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榛生,一枚翡翠色的形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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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榛生,一枚翡翠色的形容词
                                  【转自榛生豆瓣小组】
在圈子里,榛生已经成为一种风格的代表,人们称那种风格是:大学派。
她的文章总是带着清楚的书卷气——大学时代、白衣裳的少年和少女、干净的忧伤,美好的错失。
榛生是70年代后射手座的女子,出生在北方城市。至今已出版了三本书,《寻找一双1992年的臂弯》,《姜花那么凉》,《刻在旧木课桌上的初吻》。
北方的雪,南国的绿,是她生命的色彩。
她是树一样的女子。
也是雪一样的女子。



1楼2011-06-14 13:45回复
    迟到大王
    确实是个臭美的丫头,总是因为头发没梳整齐、或者鞋带没系成好看的蝴蝶结而磨蹭到仅差五分钟旧要迟到,才匆匆跑出家门。
    全班号称:迟到大王。
    老师已经懒得说她,因为每次她讲迟到的理由时都不晓得换一换,连声调也都一律像是低音巴松吹出来的:“我每赶上公车。”
    就差一步,公车跑掉了。她在后面发足狂奔,急呀,大声喊着:“停车!停车!”
    有时候,车真的停下来,她挤进去,好高兴!一车都是同校的同学,脸孔对着脸孔,喜欢的那个男生站在公车前部,还好,她不用担心脸上新长的一颗痘痘会被他看到。
    女孩们又在讲八卦,这次是关于历史老师的新发型。
    


    2楼2011-06-14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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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05 04: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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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念经一样背书
      她背书总是很灵,绝招是要念出声,就像念经一样。
      周围的同学不堪甚扰,后来每办法,都学会她那一套。
      于是高二(8)班的教室里,总有一个小蜜蜂嗡嗡嗡的背景音乐,监督纪律的老师路过时,又根本找不到声源,于是很头痛。
      她背书也挑喜欢的背,就像裙子只喜欢白色的,书包只喜欢蓝色的。她是一点都不懂得绸缪大局的人。高考又不是儿戏,可是那时候她真就是在整天玩。
      外语是雪腻歪了,政治根本不爱碰,语文学得好,不需要再自己跟自己较劲。只挑历史书看。尤其喜欢中国古代史先秦那一部分,总觉得那是以个阔大的岁月,有很多烽烟尘事,很残忍,却又很干净,百废待兴,是红色的,血色的,都镀着金边儿。
      可是历史老师总是按高考的题目来讲课,她就跟小佟在下面恨恨地抱怨:“受不了!”“要死人啦!


      3楼2011-06-14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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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系与阅读
        大学时,她头发渐渐地长长,人也长大。
        她开始有所主见,有所坚持。她拒绝去听那些枯燥的大课。只选择喜欢的科目去听,选择喜欢的老师去追随。
        不过,总体来说,读一个政法系,几乎没有办法涉猎太多她喜欢的文学课程。可是谁说读政法系就一定要去当一名法官、律师,或是去做政法老师呢?
        她才不信。
        下午,她逃了课,坐在图书馆里看红楼梦,茨威格,梁实秋丰子恺沈从文。很多的阅读是以逃课的形式完成。
        偶然的一天经过学校外面的采风书屋,看到了一套四册的张爱玲文集。她买回来,只看了一行,她就知道,阅读的速度必须降下来。
        师太就在当年于美国洛杉矶的寓所孤独地死去,不可能再写出更多的东西给世人看了。
        越看越舍不得,于是,越看越喜欢。喜欢到过目成诵,因为读了太多遍。后来的写作,也深深受到影响。虽然张爱玲已经被如今的大众市场作俗作透,但是大师的风骨仍是万人不及的优雅。
        她对张爱玲,永远怀着一颗虔敬之心。
        之后,在学校的过刊室,发现古远的、1989年的《港台文学选刊》,在其中,找到黄碧云。
        黄碧云说:“我是一只蝴蝶,偶然,经过了生。”
        


        5楼2011-06-14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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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骄傲病的医治
          那男生喜欢穿着黑色的T恤,反戴着鸭舌帽,抱着一只球,去往篮球场。
          经过她身边时,哼着歌。
          是她随身听里总在不停放着的,当年的郑钧。
          郑钧唱着:“路漫漫,其修远,只有傻瓜才忧愁。”
          他们总是不停地在学校里遇见。第一次,是在那个散发腐书气味的图书馆。她埋头看书看了一个下午,抬起头的那会儿,他正笔直地看着她。他眼光中有种清苦的药味,一计,便把她数年来一个骄傲的病症给治好了。
          她变得谦卑,再也不执拗清狂。
          他无疑是个漂亮的男孩子,一双眼睛像明亮的泉水,足够养两缸小金鱼儿,他看谁一眼,谁就无异于发了笔精神大洋财。
          电波这种事,是没法用语言解释的吧。学校那么大,人那么多,而 感觉这东西。又是那么细微。她对自己说:不可以当真,切勿当真,当真就是傻瓜!
          开运动会时,却又跟踪他到他们班上。路上遇见了好朋友BING,还问,喏,你看他怎么样呢?
          跟他到了他们班教室门口,她蹑手蹑脚却又无所适从,正琢磨着该往前走还是该撤。
          他忽然回过头来,就那样,轻轻地几乎是邪恶地。笑了。
          他说:“傻瓜。”
          


          6楼2011-06-14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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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发表文章
            那时候她和所有的女孩一样,除了看书,也喜欢看杂志。
            她也和所有的女孩一样,易感又敏感,多情又无情。
            拥有许多美丽的本子,往上面写一些细碎的文字。而大部分的本子则如同嫔妃,组成一个华丽的后宫,她不去宠幸。
            因为有时喜欢那种空白的感觉。
            十九岁,打开某一只本子,发现自己随手写在上面的文章还真不错呢。于是在一个无聊的雨天,选了一篇比较好的,撕下来,寄给了当年一本叫做《青年月刊》的杂志。
            很多个星期过去,她都快忘记了。
            忽然地,却收到了杂志社寄来的样刊。
            她的那个小文章发表了。
            如果你现在拥有一本1999年的《青年月刊》,你大概可以找到署名“孙丽”的文章。现在,她以一个成年人的眼光看待当年那个女孩和那篇文章,她觉得那孩子是应该得到赞扬和鼓励的,因为以那时浅白的阅历,写出那样有灵气的小文章,她真的已经很不错了。
            因为太高兴,她打翻了手里的汽水。
            去街角再多买三本杂志,寄回家里,给爸爸妈妈。


            7楼2011-06-14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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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写一手极漂亮的字
              现在,她的书都出版了三本,爸妈都不怎么惊喜了。
              书寄回去,妈妈翻翻那些小说,对她说:“你又在胡说八道了。”
              其实妈妈心里是欢喜的,尤其是有一次,妈妈说:“你有篇文章里写到,如果爱一个人,就要站在与他平等的位置,因为爱永远是一个平衡的木马。”
              这应该是她所得到的最大的奖誉了。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比妈妈的夸奖更有份量?
              现在,小说在一篇篇地写,她也越来越知道如何下笔。她已成长了,长得比从前完好,比从前自如。她喜欢寻找与探求的感觉,好的故事,要像探险一样,小心地,缓慢地,细细地挖掘和遇,挖掘自己的宝藏,然后,遇见另外一个自己。
              她才不要急。
              值得一提的是,最初她的稿子,是用纸笔手书的。她写一手极漂亮的字,纤秀的楷体,珠颗一样的楚楚字迹。
              


              8楼2011-06-14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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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刻在旧木课桌上的初吻
                最初的时候,写作只是一种尝试。心里有一个故事,就想快速地把它写出来。
                比如《刻在旧木课桌上的初吻》。
                这篇文章写出来后,不知道为什么,受到极大的欢迎。被各种媒体刊登,转载,被各种网站收录,被各种书籍选入,甚至被不同的人抄袭。
                这是她没有想到的。她一直觉得这篇故事还不够好,当时的笔法也相当稚气。可怎么就那样被认同呢?直到三年后,仍有人念念不忘来找她,告诉她,“看了你的文章,我哭了”。
                她有时候想,如果以现在的经历,去写当时的故事,不知道会不会更好一些。
                或许,并不会。
                很多事情,过去了就不能再重来。
                就如同歌里唱的:“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她写了很多以大学时代为背景的故事,比如《程小熏爱了你这么多年》、《一棵白菜有多温暖》、《翠微路37号的冬天》、《六月小铺里的男人》、《在罗亭的果实店》,以及近期发表在“STORY100”上深受欢迎的《豌豆象的花园》。这些翠绿的纯洁的故事,是她所擅长的,也是她最自然的情感流露。因为,在骨子里,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啊。
                但对于新写法的尝试,是更加强烈的吸引,她一直未曾停止过。


                9楼2011-06-14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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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05 04: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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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私酿》
                  《私酿》是一部中篇小说,也是到目前为止,她自己最满意的一部小说。
                  刚开始写的时候,她已经预感到它的好。
                  她写得很慢很小心,大约写了差不多三个月的时间。整整三个月,磨着一万字,这种蜗牛速度也太够呛了吧!她对自己说。可是,没有办法,每写下一个句子,她都感觉吓了自己一跳,每修改一个段落,她都惊喜得无所适从。她必须给自己足够的时间,让这故事“渗”出来。
                  很深的夜里,就要睡了,看着今天又写出的几百字,她满意极了,她觉得人生如果常常能够如此该多好,幸福不必连篇累牍,只要这百八字。
                  她沉默地狂喜着,甚至对自己都不敢大声嚷嚷。
                  就是为了绽放那一刻的惊艳吧。
                  《私酿》发表在2004年的《花溪》上。发表不久,却有小读者跑来说,看不懂。
                  一下子,觉得很暗,心里面的暗,有一个词大概还算形象,那词叫作“灰心”。看着窗外就要黑下来的天,无奈,惆怅。
                  可是,忽然看到了雪,雪像萤火虫,忽远忽近,星星点点,把微弱的路灯光投影成焰火的粉彩花束。
                  并不一定是为了取悦他人才写的吧,写作,说到底,是为了自己的心。
                  “我为的是我自己的心。”《红楼梦》里,也有一位姑娘这么说。
                  这样想时,平静许多。
                  就像雪并不一定因为天黑而停下它们的脚步,雪一样来到世间,绽放一刻的光亮。
                  后来,在网站上看到读者的留言,有些人对于《私酿》的热爱,到了可以背诵某些句子的程度。
                  又有一位期刊界的前辈赞叹道:“《私酿》里面,我发现了你惊人的想象力。”
                  她这才知道,那句古人说的话是多么正确——“不宜妄自菲薄。”
                  后来她开始写两万字的《锦灰堆》,以及极度考验思维逻辑力的《妖娆十章》,她开始写她坚信的,好的东西。
                  她希望可以这样:一直是这张桌,这台电脑,这盆羊齿叶,这个水杯,这个室内温度,这种mllh茶,这个将雨未雨的天,她可以就这样闲闲地写下去,不当作什么负担也没有什么目的,就这样闲闲地写下去,或是写到某处停一下,去换一杯茶。
                  


                  10楼2011-06-14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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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私生活
                    谈到理想,这是个大话题。
                    榛生是个做到再说的人,不是个说了不做的人。
                    她说了这样一段话:“我的理想,就是到我年老的时候,回到北方我父母的城市去,在那七楼住着,我要把四壁漆涂成深蓝色,并且要在上面抹出螺锭旋涡。我要在房间里摆放暖的床,深绿的植物,还要有一面雪白的窗帘。”
                    “我会学习一种乐器以供消遣,练习烹饪以供肠胃的舒适。每天我会抽三个小时阅读,一个小时写作。而写出的东西,不会再发表,而是作为回忆。”
                    她真的只是一个愉快生活着的人,而并非一个写手或作家。
                    榛生这两个字,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代表着舒适、沉静、明亮、与世无争的感觉的,它是干净的情调,美好和安宁。它是一个形容词,像清澈的绿翡翠一样的形容词。
                    


                    14楼2011-06-14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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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tieba.baidu.com/f?kz=487227614
                      原来有UU已经贴过了
                      有一段关于剥壳の发不上来
                      可以看这个完整版


                      15楼2011-06-14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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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刻在旧木课桌上的初吻》,真的真的 很令人感动啊。


                        16楼2011-08-18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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