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住宅楼电梯使用年限
中新网北京9月18日消息:北京市有关部门昨天将该市近200部运行时间超过15年的住宅楼带病电梯正式确定为“必须报废电梯”。
北京市电梯没有用“使用寿命”约束质量的情况,已随着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制定的住宅电梯使用年限规定的正式出台而画上了句号。
按照这一规定,北京市建筑物仅设一部电梯、使用时间达到15年(有备用梯达到18年)的,属于国家明令停止生产;但运行时间仍超过15年的,设备已经过3次大修、存在严重缺陷及其它无法保证安全运行基本条件的电梯,均属“报废电梯”;对已达到报废年限、但经电梯检测机构技术鉴定后确认质量可靠、可以继续使用的电梯,检测周期缩短为6个月。
中新网北京9月18日消息:北京市有关部门昨天将该市近200部运行时间超过15年的住宅楼带病电梯正式确定为“必须报废电梯”。
北京市电梯没有用“使用寿命”约束质量的情况,已随着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制定的住宅电梯使用年限规定的正式出台而画上了句号。
按照这一规定,北京市建筑物仅设一部电梯、使用时间达到15年(有备用梯达到18年)的,属于国家明令停止生产;但运行时间仍超过15年的,设备已经过3次大修、存在严重缺陷及其它无法保证安全运行基本条件的电梯,均属“报废电梯”;对已达到报废年限、但经电梯检测机构技术鉴定后确认质量可靠、可以继续使用的电梯,检测周期缩短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