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别无选择,生活在这个社会主义社会,国家的土地是不允许自由买卖,因此总是让一些趋利、毫无诚信的小人钻法律的空子。以前我也是知道之甚少,自从10年前买了城郊一民房到现在对方恶意毁约对簿公堂,算是知道了点法律知识,因此和各位分享,和我同样遭遇的可以受点启发,没有这种遭遇的可以从中看到某些小人内心的肮脏和人性的自私。如果啥都不需要的可以到此打住,耽误您的宝贵时间还请海涵!
平民百姓买房真的不容易,如果有钱谁会去买这种没有土地证的房子?既然买了,就要多一点防备!
民房、平房、小产权房、以及现在的部分回迁房、农村的社区改造房凡是没有土地证的都属此列,这些都是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子,没有向国家缴纳出让金,都没有办法办理土地证,无权贷款、无抵押,除非你的户口在本集体,否则你买这样的房子你是没有办法过户的,(你自己有门路过户的除外)那些承诺可以过户的纯属扯淡,只要你全部交给他钱,过户你自己想办法吧!他连签字都你都找不到他。
不要迷信所谓的亲戚介绍的,或者买的是亲戚的房子,当初买房子时说的真好听----我们都是亲戚我们会要你回房子吗?除非你的房子不增值或贬值。我附近因拆迁这种例子很多,表兄弟反目的、姊妹成仇、连襟之间想要的!在金钱面前,总有一部分人沦为禽兽的。
不要迷信买的是所谓领导干部的房子,他有身份有地位,说话算数,买卖房屋时,他会说------我是一个党政干部,是执法者,我会为了这点钱败坏我的名声吗?不用过户我绝对不会要回的,呵呵,如果你信了,那你就是太天真了!如果某天你的房子增值了,他就会动用他的各种社会关系打压你,逼迫你交给他房屋,别人即使想毁约要回房屋都不知道怎么打官司,而他就会动用他从政期间的关系,早已优先到法院立案了!
不要迷信所谓的房产证在手,协议在手,万事无忧,不定那一天,他会突然又拿出一本房产证来,到法院告你手中的房子证是他丢失的、或者你的房产证的假的,他会直接说我们的协议是无效的,直恨得你要把它踹到楼下去,你生气了吧,正中他下怀,呵呵,我们不生气,我们只跟人生气,我们跟这种畜生生气有用吗?
总之,说的再好听,也不如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来的实惠。买卖当初,不要把钱一次性付给他,要求他过户,有门路的自己过户,没有门路的可以让他出面过户,我们可以出费用,如果只收钱不管过户的,奉劝各位还是不要贪小便宜了,一旦把钱全部给他了,他就忙的很,总是没空跟你办手续。而不过户,只要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他的,总是有隐患的,如果某天他走在大街上被车撞死了,那你更麻烦了,会突然很多共有权人向你要房子,他们会到法院起诉你,说你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居住在他们的房子里,就像癞蛤蟆爬上你的脚一样恶心!
再说说中国的法律,我们不敢评价,但是中国自古以来就是讲究诚信的国家,所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一言九鼎;白纸黑字,落笔无悔。公平、正义、诚信、平等从来就是社会的基本道义,是人性的基础。但是现在的法律似乎偏向了恶意毁约者,让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沦丧!现在官官相护是明摆的,如果你是布衣百姓,那你的武器只有一个,那就是一命相抵!一命抵一命你可要亏大了!最好是把他上下八辈全弄死!呵呵,有点血腥哈!
好了,啰啰嗦嗦说了这么多,碰到不如预防,不让某些势力小人有发芽的机会!
呵呵,快到吃饭时间了,如果各位感兴趣的话,再说说我跟那厮打官司的经历!看看一个领导、政协委员、诸城工商业代表的丑陋、阴暗的心理!
朋友们帮顶一下,不让更多的人陷入困境!
平民百姓买房真的不容易,如果有钱谁会去买这种没有土地证的房子?既然买了,就要多一点防备!
民房、平房、小产权房、以及现在的部分回迁房、农村的社区改造房凡是没有土地证的都属此列,这些都是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子,没有向国家缴纳出让金,都没有办法办理土地证,无权贷款、无抵押,除非你的户口在本集体,否则你买这样的房子你是没有办法过户的,(你自己有门路过户的除外)那些承诺可以过户的纯属扯淡,只要你全部交给他钱,过户你自己想办法吧!他连签字都你都找不到他。
不要迷信所谓的亲戚介绍的,或者买的是亲戚的房子,当初买房子时说的真好听----我们都是亲戚我们会要你回房子吗?除非你的房子不增值或贬值。我附近因拆迁这种例子很多,表兄弟反目的、姊妹成仇、连襟之间想要的!在金钱面前,总有一部分人沦为禽兽的。
不要迷信买的是所谓领导干部的房子,他有身份有地位,说话算数,买卖房屋时,他会说------我是一个党政干部,是执法者,我会为了这点钱败坏我的名声吗?不用过户我绝对不会要回的,呵呵,如果你信了,那你就是太天真了!如果某天你的房子增值了,他就会动用他的各种社会关系打压你,逼迫你交给他房屋,别人即使想毁约要回房屋都不知道怎么打官司,而他就会动用他从政期间的关系,早已优先到法院立案了!
不要迷信所谓的房产证在手,协议在手,万事无忧,不定那一天,他会突然又拿出一本房产证来,到法院告你手中的房子证是他丢失的、或者你的房产证的假的,他会直接说我们的协议是无效的,直恨得你要把它踹到楼下去,你生气了吧,正中他下怀,呵呵,我们不生气,我们只跟人生气,我们跟这种畜生生气有用吗?
总之,说的再好听,也不如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来的实惠。买卖当初,不要把钱一次性付给他,要求他过户,有门路的自己过户,没有门路的可以让他出面过户,我们可以出费用,如果只收钱不管过户的,奉劝各位还是不要贪小便宜了,一旦把钱全部给他了,他就忙的很,总是没空跟你办手续。而不过户,只要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他的,总是有隐患的,如果某天他走在大街上被车撞死了,那你更麻烦了,会突然很多共有权人向你要房子,他们会到法院起诉你,说你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居住在他们的房子里,就像癞蛤蟆爬上你的脚一样恶心!
再说说中国的法律,我们不敢评价,但是中国自古以来就是讲究诚信的国家,所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一言九鼎;白纸黑字,落笔无悔。公平、正义、诚信、平等从来就是社会的基本道义,是人性的基础。但是现在的法律似乎偏向了恶意毁约者,让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沦丧!现在官官相护是明摆的,如果你是布衣百姓,那你的武器只有一个,那就是一命相抵!一命抵一命你可要亏大了!最好是把他上下八辈全弄死!呵呵,有点血腥哈!
好了,啰啰嗦嗦说了这么多,碰到不如预防,不让某些势力小人有发芽的机会!
呵呵,快到吃饭时间了,如果各位感兴趣的话,再说说我跟那厮打官司的经历!看看一个领导、政协委员、诸城工商业代表的丑陋、阴暗的心理!
朋友们帮顶一下,不让更多的人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