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焕吧 关注:5,688贴子:188,877

【破军焕世·决定】发现了一个悲催的问题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如果魔舍弃了少将或者少将放弃了魔的力量 那他会不会变回以前那样 话说他本身是被辛锥那个变态毁了的 之所以能恢复是因为得到了魔的力量 要是失去了魔的力量咱少将会不会回到以前那个残废啊????????(话说真的反感用那两个字在他身上)希望他不要被魔控制又害怕他失去力量


IP属地:四川1楼2011-06-29 21:54回复
    纠结呀


    IP属地:四川2楼2011-06-29 21:56
    回复
      2025-07-24 09:15:5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我还处于纠结他能不能醒来的阶段……
      lz思考的太深刻了……


      IP属地:上海3楼2011-06-30 11:21
      回复
        噢~原谅瓦滴跳跃式纠结


        IP属地:四川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1-06-30 12:06
        回复
          LZ的思想有见地


          5楼2011-06-30 12:09
          回复
            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我觉得~~应该不会吧~~~不然就真的彻底悲剧了啊 ~~


            IP属地:加拿大6楼2011-06-30 12:19
            回复
              月J千万不要让造少将悲剧了…


              IP属地:四川来自手机贴吧7楼2011-06-30 13:25
              回复
                我记得云焕被封印前,貌似左手好了,魔走了云焕当然受影响了 (看沧月)


                8楼2011-06-30 13:43
                回复
                  2025-07-24 09:09:5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不管他怎样,在我心中他都是最强的


                  9楼2011-06-30 21:16
                  回复
                    不只是左手 少将全身的关节和肌肉都被辛锥那个变态毁了哒 如果没有了魔的力量少将还能维持健康吗?????单元后土神戒能发挥作用吧~~~~~~~~~毕竟少将还继承了白家护的血脉


                    IP属地:四川10楼2011-06-30 21:43
                    回复
                      这个吧,我也想过。不过这都看作者好哪口。人家说是愿意的话,总是可以让焕好好地,要不然就杯催了


                      来自掌上百度12楼2011-07-01 07:40
                      回复
                        就是 作者就是小说世界里的神啊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IP属地:四川13楼2011-07-01 17:37
                        回复
                          最最希望的是,月姐彻底忘了这件事


                          IP属地:上海14楼2011-07-02 17:17
                          回复
                            说得好= =


                            15楼2011-07-02 17:26
                            回复
                              2025-07-24 09:03:5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只要她忘了,一切都有希望!


                              IP属地:上海16楼2011-07-02 17:5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