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吧 关注:11,958贴子:126,572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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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句出自《伏尔泰的友人们》:
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我十分赞同这句话,而群里的雨丝们也要学会这种精神!
“反余派”是我们需要尊敬和支持的
(反余派定义:对余秋雨的有思想,有学识,有依据得持反对、批评态度的贴吧成员(会员及非会员))
没有他们,这个贴吧将可能是“一言堂”的代表
但是,
任何诋毁及对余秋雨人性、人格的辱骂是我们所抵制的!
任何无依据的批评和赞美是我们所不认同的!
任何牵强地将他人的罪行与余秋雨联系起来的人是我们所不屑的!
任何故意断章取义来迷惑贴吧成员的行为是我们所不耻的!



1楼2011-04-30 18:49回复
    赞同楼主的观点,我们无意抵触不喜欢余秋雨老师的人。


    2楼2011-04-30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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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04 01: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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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


      3楼2011-04-30 20:48
      回复
        不谢,有共同的看法和共同的希冀罢了。


        4楼2011-04-30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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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都有几个小号?
          林雀有
          长卿有
          你也有……


          5楼2011-04-30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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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用得比较多的是这个。


            6楼2011-04-30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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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句空话罢了,试问你会怎么捍卫,此前吧内动辄删帖,也不见有人来“誓死”


              来自手机贴吧7楼2011-04-30 21:51
              回复
                同意,没事时就说两句显示下自己的大度,到真批评他时就一大堆人来附和:这种质疑余老师的垃圾帖删了也无妨。


                8楼2011-04-30 23:06
                回复
                  2025-06-04 01: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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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很讨厌IP党来着 - -+
                  手机登陆无能可以理解,纯粹不想让别人找到你这种人我就瞧不起了。
                  LZ的话说的很对,诚然有偏方面,但请不要全盘否定。
                  捍卫:那么你就少在这里裸奔+外加掐架
                  你是在炫耀自己语言犀利还是怎么样?


                  9楼2011-04-30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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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疑是绝对允许的
                    辱骂和诋毁是不行的
                    8楼,你偏激了


                    10楼2011-04-30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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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嘛都不是(会员都不是)
                      此前的事情我也说不清
                      但是以后应该不会这样,我们会尽力而为!
                      会努力将“一句空话”变为一件实事
                      替以前所有以个人之见删除非辱骂、诋毁的批评性贴子的吧主道歉!


                      11楼2011-04-30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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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一下跟帖可以对楼主的意思有个比较深入的了解,就是誓死捍卫的言论中不包括以下三类:IP帖、辱骂帖、诋毁帖。第一类的问题太过低级就不多说了,第二类也不用说。至于第三类“诋毁”就值得玩味了,这个标准完全由个人拿捏,即便没有任何辱骂字眼的正常批评帖也可以归为“诋毁”了


                        来自掌上百度12楼2011-05-01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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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且不说匿名的问题,可有些人的话语让我…没有人喜欢删帖。


                          13楼2011-05-01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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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说的的对象包括IP帖,不包括辱骂帖、诋毁帖
                            首先说辱骂贴
                            请参见贴吧协议
                            http://static.tieba.baidu.com/tb/eula.html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第14条 任何用户发现贴吧贴子内容涉嫌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或违反贴吧协议的,有权按贴吧投诉规则进行投诉。
                            至于诋毁贴,只要可以拿出较不牵强的理由,都属于我们捍卫的对象


                            14楼2011-05-01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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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04 01: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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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四个小号
                              林雀zz,林雀戏雨声,雀听雨,守护余秋雨


                              16楼2011-05-01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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