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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与袁崇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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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风波不断,沸沸扬扬的"要加薪"案,今天有了初步结果,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之所以"要加薪"案引起国人关注,热议,就在于此次案件,如果“要加薪”没有被判处死刑,众多百姓都会认为党之将亡。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杀人偿命,理所当然。如果这种“组织关系”被破坏,要加薪没有被判为死刑,那么也就意味着随便可以杀人,只要有关系,有后台。那么这种“组织关系”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严重瓦解,当然在不久的将来,会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其带来的可怕后果不言而喻。
   那么要加薪又跟袁崇焕又有啥关系呢?很多袁粉会问。袁其实也曾经深深的破坏了大明的这种“组织关系”,导致了大明根基的加剧破坏。为啥这样说,且看其矫诏杀文龙,就是一种组织关系的破坏了,这种未经国家审查,私自擅杀大员的行为,直接导致了明末武将人人自危,也促使了人心的离散,最终动摇了大明的根基。仅从这个角度来看,杀袁,毫无异议。
   期待着“要加薪”的二审和终审,那将是中国以后道路走向的一个风向标,让我们拭目以待。


IP属地:广东1楼2011-04-22 14:34回复
    1.马加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物理竞赛的二等奖”。       2.马加爵宿舍的同学曾在马加爵的被子上撒尿。       3.在冬天温度比较低的时候,马加爵宿舍的同学曾经给马加爵一二块钱, 让他替自己洗衣服,马没钱就洗了。       4.马加爵在监狱中穿上了他这一生中穿过的最好的衣服-----囚服。 “这是我穿过的最好的衣服”马加爵当时说的这句话让在场看押他**都落泪。       5.马加爵因为没有鞋子穿,在助学贷款没发的几天里光脚,逃课。       6.马加爵家依靠给人熨衣服过活。其母亲丢了100元钱(熨200件衣服的钱),马加爵把100元丢在过道里让母亲捡到!       7.马加爵5000元学费,是从家到学校借了一路借来的。       8.马加爵拒绝投案,也拒绝4位律师免费做无罪辩护,原因是他只求一死。       9.为读大学马加爵已经负债1万元,打零工补贴生活费。
          一个哭哭啼啼做牛做马跪求免死,一个痛快认罪拒绝辩护只求一死,一个哭诉童年不幸仿佛爹妈虐待以致心理变态,一个忏悔不能尽孝父母辜负众人栽培,一个读2流艺校自称优异轿车美容随身带刀,一个高分低就勤工俭学光脚上课获奖无数。
         虽然同样不能认同马加爵,因为他实实在在的给4个家庭造成了无法拟补的伤害,但作为一个人,他还能为自己犯下的错误负责,不能说慷慨赴死,起码也是从容面对,至如药渣者,狗都不如的东西,马加爵虽然是杀人犯,但在为他的罪孽买单之后,他还是一个人,药家鑫嘛,说他是畜生都侮辱了我们平时的食物
    


    IP属地:广东2楼2011-04-22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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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朝重文轻武,军区毕竟比不科级干部


      3楼2011-04-22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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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不是军区和科级干部的原因造成的结果,而是李刚事件,仅仅是交通肇事,说话有些张狂,翻阅中国律法书,还找不到必死的根由;而要加薪案,则是故意杀人,两者性质完全不同而已,故最终结果会大有不同。


        IP属地:广东4楼2011-04-22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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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是百姓恨之入骨,他估计也不会死


          5楼2011-04-23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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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法盲,得几审啊


            7楼2011-04-23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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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象只有一次机会了,这个是中院给出的判处结果,还需要高院进行复核和最终定案,期待中。


              IP属地:广东8楼2011-04-23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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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要加薪不死,那就是组织关系的破坏,就跟当初袁杀毛,未经国家审查,破坏了国家的组织关系一样了.两个人本身没有关系,但所造成的影响却是存在着相同的境况的,所以要加薪必死,不然党国亡。


                IP属地:广东11楼2011-04-27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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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是:袁崇焕是冤枉的


                  12楼2011-04-2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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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怎么到处都看到你啊,袁崇焕未经审判就枉杀毛文龙是冤枉的?主贴看了没有啊?咋这么混乱啊。。。。。


                    IP属地:湖南13楼2011-04-28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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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的联想能力真令我佩服


                      14楼2011-04-29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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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崇焕到底是啥罪名被杀的都没有搞清楚,还反间计,不是搞笑么?
                        谕以袁崇焕付托不效,专恃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款则斩帅,纵敌长驱,顿兵不战,援兵四集,尽行遣散,及兵薄城下,又潜携喇嘛,坚请入城,种种罪恶。命刑部会官磔示,依律家属十六以上处斩,十五岁以下给功臣家为奴。今止流其妻妾,子女及同产兄弟于二千里外,余俱释不问。
                                             -------《崇祯长编》卷三十七,崇祯三年八月癸亥,汪楫本
                        现在无论什么历史家都认定袁崇焕确实做过这些事情。误国是事实。
                        袁崇焕误国已经是定论。只有主观客观上的卖国的争论而已。
                        丶丶丶丶---------------------------------------------- +
                        =至于不曾给毛翻案的话辞且请看"以谋款则斩帅"这秉罪名


                        15楼2011-04-29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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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一句:主要这些罪名确实存在过并伤害了国家、民族的利益,那他便凭此做不成英雄..


                          16楼2011-04-29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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