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上述之外, 在对卫中基层官校的选用也出现了很多不良因素。明初所制定的卫所制度基本确定子承父职的袭职机制。在此之外挑选民间丁壮无恶疾过犯者来进行补充。而随着明代社会发展, 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冲击, 卫所制度几乎完全崩溃, 锦衣卫亦不免如此。至万历间 卫士多占役、买闲, 其弊与三大营等。虽定离直(职) 者夺月糈之例, 然不能革 [ 2] (卷89, !兵志#, P2186) 。而与此同时一些心术不正之徒看中锦衣卫北镇抚司的特殊地位, 想尽办法四处请托以求列籍其中。
到嘉靖年间以后所选用的卫士缇骑多是 都中大豪, 善把持长短, 多布耳目, 所睚眦无不立碎。 [10] 明末有些市棍膏粱, 只要拿出二三十两银子就可列籍于北镇抚司。出银以后, 卫官就会给予一纸堂帖, 作为依据, 意思是承认他们是掌卫官帖下某所校尉[11] (卷6) 此辈便凭借锦衣卫旗校身份多行敲诈勒索之术, 对明代社会治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总之, 伴随明代社会的繁荣与发展, 加之封建官僚制度的体制缺陷, 明代锦衣卫冗员的产生的确难以抑制。如何因势利导对冗员加以限制和疏导对明代社会来说是一个严重的体制问题, 对于后世的启示也不应该仅仅停留在简单回顾历史、玩味其中各种缘由的层面。
参考文献:
[ 1] [ 明]郑晓. 今言[M ]. 北京: 中华书局, 1984.
[ 2] [ 清]张廷玉, 等. 明史[M ]. 北京: 中华书局, 1974.
[ 3]明孝宗实录[M ] . 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
本.
[ 4]明宪宗实录[M ] . 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
本.
[ 5] [ 明]陈子龙, 等, 撰. 明经世文编[M ] . 北京: 中华书局,
1962.
[ 6] [ 清]夏燮. 明通鉴[M ]. 北京: 中华书局, 1980.
[ 7] [ 明]张居正. 张太岳文集[M ].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4.
[ 8] [ 明]王世贞. 弇山堂别集[M ]. 北京: 中华书局, 1985.
[ 9] [ 明]沈德符. 万历野获编[M ]. 北京: 中华书局, 2004.
[ 10] [明]王世贞. 锦衣志[ G ] &丛书集成初编. 北京: 中华书
局, 1985.
[ 11] [清]陈僖. 客窗偶谈[ G] &昭代丛书. 丁集新, 编. 吴江
沈氏世楷堂重刊本, 1919.
到嘉靖年间以后所选用的卫士缇骑多是 都中大豪, 善把持长短, 多布耳目, 所睚眦无不立碎。 [10] 明末有些市棍膏粱, 只要拿出二三十两银子就可列籍于北镇抚司。出银以后, 卫官就会给予一纸堂帖, 作为依据, 意思是承认他们是掌卫官帖下某所校尉[11] (卷6) 此辈便凭借锦衣卫旗校身份多行敲诈勒索之术, 对明代社会治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总之, 伴随明代社会的繁荣与发展, 加之封建官僚制度的体制缺陷, 明代锦衣卫冗员的产生的确难以抑制。如何因势利导对冗员加以限制和疏导对明代社会来说是一个严重的体制问题, 对于后世的启示也不应该仅仅停留在简单回顾历史、玩味其中各种缘由的层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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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明]王世贞. 锦衣志[ G ] &丛书集成初编. 北京: 中华书
局, 1985.
[ 11] [清]陈僖. 客窗偶谈[ G] &昭代丛书. 丁集新, 编. 吴江
沈氏世楷堂重刊本, 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