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事件绝非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表明我们的制度和社会,出现了某种“神经症性紊乱”。健全的人性与制度的腐败从来就不共戴天。近几年一些地方政府漠视人的生命和尊严,危机就隐藏在一系列社会事件中,比如讲宜黄事件等种种强拆悲剧、赵作海冤案、跨省追捕等。一些部门在制定法律、政策的时候,往往千方百计规避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更多留给自己的是权利和无责任。权力出了问题,聚敛财富并按亲疏远近分配资源,就会撕裂社会的道德和人与人的关系——而它们又把其效应“传导”给人性,使人性出现大规模的败坏。
但是药家鑫的判决还是有一定的示范意义的。而这一点正好跟基拉的行为吻合。如果说判个无期徒刑,就是两码事了。判了无期徒刑,代表还有机会减刑,对于药家鑫这样成绩优异的青年更有可能到最后放出来。这样对受害者是完全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