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晚23时许,山东省沂水县一男子解某醉酒驾驶一辆红色轿车冲入路边沟内,经沂水**大队**调查,该男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每100毫升130毫克,属于醉酒驾驶。随后,**依法将该男子刑事拘留。经初步了解,该男子成为自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临沂“醉驾入刑”的第一人。
处理现场的**告诉记者,解某是在沂水县城区沂河山庄以东的路段上驾车冲入沟内的,**赶到时解某还趴在方向盘上呼呼大睡。据解某称,当日下午,他和同学在酒店一起喝酒,喝完酒后打电话让妻子开车来接他,妻子见解某已经喝醉,就数落了他几句,解某一气之下自己驾驶车辆往家赶,没想到转来转去找不到回家的路,把车开到了路边沟内都浑然不觉。
目前,警方根据相关规定已经对解某采取了取保候审,但他面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记者从沂水**大队了解到,醉酒驾驶的解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于近日被提请检察院起诉,解某将面临1至6个月的拘役、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考取以及罚金的处罚。面对即将到来的刑法判刑,解某不停地说:“后悔、后悔……”
处理现场的**告诉记者,解某是在沂水县城区沂河山庄以东的路段上驾车冲入沟内的,**赶到时解某还趴在方向盘上呼呼大睡。据解某称,当日下午,他和同学在酒店一起喝酒,喝完酒后打电话让妻子开车来接他,妻子见解某已经喝醉,就数落了他几句,解某一气之下自己驾驶车辆往家赶,没想到转来转去找不到回家的路,把车开到了路边沟内都浑然不觉。
目前,警方根据相关规定已经对解某采取了取保候审,但他面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记者从沂水**大队了解到,醉酒驾驶的解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于近日被提请检察院起诉,解某将面临1至6个月的拘役、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考取以及罚金的处罚。面对即将到来的刑法判刑,解某不停地说:“后悔、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