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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rā→药家鑫案一审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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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
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今天(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楼2011-04-22 11:16回复
    这只是一审 还要等二审


    2楼2011-04-22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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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07 07: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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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心实在太丑恶了。。。


      3楼2011-04-22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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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已经执行死刑


        4楼2011-06-07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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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怎么看药家鑫一案
          特别是是否根据影响执行死刑这个问题


          IP属地:瑞典5楼2012-02-07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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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好暴露了所谓的“标准”根本就没有准
            现世的裁决者们无外乎高端、低端两类
            低端的考虑经济效益 高端的考虑社会效益
            所以有人为了钱而抛开法律 也有人为了所谓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而无视法律
            所以在他们飘忽不定的标准下 种种可笑到不可理喻的司法行为就是必然了
            


            6楼2012-02-08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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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家鑫事件绝非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表明我们的制度和社会,出现了某种“神经症性紊乱”。健全的人性与制度的腐败从来就不共戴天。近几年一些地方政府漠视人的生命和尊严,危机就隐藏在一系列社会事件中,比如讲宜黄事件等种种强拆悲剧、赵作海冤案、跨省追捕等。一些部门在制定法律、政策的时候,往往千方百计规避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更多留给自己的是权利和无责任。权力出了问题,聚敛财富并按亲疏远近分配资源,就会撕裂社会的道德和人与人的关系——而它们又把其效应“传导”给人性,使人性出现大规模的败坏。
              但是药家鑫的判决还是有一定的示范意义的。而这一点正好跟基拉的行为吻合。如果说判个无期徒刑,就是两码事了。判了无期徒刑,代表还有机会减刑,对于药家鑫这样成绩优异的青年更有可能到最后放出来。这样对受害者是完全不公平的、
              


              IP属地:瑞典7楼2012-02-08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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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这次判决群众的叫好是因为连捅8刀把一起普通交通事故演变成故意杀人案,药家鑫的举动缺乏人性,突破了人伦底线,才引发了公愤。如果只是一刀致伤,或者撞死,那判决结果绝对会截然不同。依类似情况,药绝对不会被判大刑,甚至赔偿的钱就能了事。而大多数是这种情况,所以人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故意伤人的危险性仍不会有清醒的认识。这样一来,只会使突发情况的犯罪动机和心理引发率扩大,甚至让作案手段越来越恶劣。等到大的悲剧发生后,就来不及了。


                IP属地:瑞典8楼2012-02-08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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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07 07: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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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网上都在播药家鑫的父亲被死者家属讹钱的事情。我觉得这种事得一码归一码。
                  药家鑫杀农妇是药家鑫的不对,该判死刑;死者或死者家属讹钱也是他们自己的不对,属于“没有道德的人或事”同样该受到制裁(当然不一定要是死刑)。或许当初农妇说了很难听的话,想要讹钱,所以药家鑫动了杀机,这就是罪恶衍生罪恶。但是药家鑫冲动杀人就是不对。那么如果换做基拉的话,开始就不该让农妇讹钱,就按照规定的去赔偿,否则挨罚的就是她本人,这样的例子多了,人们自然而然地就会产生不想讹诈的心里,也根本不会衍生出之后一连串的事件。
                  人性的趋利面本身就谈不上什么罪恶,但过分的趋利并导致别人的利益受损这才是真正的罪恶。基拉所要根治的正是这个“本”,而人性中的趋利面也根本谈不上需要“治”。


                  9楼2012-02-12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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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瑞典10楼2012-02-18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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