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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桑兰这种国家体制内的体育选手受到意外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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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事先都有些什么保险理赔的安排?是否算工伤事故?


1楼2011-05-05 19:16回复
    这里说的意外人身伤害是由组织安排的赛事中的意外


    2楼2011-05-05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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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有 好象桑兰在这方面得到过补偿


      3楼2011-05-05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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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点诧异的是,桑兰当年受伤的画面我看过,确实垫子被抽走了,直接是光光的蓝色地面,这个为什么当时体育总局没有安排进行调查和诉讼,追究责任人的过失,这个应该是赛事程序上的重大失误


        4楼2011-05-05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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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道理来说,对于未成年少男少女,由体育总局带队参加国际赛事,这期间应负有监护的职责,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出现意外事故,也应由其出面负责维拳,而当时却没有进行任何这方面的诉讼


          6楼2011-05-05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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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总局待她不赖,给她安排治疗、安排康复、上大学、当记者,好像是享受公务员待遇了,
            可以说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你就是诉讼,如果在国内的话,也就是赔你几十万元的事,远远比她今天得到的要少很多,更何况是十几年前的事情,如果当时诉讼的话还赔不到几十万呢。
            现在桑兰打国际官司一定会赢但是也不一定能得到多少赔偿,况且她出事后国际国内环境给他提供的医疗及其他待遇都非常周全,她现在打这个官司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看了一些关于她的报道,感觉她就是心态失衡的有些偏执,甚至不客气的说就是白眼狼。


            7楼2011-05-05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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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这样看,
              一。桑兰的家长是法定监护人,而在出国参加赛事这段时间,体操队负有监护职责,正常情况下,体育总局会为自己每一位选手投保过意外伤害保险,对于赛事程序上的失误,也有责任出面(因为未成年,父母也不在身边,所以临时监护权在体操队上)负责维拳。
              二。桑兰这次的诉讼,有什么样的法条(国内或者国外)对当时监护权行使不当的体育总局或者体操队进行诉讼?
              


              9楼2011-05-05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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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伤了再多的金钱也换不回健康的身体,她已经得到了比绝大多数人都要好得多的待遇,说白了也就是国家养她一辈子了,她还想得到什么?


                10楼2011-05-0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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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这种伤残事故的赔偿都是一次性买断的,哪里容得下你这样十几年来一直的纠缠不清。


                  11楼2011-05-0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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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多年个中是非哪是外人一句话说的清楚的,这种事还是旁观下就好了。


                    13楼2011-05-05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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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每个人的价值取向和经历都不一样,只要在合理利用规则的框架下做事即可,不宜带上过多道德批判。


                      14楼2011-05-05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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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报道 桑兰虐待了好几任保姆 对她持保留态度


                        15楼2011-05-05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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