填上一字,然
后拿着报告让兵部的官员看,说字有涂改,按规定必须严查。等到将校们的贿赂上
来了,这位吏又说,字虽然有涂改,仔细检查贴黄,发现原是一字,并无作弊。于
是兵部官员也就不再追究。张居正问道:将校们是升是降,权力全在这个小吏的手
里,你不贿赂他行吗?
这个故事有个时代背景:当时将校们很少有不冒功的。号称斩首多少多少,其
中多有假冒。追究起来,他们砍下来的很可能是当地老百姓的脑袋,所谓滥杀无辜。
如果没人叫真,这些脑袋就是战功,大家升官发财,万事大吉。如果有人叫真,这
些脑袋就可能成为罪证,这帮将校罪过不小。所以,将校的命运确实在相当大的程
度上掌握在那位小吏的手里,尽管他的官未必及得上人家手下的一个排长。
张居正总结说:人们怕那些吏,一定要贿赂那些吏,并不是指望从他们手里捞
点好处,而是怕他们祸害自己。(1)
合法地祸害别人的能力,乃是官吏们的看家本领。这是一门真正的艺术,种种
资源和财富正要据此分肥并重新调整。
明朝小说《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就讲了一个县太爷运用这种艺术剥刮财主
的故事。故事说,武进县一位叫陈定的富户,有一妻一妾。妻姓巢,妾姓丁,两个
人闹气,巢氏呕气生病死了。邻里几个平日看着他家眼红的好事之徒,便撺掇死者
的兄弟告官,宣称人死得不明不白,要敲陈定一笔。死者的兄弟很乐意跟着敲一笔,
便和那几个泼皮讲好了,由他们出面,他躲在暗处作手脚,敲出钱来对半分。
故事说: "武进县知县是个贪夫。其时正有个乡亲在这里打抽丰,未得打发。
见这张首状是关着人命,且晓得陈定名字,是个富家,要在他身上设处些,打发乡
亲起身。立时准状,佥牌来拿陈定到官,不由分说,监在狱中。"
请注意这里的选择空间:首先,这状子是可准可不准的;其次,准了之后拿来
问讯,对陈定的申辩也是可听可不听的。在这两个具有合法选择空间的关口,那位
知县全选择了最具伤害性的一头:"立时准状、不由分说",而且谁也不能说他这样
做出了格。我是法学方面的外行,不知道应该如何称呼这种合法伤害别人的选择权,
姑且称之为"合法伤害权"。
却说陈定入了狱,赶紧托人把妻弟请来,让他各方打点。破费了几百两银子,
各方都打点到了,特别是县太爷的那位打秋风的老乡满意了,替陈定说了好话,果
然就放了陈定。这次释放更充分地体现了"合法伤害权"或者倒过来叫"合法恩惠权"
的橡皮筋一般的特性。
没想到那位妻弟嫌自己赚得不足,又追上了那位知县的老乡,把贿赂他的四十
两银子强讨了回来。四十两银子折算为现在的人民币,少说三四千,多说一两万,
显然也值得一追了。奈何他低估了合法伤害权的伸缩性。知县听说此事后,勃然大
怒,出牌重新问案,并且以"私和人命"的罪状捎上了陈定的妻弟。该妻弟立刻出逃。
故事说, 陈定和妾丁氏被重新拿到官后,"不由分说,先是一顿狠打,发下监
中。 "然后下令挖墓验尸,要查查那位亡妻的死因到底是什么。同时召集当地各方
人等, 一边验尸,一边调查了解情况。"知县是有了成心的,只要从重坐罪,先吩
咐仵作(法医)报伤要重。仵作揣摩了意旨,将无作有,多报的是拳殴脚踢致命伤
痕。巢氏幼时喜吃甜物,面前的牙齿落了一个,也做了硬物打落之伤。竟把陈定问
了斗殴杀人之律,妾丁氏威逼期亲尊长致死之律,各问绞罪。陈定央了几个分上来
说,只是不听。"
一
张居正大概是明朝最能干的大臣了。他深知官场上的种种弊端和权谋,圆熟地
游刃其间,居然凭一己之力完成了明朝的中兴大业。如此高明的先生讲述大官怕小
吏的官场故事,必定大有深意,不可不听。
张居正说,军队将校升官,论功行赏,取决于首级。一颗一级,规定得清清楚
楚。从前有个兵部(国防部)的小吏,故意把报告上的一字洗去,再填上一字,然
后拿着报告让兵部的官员看,说字有涂改,按规定必须严查。等到将校们的贿赂上
来了,这位吏又说,字虽然有涂改,仔细检查贴黄,发现原是一字,并无作弊。于
是兵部官员也就不再追究。张居正问道:将校们是升是降,权力全在这个小吏的手
里,你不贿赂他行吗?
这个故事有个时代背景:当时将校们很少有不冒功的。号称斩首多少多少,其
中多有假冒。追究起来,他们砍下来的很可能是当地老百姓的脑袋,所谓滥杀无辜。
如果没人叫真,这些脑袋就是战功,大家升官发财,万事大吉。如果有人叫真,这
些脑袋就可能成为罪证,这帮将校罪过不小。所以,将校的命运确实在相当大的程
度上掌握在那位小吏的手里,尽管他的官未必及得上人家手下的一个排长。
张居正总结说:人们怕那些吏,一定要贿赂那些吏,并不是指望从他们手里捞
点好处,而是怕他们祸害自己。(1)
合法地祸害别人的能力,乃是官吏们的看家本领。这是一门真正的艺术,种种
资源和财富正要据此分肥并重新调整。
明朝小说《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就讲了一个县太爷运用这种艺术剥刮财主
的故事。故事说,武进县一位叫陈定的富户,有一妻一妾。妻姓巢,妾姓丁,两个
人闹气,巢氏呕气生病死了。邻里几个平日看着他家眼红的好事之徒,便撺掇死者
的兄弟告官,宣称人死得不明不白,要敲陈定一笔。死者的兄弟很乐意跟着敲一笔,
便和那几个泼皮讲好了,由他们出面,他躲在暗处作手脚,敲出钱来对半分。
故事说: "武进县知县是个贪夫。其时正有个乡亲在这里打抽丰,未得打发。
见这张首状是关着人命,且晓得陈定名字,是个富家,要在他身上设处些,打发乡
亲起身。立时准状,佥牌来拿陈定到官,不由分说,监在狱中。"
请注意这里的选择空间:首先,这状子是可准可不准的;其次,准了之后拿来
问讯,对陈定的申辩也是可听可不听的。在这两个具有合法选择空间的关口,那位
知县全选择了最具伤害性的一头:"立时准状、不由分说",而且谁也不能说他这样
做出了格。我是法学方面的外行,不知道应该如何称呼这种合法伤害别人的选择权,
姑且称之为"合法伤害权"。
却说陈定入了狱,赶紧托人把妻弟请来,让他各方打点。破费了几百两银子,
各方都打点到了,特别是县太爷的那位打秋风的老乡满意了,替陈定说了好话,果
然就放了陈定。这次释放更充分地体现了"合法伤害权"或者倒过来叫"合法恩惠权"
的橡皮筋一般的特性。
没想到那位妻弟嫌自己赚得不足,又追上了那位知县的老乡,把贿赂他的四十
两银子强讨了回来。四十两银子折算为现在的人民币,少说三四千,多说一两万,
显然也值得一追了。奈何他低估了合法伤害权的伸缩性。知县听说此事后,勃然大
怒,出牌重新问案,并且以"私和人命"的罪状捎上了陈定的妻弟。该妻弟立刻出逃。
故事说, 陈定和妾丁氏被重新拿到官后,"不由分说,先是一顿狠打,发下监
中。 "然后下令挖墓验尸,要查查那位亡妻的死因到底是什么。同时召集当地各方
人等, 一边验尸,一边调查了解情况。"知县是有了成心的,只要从重坐罪,先吩
咐仵作(法医)报伤要重。仵作揣摩了意旨,将无作有,多报的是拳殴脚踢致命伤
痕。巢氏幼时喜吃甜物,面前的牙齿落了一个,也做了硬物打落之伤。竟把陈定问
了斗殴杀人之律,妾丁氏威逼期亲尊长致死之律,各问绞罪。陈定央了几个分上来
说,只是不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