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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霄银月】紫微凌霄吧亲文(别问我多久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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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1-04-18 21:45回复
    第一章 米蓝之换我心为你心 上
      散发着刺鼻消毒水味道的病房之中,躺着一个年轻的男子,苍白的脸,紧皱的眉,是经历了太多,却又不曾看透的人的神se。
      “不要离开我,我只有你了……”
      他睡得并不安稳,一只苍白枯瘦的手从白se的被褥中伸出,紧紧地抓着坐在床边的另一个人的手,一样的苍白,一样的枯瘦。
      仿佛被梦魇住了一般,他狠命地抓着那个人的手,像是即将被淹死的人抓住最后一块浮木,然而,往常都会温柔地拥他入怀的人,这一次却仿佛被火灼了一般,甩开了他的手。
      手被甩开之后,床上的男子反而安静了下来,咬着唇皱着眉,一个字也不说,若不是眼帘还闭着,几乎看不出他是昏迷了。
      仿佛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挣脱了他的手一般,苏米捧着自己的手怔了许久,呆呆地望着床上昏迷的男子,虽然他只能大概辨识出一个模糊的影子,看不到男子隐忍的神se,却仿佛知道他的痛楚一般,伸出手环抱住他,俯下身伏在他身上,附在他耳边低声哼唱摇篮曲,直到男子的眉头因为安心渐渐舒展开来,才慢慢收回了自己的手,推开病房的门走了出去。
    这是第多少次了?
      每一次,淳于蓝从外面回来,都是身心俱疲,神魂皆碎。
      他安慰过他,阻止过他,求过他,骂过他,却都无济于事,得到的都是漫不经心的敷衍,到了最后,竟然唯有付诸暴力才能发泄自己心中的失落和痛楚,而淳于蓝,却从来不曾阻止过他,甚至,可以说是欣喜地迎接着他的折磨。
      自从那以后,他跟淳于蓝的关系便急转直下,变得血腥起来,却比从前亲密了许多。从前的时候,他是在岸上,死命地拉着苦苦挣扎于泥潭的淳于蓝,想要将对方拉出来,再怎么尽心尽力,也终究带了居高临下的优越感;而如今,却是两个人在炼狱之中纠缠不休,同偿所有的痛苦。
      他知道淳于蓝很苦,苦到唯有被凌虐才能够稍稍减轻内心的痛楚,可是,如今深陷的他,连自顾尚且不暇,又要怎么样,才能将淳于蓝拉出苦海。
      咬了咬牙,他从医院打车回到家中,曾经明亮到可以当镜子照的大理石地板,因为疏于打理已经积累上了一层薄薄的灰,灰上散乱着各式各样的道具,蜡烛,电动按摩器,绳索,乳环、贞操带、项圈,还有,染着暗红se痕迹的皮鞭。
    苏米看也没有看那些东西一眼,棕se的皮鞋踩在染了灰的地板上,在房间和客厅里走来走去,搜刮着一切值钱的物品,从存折银行卡到钻戒手表,都没有放过。
      他出身于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普通的双亲不能给他过多的助力,而自己普通的才干和一点点的弱视也注定他不能在众人之中出类拔萃,从来不曾拥有过巨额的财富,直到遇到了淳于蓝,才华横溢而又脆弱孤独的淳于蓝。
      他不知道淳于蓝当时为什么要从那么多实习生中选中他做自己的编辑,虽然他比淳于蓝还要稍稍大两岁,可是阅历上却根本无法跟淳于蓝比肩。淳于蓝在书桌上随便伏案个五六天七八天便可以写出一部畅销书,然后再打几个电话便可以联系好出版社高价卖掉版权,而他什么也不会,唯一能做的,就是努力照顾好淳于蓝的身体,还有,打理好淳于蓝随手甩给他的一半版费。
      淳于蓝会挣钱,更会花钱,总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挣到一个对于苏米骇人听闻的数字然后再找到很多莫名其妙的用途把它们都花出去,和他在一起之前固定存款从来没有超过一千,家里也是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很多东西还是苏米掌管财政大权之后才慢慢装潢添置的,淳于蓝从来不过问钱的用途,自己没钱花了也不向他要,只默默地坐到电脑桌前对着电脑开始敲字,然后写完了拿去卖,一半用于自己零花,一半甩给他。
      淳于蓝的家都是他在打点,他比淳于蓝更熟,没过多久就收拾好了,点一点之后再去银行转账,所有的活期定期都取出来,转成一张大额的支票,和着钻戒手表用一张手帕包起来,然后死死地攥在手里,像是攥着自己最后的希望。
    


    2楼2011-04-18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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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再打的,即使路上来来回回穿梭着空的出租车,他攥着手帕向城东的红灯区走去,走了许久走到脚都麻木了,才在一片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中看到一间木屋,挂着一张古旧褪se的招牌,上书“兰若”二字。
        看到那两个字以后苏米终于松了一口气,然后身体不可遏制地颤抖了起来,用颤抖的手去敲那扇古旧的门,虚掩着的门被推开,壁上的银灯洒下柔和的光,清新古雅的装饰与其说是酒吧不如说是茶楼,十三张雕花方桌都坐满了,男女老少皆有,身上的服饰也各不相同,有的身着复古的服饰,依稀从时间长河慢溯而来;有的穿着歌li娅的貂皮大衣,似乎刚刚从衣香鬓影的盛宴里脱身;所有人在他推门的一瞬间止住了所有的举止言语,齐齐向他看来。
      “居然是个人类……”
        “凡人是怎么找来的?不是设置了结界么?”
        “看上去很美味啊,沉浸在痛苦之中挣扎的灵魂……”
      那些喃喃的低语让他害怕,惊恐地站在门口,不敢进入,却又不舍离去。
        “客人你走错门了吧。”
        趴在吧台上的年轻男子懒懒地抬起头来,抬眼看他,碧se的眼眸幽滟冰冷如高山上的冰湖,并没有带着什么明显的恶意,可苏米却情不自禁地退后了一步当那男子向他看来的时候,幽碧的眼里没有半点情绪,连探究的好奇都省下了,只是疏远的冰冷,好似一只修炼多年的狐,漫不经心地驱逐着误闯自己领地的人类。
      “我……我没有走错。”苏米站在门口,喃喃地解释,“我……我想找九尾狐妖……”
        “九尾狐妖?”细长凛然的眉微微上扬,勾出一抹嘲讽的弧度,深邃的绿眼睛里多了些微妙的意味,“这个称呼,我已经很久没有听过了……进来吧。”
        九尾狐妖,这样形容他也没错,他是狐妖,也的确拥有九条尾巴,不过,见到他的妖魔多半因为畏惧而选择敬称,而唯一一个不怕他的猫妖,更乐意在炸毛的时候直接叫他的名字。
        苏米小心翼翼地走入酒吧,在男子的示意下在吧台前坐下,“那个……狐妖大人……”
      “你想要什么?”玉藻前漫不经心地取过一个晶莹剔透的水晶酒杯,为自己倒了一杯酒,红se的酒液鲜艳如血,“权力?名誉?地位?金钱?阳寿?青春?还是……所谓的爱情?”
        说到最后的时候,精致的唇角勾勒出嘲讽的弧度,无论是妖是人,所求不过如是,来来回回,都是这些无趣的东西。玉藻前缓缓倾斜手中的酒杯,让之形成一个优雅的弧度,轻嗅着红酒的香气。
        在男子漫不经心的目光下,苏米吞吞吐吐地开始了讲述自己的故事。
      苏米是个很寻常的人,容貌偏向女孩的清秀,气质也不出众,比起淳于蓝那种近乎放肆的妖艳,丢到人群里就找不到的那种,一路按部就班地升学工作,在遇到淳于蓝之前,他的人生平淡无奇乏味如一杯白开水,没有什么特别的经历,也不曾有过激烈的爱恨。他是在极其偶然的一个场合遇上淳于蓝的,当时他在一家出版社实习编辑,虽然自己很用心,却比不得其他几个实习生或表现优异或后台强硬或交际能力强给人留下好印象,眼看就算能够留下也得不到好的位置时,遇上来签约的淳于蓝。也不知道是哪里投了淳于蓝的眼,莫名其妙就成了淳于蓝的责任编辑,后来淳于蓝因为版权问题跟那家出版社闹翻,问他要不要跟他一起离开,他觉得留在那里也没什么意思,便答应了,后来就成了淳于蓝的经纪人。
        作为淳于蓝的经纪人,他其实没什么可做的,签约谈判一类的对外事务淳于蓝比他强得太多,如果他是个懒惰的人混混日子也就罢了,偏偏他又过意不去,于是开始自发地包揽淳于蓝的事情,等到某一天的时候,他才讶然发现,自己已经成了淳于蓝的管家淳于蓝的保姆,两个本该全然无关的人,已经成为了彼此最亲密的对象。
        起初的时候,他震撼于淳于蓝的美貌和才华,后来渐渐心疼于淳于蓝的脆弱和孤寂,最后,怜惜变成了怜爱,然后是情不自禁的心动。
        可是那个时候已经晚了。
      虽然淳于蓝不喜欢提自己的过往,跟着淳于蓝身边久了,多少能够打听到一些。淳于蓝少年时期曾经喜欢过一个人,那是他刻骨铭心的初恋,喜欢得很深,也喜欢得很苦,从来不敢奢望能够相守。后来那个人不知道是为了什么,离开了淳于蓝,消失在淳于蓝的生命之外,从此成为了淳于蓝心头一颗不可磨灭的朱砂痣,任他颠倒红尘游戏人间也无法遗忘。
        为了他,淳于蓝才成为了淳于蓝。
      “无论你要彻底忘记他,亦或是要他爱上你……”玉藻前微微敛目,垂下的眼帘掩盖着迷离的眼眸,“我都可以给予你,不过,你又能以什么作为交换呢?”
        苏米虽然青涩,倒也不是真的不通世事,手忙脚乱地解开攥在手里的手帕包,银行卡存折支票戒指手表散落出来,局促地推向玉藻前,“这是我全部的家当了……虽然有点少……”
        一边旁观的妖魔都嗤笑了起来,对于妖魔而言,凡人的货币不过是一张印了图案的纸,没有任何的意义,他们真正需要的,是凡人的血肉和魂魄,凡人的血肉是最美味的食物,魂魄是提升妖魔修为的最快途径,不过,苏米在他们的眼里是一道小菜,差别只是在于谁能吃到而已,谁会跟食物交换条件?
        玉藻前摇晃了一下杯中的红酒,然后轻抿一口,温热的血液顺着咽喉滑下,连冰冷的身体也温暖起来,让他满足地阖上了眼帘,叹息了一声。无论是人还是妖,总是羡慕自己没有的东西,便如妖魔向往凡人的温暖,而他,偏爱于那只猫妖的桀骜不驯。
        听着他们的讥笑嘲讽,苏米脸上的血se尽数散去,咬牙道,“狐妖大人,只要你能让他幸福,我可以把自己的魂魄献给你!”
        话说出口,苏米反而轻松了下来,虽然近乎疯狂地收敛着家里的钱财,可是他心里还是清楚的,要得到妖魔的帮助,必然以自己的血肉魂魄为献祭,一如家谱上记载的那位以自己的全部祭奠狐妖,换取家族存续的先人。
        妖魔们静了下来,同样是魂魄,被强行吞噬和自己愿意融合绝对不是同一个概念,如果非要做比较,便是家常小菜的青菜萝卜和宫廷盛宴的山珍海味之间的差距,然而凡人一旦失去了魂魄,莫说必死无疑,便连转世的机会都失去了,又有谁会甘心献上?
        玉藻前垂下了眼帘,“好。”
      


      3楼2011-04-18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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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了很久为了防止自己半途而废,我还是决定先发上来了
        虽然上写得很纠结,下也不可能好到哪里,但是我可以保证HE


        4楼2011-04-18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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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观……会有某么……


          IP属地:广东5楼2011-04-18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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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5楼
            会,不过宿月还是月宿要等你们决定


            6楼2011-04-18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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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好美妙啊~~~~~
              感觉某只米尊可爱~~


              7楼2011-04-18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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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设置好美好啊


                IP属地:江西8楼2011-04-19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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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呼……登录三次终于登上来了……被度娘踹了两次…… 哟嚯~感觉文里主人那家伙很可怜的说…… 话说某会折磨主人唉?哇咔咔~【揍】


                  9楼2011-04-19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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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9楼
                    觉得她可怜你可以多陪陪她~~~~~~~~~


                    10楼2011-04-20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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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0楼
                      问题是主人她不陪我玩……


                      11楼2011-04-21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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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姐姐,您又写暗黑系的文啦!雪兔小雨可不可以求跑个龙套,顺便求被瞬秒~细腻的文笔呦!


                        IP属地:辽宁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1-04-21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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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1楼
                          好吧,那么让她继续可怜下去吧


                          13楼2011-04-21 12:39
                          回复
                            回复:12楼
                            默默看小雨,难道我经常暗黑?
                            表示如果你找到你的CP过来留言说要求,我可以为你开一篇,虽然~~~~~~~~~不保证什么时候能看到


                            14楼2011-04-21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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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姐姐,你还记得紫霄河畔的极光吗?开一篇太麻烦啦,而且我是忠诚于当炮灰的,墨姐姐不是不写BE嘛,怎么好让你为难呢?我真的只想跑个龙套而已。


                              IP属地:辽宁来自手机贴吧15楼2011-04-21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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