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的支书蜕变成村匪湖霸
举 报 人:江西省鄱阳县双港镇长山村村民
被举报人:杨有贵系上饶市鄱阳县双港镇长山村委会党支部书记
鄱阳县双港镇长山村村民,向领导反映鄱阳县双港镇长山村村民书记杨有贵严重违法乱纪的情况,以清除党和国家的败类。被举报人在任职期间,陷害无辜村民,利用职务之便,变相围湖,
非法捕捞、贩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天鹅,破坏生态平衡,损害渔民利益,非法索取公民财物,故意伤害他人。
其违法行为有:
1、侵占集体财产。
1993年被举报人利用职务便利,强行变卖村里的水产公司和变卖村小学校舍并货款36万元,(去向不明)。
2、非法集资。
2001年被举报人利用村村通电为名,向每户村民集资1000元,并且不开收据,不公开账目。
3、私自承包荒山。
2005年被举报人在没有开村民会议的情况下,擅自做主让村委会和其儿子杨迎喜承包所有荒山,而且没有公开承包费的数目。
4、陷害无辜村民。
1994年被举报人利用“严打”政策,恣意陷害无辜村民,致使21名村民遭到逮捕,后经村里的老**退休干部杨祖点据理力争,其中20人无罪释放,仅杨晓晓一人因偷窃
判刑一年。
5、将集体项目据为己有。
1999年有鄱阳县双港镇拔给长山村小湖网箱养殖项目款154万元,杨有贵当时是把长山村所有网箱养殖的网箱放在湖中一起摄影照相,以应付上级立项,得到项目后,
在湖中围湖二十多平方公里,至今一直属于己用。
6、一手遮天。
国家免农税政策,村民难受其惠。政策在2004年免农业税后,杨有贵仍然以原收税标准继续收取2004和2005俩年人头税,每人50元,共计15万元人民币,落入私人腰包。
7、计生超生费、
中饱私囊。2004年至2008年共收托养费27.1万元,加17万元,共计44.1万元,镇政府返回百分之四十,实得17.64万元,去向不敏.
8、被举报人在2010年杨志会一家四口被杨国瑶打成重伤时,收取无理取闹着杨国瑶人民币5万元后,被举报人在鄱阳**机关调查处理此事当时作了伪证,结果害得杨志会一家四口重伤为人过问
,也无法告状,后来只好多次到北京**,后经中央干预才得以解决。
9、被举报人在2010年几个月中在鄱采区中非法获利300万元。非法收入来源有三条渠道:(1)垄断鄱采1号采区采砂泵加油权。(2)每个月收取1号采区安全保护费10万元,以此确保渔民不闹事,
因该采区影响长山村渔民正常捕捞。(3)尤其可笑的是,该采区越界入都昌水域朱袍山水域非法采砂时,被举报人依然得到百分之三十六的股份。
10、私吞公益项目资金。
政府拔款人民币62万元,支持村委会决定在村门口修建养鱼塘和造桥,鱼塘成为私人资产,桥成为了向村民集资的幌子。
11、强行非法收取“过湖费”、“带船费”。每年在鄱阳湖汛期,被举报人及其儿子利用水路优势非法收取都昌县南峰、乡溪、万户船民几十条大型运砂船“过湖费”。如2009年六月到八月,
每条船收取600元,不交者即遭被举报人的儿子以打网为由殴打,打后还要双倍收款,一年收取费用高达3万元之多。在禁湖期间年年带领几县渔民捕捞螺蛳,收取中介费为每吨30元,每年获利
二十多万元。湖管部门多次对被举报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未能成功。
12、变相围湖。
被举报人围湖达二十多平方公里,严重影响渔民正常捕捞,全岛渔民损失达全年收入三分之一以上。而他本人在围湖范围内收入每年高达50万元以上。2008年还非法强行在都昌、
鄱阳交界地方,建造砂石转运站,从中谋利暴利,年收入达500多万元,而他本人分红280多万元。
13、欺行霸市非法经营。
本村地理位置优越,是鄱阳湖中的一个独岛,被举报人长期非法经营并高价出售私盐,一直用工业盐充当食盐买卖(合作伙伴还有本镇彭家村彭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