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我县出台《关于印发尤溪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尤政文〔2011〕83号)和《关于印发尤溪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尤政文〔2011〕84号)文件,标志着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全面实施。《尤溪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共九章四十四条,在严格遵循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的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对参保登记,基金筹集,个人帐户管理,养老保险待遇等进行详细规定,为新农保制度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尤溪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新农保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各乡镇各部门职责、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做到“两个确保”:确保全县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从10月1日发放基础养老金,确保符合参保对象的人员从4月起至10月底前参保缴费,参保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