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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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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吧主判定
一号犯罪嫌疑人 弱受浅 犯有以下罪行
1:无视吧规 随意给吧主取外号
2:无视吧主“不许吐槽”命令
3:胡乱制造、传播谣言
以上罪名成立 判有期徒刑10天
二号犯罪嫌疑人 基佬猩 犯有以下罪行
1:无视吧规 随意给吧主取外号
2:胡乱制造、传播谣言
以上罪名成立 判有期徒刑3天
三号犯罪嫌疑人 弱受楠 犯有以下罪行
随意给吧主取侮辱性外号!!!!!!!!! 尼玛!!!!!死刑!!!!!!!!!!!!!!!!!!!!!
                               
但念在其在暗恋吧 在小吧主小怪伤心时伴其左右 给予安慰 并认错态度良好    本吧主予以特赦 仅封一天警告 若有再犯 人道毁灭
                   此判决书自发布时即刻起效 犯罪嫌疑人不得起诉
         基本情况就是这样了 男性吐槽者 死!
                                              以上!!!!




1楼2011-06-14 22:47回复
    弱受楠 你给我再乱叫 你就去死


    2楼2011-06-14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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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叫我蒲公英即可 大叔也行 阿泳也能接受


      3楼2011-06-14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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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叔这是肿么了0.0


        来自掌上百度4楼2011-06-14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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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圈


          5楼2011-06-14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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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肿麽呢 几个白痴闹腾的


            6楼2011-06-14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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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圈酱 大叔最近要潜水了 手机停机了 二十号流量来了再来看你哈 晚安


              7楼2011-06-14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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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真的,凌乱了


                来自手机贴吧8楼2011-06-14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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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2011-06-16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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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这玩意 把小三这家伙吓到了 还是气到了? 小三啊小三


                    10楼2011-06-16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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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都好久没见猩猩了


                      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1-06-17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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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尾巴酱 猩猩史掉了


                        14楼2011-06-18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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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身吧
                          爱卿


                          15楼2011-06-18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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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在你陪眼圈聊天就不加封你了 再犯就加三天


                            16楼2011-06-18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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