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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辉正史】 怡亲王允祥等为受参亏空钱粮官员于任所与原籍同时严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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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百度。
前两天看人写雍正怎么反贪污,有这么一段
“这就不但要追赔,还要抄家。元年八月,雍正采纳了通政司官员钱以垲的建议:亏空官员一经查出,一面严搜衙署,一面行文原籍官员,将其家产查封,家人监控,追索已变卖的财物,杜绝其转移藏匿赃银的可能。赃官们的罪一经核实,就把他的家底抄个干净,连他们的亲戚、子弟的家也不放过。雍正下令:“丝毫看不得向日情面、众从请托,务必严加议处。追到水尽山穷处,毕竟叫他子孙做个穷人,方符朕意。”此令一下,全国一片抄家声,雍正也得了个“抄家皇帝”的封号,甚至连牌桌上都有了一种新打法:抄家和(亲胡)。看来,赃官们真只有“死路一条”了。”
想起我见过这个折子,于是录上来。



1楼2011-06-14 00:28回复
    查国用资于钱粮,钱粮寄于有司。是以州县之责成,首严亏空。而不肖官员,借此逢迎
    上司,或置田买产,任意花销,致亏国帑。应如有通政钱以垲所奏,行令直隶各督抚,于州
    县开征之始,令该知府遴选贤员,与该管官同封银柜,每十日、二十日另委贤员,当众拆
    封,立即起解,其存贮仑谷,按季盘查,出结转报。如有徇隐情弊,将知府并委员即行题,
    参,照徇庇例议处。再,亏空官员于题参时,一面任所严追,一面行文原籍地方,将伊一切
    家产人口等物,逐一严查造册存案。如任所无完,即变价补完。该原籍地方官,如不行查
    出,或被旁人首告,或被科道纠参,即将原籍地方官题参,亦照徇庇例议处。
    


    2楼2011-06-14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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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08 10: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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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个题本里,另一段是从内阁的条奏里出来的。
      亦应如其所奏,凡亏空留任赔补之官,即令离任,并查其子有出任者,
      查明题请解任,发追完日,仍补原官。至从前年久行追之案,亦查其子现在何省为官,亦令
      查明题请离任,不准以过继掩饰。俟其父亏空完日,题请开复。其亏空官员离任后,该
      督抚拣选才能殷实之员,请旨补授。若肯自捐填补,一年内全完,或就本任内所有出息填作
      全完者,该督抚具题到日移咨吏部,分别议叙。其原亏空之官,仍限年追还,能于限内全完
      者,亦合该督抚具题,复还原职,如不完从重治罪。至于知府盘查仓库,凡州县一应礼物,
      永行禁止。如州县仍蹈前蝎,私相馈送,而知府竟行收受,技同徇隐者,或被旁人出首,或
      被科道纠参,即将馈送礼物之州县,并收受之知府,交与该部严加治罪:俟命下之日,通行
      直隶各省,一体通行可也。谨题请旨。
      雍正元年八月二十八日题,九月初一日奉旨,依议。


      3楼2011-06-14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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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雍正在位时间长,像这样大刀阔斧,立时完成,不知会是个什么样的局面


        6楼2011-06-14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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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你的意思是?


          7楼2011-06-14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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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仍然是乾隆接位呀,他那么崇拜他爷爷


            来自手机贴吧8楼2011-06-14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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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默,你们最后那三贴都什么跟什么啊??!!


              来自手机贴吧9楼2011-06-14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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