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陈书记百忙之中关注一下无办学许可的蚌埠新世纪高考复读学校食堂吃地沟油的问题 网友: 匿名 (121.235.165.*) 2011-4-5 14:33 已回复
陈书记:您好。蚌埠市三十五中老校区,今年春节过后,突然来了一个复读学校,招生宣传上写的是叫蚌埠新世纪高考复读学校,说是从凤阳迁过来的(后来了解的情况是该校因为在凤阳连续偷税漏税3年,要被处罚,才无奈把校区迁到蚌埠来)。因为其宣传的高考成绩很有蛊惑性,所以,我们的孩子在美术艺术专业考试结束后,就把孩子送到了这里来复读文化课(现在才知道,该校到蚌埠后没有办理办学和招生许可,据说是三十五中的某些领导为了建立学校的小金库,以租赁的方式把该校招入进来的,并且担保教育局不会有人查。),一段时间下来,才发现该校管理混乱,一个语文老师教5个班级,数学和英语老师都是一个人教3个班,由于教师不满校长的一些做法,所以人心涣散。更可恨的是该校食堂的烧菜用油竟然是回收的地沟油,孩子回来说,每到吃饭时,食堂里飘散的都是这种发臭的气味,为此,我们多次向校方反映这一系列问题,但该校校长竟说,复读学校主要是靠学生自己自学,老师的作用就是辅导一下,一个老师带5个班的课是没有问题的;在解释食堂用油的问题时,他装作打电话,借口躲开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好要求退学,再给孩子找所学校,更可气的是校长竟然扣掉了我们3000元钱费用,问他为什么只读了不到十天,就扣这么多钱时,他说按照规定是一分钱都不退的,能退这么多就不少了。当我们表示不能接受时,他抛下一句话,就这么多,愿意要就要,不愿意就告去!然后就上网玩游戏,再也不理我们。市长同志,盼望您能百忙之中过问一下这件事情,了解一下,为什么一个没有办学资质的非法学校,竟然如此嚣张,是不是背后有什么背景?没有办学资质,为什么还允许存在和招生,而不取缔? 官方回复
关于网友举报蚌埠新世纪高考复读学校存在诸多问题的回复 2011-5-13 10:38
回复单位:中共蚌埠市委
网友,您好!看到您2011年4月7日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一、新世纪高考复读学校的基本情况
新世纪高考复读学校现有学生196名,5个教学班,有教师15名,所有师生吃住在学校。
新世纪高考复读学校系与淮海教育交流中心联合办学,现挂牌淮海教育交流中心。2011年1月淮海教育交流中心租赁原三十五中校舍后,并于次月与原凤阳新世纪补习学校协商合作办学,并迁至原三十五中校内办学。
二、针对举报内容的调查情况
1、关于“该校食堂的烧菜用油竟然是回收的地沟油”问题。经禹会区食品**监督管理局的检查、调查了解,该校食堂用油为“豆维家”5L大豆油,并有“蚌埠金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豆维家5L大豆油发货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没有发现“地沟油”。
2、关于学校办学资质问题。新世纪高考复读学校,原为凤阳新世纪高考复读学校,已办学多年,原有办学资质,2011年2月与淮海教育交流中心联合办学,并搬迁到三十五中,挂牌“淮海教育交流中心”进行办学。淮海教育交流中心,为龙子湖区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现在我区辖区内办学。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第十二条“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申办报告”及举办者、资产等材料的有关规定,新世纪高考复读学校租赁原三十五中办学,在没有取得我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办学许可证的条件下,即私自办学,属违规办学。
三、处理意见
1、责令新世纪高考复读学校立即停止办学并迁址。
2、对淮海教育交流中心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校舍出租方终止租赁协议。
原文地址http://liuyan.people.com.cn/viewthread.php?tid=942388&extra=page%3D1
陈书记:您好。蚌埠市三十五中老校区,今年春节过后,突然来了一个复读学校,招生宣传上写的是叫蚌埠新世纪高考复读学校,说是从凤阳迁过来的(后来了解的情况是该校因为在凤阳连续偷税漏税3年,要被处罚,才无奈把校区迁到蚌埠来)。因为其宣传的高考成绩很有蛊惑性,所以,我们的孩子在美术艺术专业考试结束后,就把孩子送到了这里来复读文化课(现在才知道,该校到蚌埠后没有办理办学和招生许可,据说是三十五中的某些领导为了建立学校的小金库,以租赁的方式把该校招入进来的,并且担保教育局不会有人查。),一段时间下来,才发现该校管理混乱,一个语文老师教5个班级,数学和英语老师都是一个人教3个班,由于教师不满校长的一些做法,所以人心涣散。更可恨的是该校食堂的烧菜用油竟然是回收的地沟油,孩子回来说,每到吃饭时,食堂里飘散的都是这种发臭的气味,为此,我们多次向校方反映这一系列问题,但该校校长竟说,复读学校主要是靠学生自己自学,老师的作用就是辅导一下,一个老师带5个班的课是没有问题的;在解释食堂用油的问题时,他装作打电话,借口躲开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好要求退学,再给孩子找所学校,更可气的是校长竟然扣掉了我们3000元钱费用,问他为什么只读了不到十天,就扣这么多钱时,他说按照规定是一分钱都不退的,能退这么多就不少了。当我们表示不能接受时,他抛下一句话,就这么多,愿意要就要,不愿意就告去!然后就上网玩游戏,再也不理我们。市长同志,盼望您能百忙之中过问一下这件事情,了解一下,为什么一个没有办学资质的非法学校,竟然如此嚣张,是不是背后有什么背景?没有办学资质,为什么还允许存在和招生,而不取缔? 官方回复
关于网友举报蚌埠新世纪高考复读学校存在诸多问题的回复 2011-5-13 10:38
回复单位:中共蚌埠市委
网友,您好!看到您2011年4月7日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一、新世纪高考复读学校的基本情况
新世纪高考复读学校现有学生196名,5个教学班,有教师15名,所有师生吃住在学校。
新世纪高考复读学校系与淮海教育交流中心联合办学,现挂牌淮海教育交流中心。2011年1月淮海教育交流中心租赁原三十五中校舍后,并于次月与原凤阳新世纪补习学校协商合作办学,并迁至原三十五中校内办学。
二、针对举报内容的调查情况
1、关于“该校食堂的烧菜用油竟然是回收的地沟油”问题。经禹会区食品**监督管理局的检查、调查了解,该校食堂用油为“豆维家”5L大豆油,并有“蚌埠金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豆维家5L大豆油发货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没有发现“地沟油”。
2、关于学校办学资质问题。新世纪高考复读学校,原为凤阳新世纪高考复读学校,已办学多年,原有办学资质,2011年2月与淮海教育交流中心联合办学,并搬迁到三十五中,挂牌“淮海教育交流中心”进行办学。淮海教育交流中心,为龙子湖区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现在我区辖区内办学。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第十二条“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申办报告”及举办者、资产等材料的有关规定,新世纪高考复读学校租赁原三十五中办学,在没有取得我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办学许可证的条件下,即私自办学,属违规办学。
三、处理意见
1、责令新世纪高考复读学校立即停止办学并迁址。
2、对淮海教育交流中心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校舍出租方终止租赁协议。
原文地址http://liuyan.people.com.cn/viewthread.php?tid=942388&extra=page%3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