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到成都了,传说中一座人去了就不想再离开的城市。
我对同学说,我是去看Eason的,很多人都知道我喜欢他的歌。有人表示鄙视,认为我都二十出头了还弄得跟少男少女们一样追星,这是疯狂;有人表示钦羡,一千多公里的旅程,近20个小时的车程,还有学校四五天的课,我都能放下不管义无反顾的奔向成都,这是一种潇洒。
只有我自己知道,这既不是疯狂也不是潇洒,我把它当做一趟旅行,一趟去看风景的旅行。这风景,是关于她和Eason的。
关于我和她的故事,要是我看了足够多的亦舒张小娴的话,我应该能用那种舒缓隽永的笔调把那些事描述出来。但是很遗憾,在现实中我太过于偏激,思想太过于突兀,把大部分阅读的时间都给了鲁迅王小波陀翁他们,所以我写不出那些赏心悦目的文字。若要我回忆起她的话,我只能很简洁干净的说:三年前,我很是喜欢她,喜欢到可以为他做任何事,可是她一直不喜欢我,或者说,她一直在喜欢别人。我用别人花在书堆里准备高考的时间来挖空心思想早上给她带什么样的早餐,晚上给她买什么口味的奶茶,生日给她送什么样的鲜花,圣诞给她准备什么样的惊喜,可是她,却在我和别人之间徘徊一阵后最终走向了别人。
关于Eason,三年前,我还只知道他的《十年》和《爱情转移》,那时候的我还在听周杰伦。《十年》和《爱情转移》的故事太过于成熟,旋律和歌词中的那种对爱情对现实富有哲理的感慨是那个时候的我理解不了的,我喜欢的是那副嗓音。
大学,她去了成都,一个我完全陌生的城市,仅有的印象来自地理和历史课本。我留在了湖南的一个城市,距离成都直线距离934.8公里。上大学得时候我带上唯一的一张照片就是她的大头贴,我想,要是她哪一天最终被我打动,我也可以像别人一样将它贴在手机的后盖上对问起的人说,这是我女朋友。于是我就一直在等这一天,等到了今天,我手机灰白的后盖上还是只有“SAMSUNG”这一行孤零零的凹陷字体。她的大头贴始终被我保存在一个最安全的角落,时间太久,以至于有些泛黄。大学后我也没有和她怎么联系,到后来甚至完全失去了联系,因为我知道他和别人过得很好,我不知道跟她接通电话后我除了说句“喂”还能说些什么。此时的我,就像《不要说话》里的那样——“听到他在告诉你,说他真的喜欢你,我不知该躲哪里”。
大学,我不知不觉中迷失在了Eason的声带中。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掉进那片空间的,可能是很伤心的时候,也可能是很快乐的时候。这是一个太梦幻的空间,不论你是伤心还是快乐,你总能在这里面找到你最想要的东西,所以我掉进去以后一直流连忘返最终迷失了方向。他的每一首歌都像是一个故事,关于爱情,关于人生。而Eason,就是最适合描写这些故事的人。你很难定义他这是什么样的嗓音,低沉如《人来人往》前半段如此悲凉哀婉,高亢如《浮夸》的副歌吼到如此竭斯底里。他的声音略显沧桑,但不是那种瘆人荒凉的沧桑,是那种质感圆润的沧桑。这样的嗓音再配上这样的故事,你不能不说这莫过于最完美的融合。从国语歌到粤语歌,从热门歌到冷门歌,我听着一个又一个自己的故事和别人的故事,不知疲倦。
听到Eason要在成都开演唱会的消息后我突然想到我应该去一趟那里,为他,也为她。但我并不想去弄清楚什么,也不想得到什么,仅仅只是去看风景。我想去到她的城市,走过她去时的路,如果有可能,我希望她会忽然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回首寒暄,和她坐着聊聊天,不再去说从前,对她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
我对同学说,我是去看Eason的,很多人都知道我喜欢他的歌。有人表示鄙视,认为我都二十出头了还弄得跟少男少女们一样追星,这是疯狂;有人表示钦羡,一千多公里的旅程,近20个小时的车程,还有学校四五天的课,我都能放下不管义无反顾的奔向成都,这是一种潇洒。
只有我自己知道,这既不是疯狂也不是潇洒,我把它当做一趟旅行,一趟去看风景的旅行。这风景,是关于她和Eason的。
关于我和她的故事,要是我看了足够多的亦舒张小娴的话,我应该能用那种舒缓隽永的笔调把那些事描述出来。但是很遗憾,在现实中我太过于偏激,思想太过于突兀,把大部分阅读的时间都给了鲁迅王小波陀翁他们,所以我写不出那些赏心悦目的文字。若要我回忆起她的话,我只能很简洁干净的说:三年前,我很是喜欢她,喜欢到可以为他做任何事,可是她一直不喜欢我,或者说,她一直在喜欢别人。我用别人花在书堆里准备高考的时间来挖空心思想早上给她带什么样的早餐,晚上给她买什么口味的奶茶,生日给她送什么样的鲜花,圣诞给她准备什么样的惊喜,可是她,却在我和别人之间徘徊一阵后最终走向了别人。
关于Eason,三年前,我还只知道他的《十年》和《爱情转移》,那时候的我还在听周杰伦。《十年》和《爱情转移》的故事太过于成熟,旋律和歌词中的那种对爱情对现实富有哲理的感慨是那个时候的我理解不了的,我喜欢的是那副嗓音。
大学,她去了成都,一个我完全陌生的城市,仅有的印象来自地理和历史课本。我留在了湖南的一个城市,距离成都直线距离934.8公里。上大学得时候我带上唯一的一张照片就是她的大头贴,我想,要是她哪一天最终被我打动,我也可以像别人一样将它贴在手机的后盖上对问起的人说,这是我女朋友。于是我就一直在等这一天,等到了今天,我手机灰白的后盖上还是只有“SAMSUNG”这一行孤零零的凹陷字体。她的大头贴始终被我保存在一个最安全的角落,时间太久,以至于有些泛黄。大学后我也没有和她怎么联系,到后来甚至完全失去了联系,因为我知道他和别人过得很好,我不知道跟她接通电话后我除了说句“喂”还能说些什么。此时的我,就像《不要说话》里的那样——“听到他在告诉你,说他真的喜欢你,我不知该躲哪里”。
大学,我不知不觉中迷失在了Eason的声带中。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掉进那片空间的,可能是很伤心的时候,也可能是很快乐的时候。这是一个太梦幻的空间,不论你是伤心还是快乐,你总能在这里面找到你最想要的东西,所以我掉进去以后一直流连忘返最终迷失了方向。他的每一首歌都像是一个故事,关于爱情,关于人生。而Eason,就是最适合描写这些故事的人。你很难定义他这是什么样的嗓音,低沉如《人来人往》前半段如此悲凉哀婉,高亢如《浮夸》的副歌吼到如此竭斯底里。他的声音略显沧桑,但不是那种瘆人荒凉的沧桑,是那种质感圆润的沧桑。这样的嗓音再配上这样的故事,你不能不说这莫过于最完美的融合。从国语歌到粤语歌,从热门歌到冷门歌,我听着一个又一个自己的故事和别人的故事,不知疲倦。
听到Eason要在成都开演唱会的消息后我突然想到我应该去一趟那里,为他,也为她。但我并不想去弄清楚什么,也不想得到什么,仅仅只是去看风景。我想去到她的城市,走过她去时的路,如果有可能,我希望她会忽然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回首寒暄,和她坐着聊聊天,不再去说从前,对她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