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件中学校长收受贿赂的案件,被告人刘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三年六个月。
被告人刘某在2004年9月开始任石湖中学校长,2005年至2006年期间,陈学财开发固镇县石湖中学南侧商品房时,为使工程能顺利进行,遂找到时任石湖中学校长的刘某,让其帮忙,并送给其人民币2万元。
2007年,固镇县石湖中学教学楼综合改造,在招投标过程中,承包商马万成想承建该工程,遂找到时任石湖中学校长的刘某,让其帮忙,并送给被告人刘某人民币1万元。后刘某在投票过程中为马万成提供帮助。案发后被告人刘某主动退回赃款3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刘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主动交待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马万成1万元的犯罪事实,并积极退回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李宾)
被告人刘某在2004年9月开始任石湖中学校长,2005年至2006年期间,陈学财开发固镇县石湖中学南侧商品房时,为使工程能顺利进行,遂找到时任石湖中学校长的刘某,让其帮忙,并送给其人民币2万元。
2007年,固镇县石湖中学教学楼综合改造,在招投标过程中,承包商马万成想承建该工程,遂找到时任石湖中学校长的刘某,让其帮忙,并送给被告人刘某人民币1万元。后刘某在投票过程中为马万成提供帮助。案发后被告人刘某主动退回赃款3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刘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主动交待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马万成1万元的犯罪事实,并积极退回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李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