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看到某一博客,觉得挺好的,所以就翻翻。
我想,这位博主应该是懂法律的吧!
一直以为是sm提出延期的,没想到是法院提出的呀!
有些词,我可能表达的不是很好,希望大家能看懂啦!!我尽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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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jrw8008(宁)】
来源:Naver Blog
20110418《辩论日-延后执行》
明天(4/19)的辩论日改为延后执行了。
其事由为‘调停’…
双方都没有递出细目清单,这个可以看成‘强制调停’而延后执行。
强制调停是“裁判部考虑到申诉意图及辩论等因素而利用职权所下的决定”。如果拿不出可推翻这个决定的有力证据,那几乎跟最终判决是一样的。当然,这只是对心急的人而言啦。
首先,裁判部会将‘对此调停的决定’寄给双方。双方收到此决定的当日至两周内,如果不提出异议申请,那么就按照决定文上的内容来执行。不能再‘上诉’了。
但在两周内,其中一方提出异议申请,那么裁判部会速行,通报下次辩论日期。
一般来说,当辩论已成熟时,裁判部会执行一次强制调停…
那么这次…裁判部觉得,止于目前的辩论已经足够?不用再继续辩论?所以想进行强制调停的吗?…
我们觉得辩论还是有点不足…尤其是世钟方,请赶紧将详细的资料上交吧!!!
我估计强制调停的决定文内容和最终判决相差不会太大。此决定文是反映了裁判部对此事件的掌握及意见。这是裁判部的想法具体预示的文,我很好奇决定文的内容呢…
可是sm方,
无论他们收到什么样的内容,一定会提出异议申请的吧?
sm的目标并不是‘胜诉’,而是‘阻碍活动’。只要久久的阻碍他们活动,那就OK了!估计在这两周的最后一天,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吧!
烦人的sm,拿出正正当当的实力来决胜负吧!反正有关合约的法律判断是由法院定夺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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