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宵工作真是辛苦。
凌晨一点。庆典已经结束,烟花的碎屑散落了一地。
我深深吸了口气,飞身掠下,准确地落到了晴川路和襄阳路口的红绿灯上,宛如一只猎食的秃鹫噗拉拉的飞下,惊起了一大片异世界的精灵——那里,在都市的路灯下,举目到处都有灰白色的小鬼,密密麻麻。
它们只有一尺多高,有着大如西瓜的头和无神的大眼睛,身体不成比例地小,手足纤细。在这个万众狂欢后寂静异常的夜晚,它们从各家各户的窗口里游荡出来,如往日一般安静地蹲在夜空下,一个挨着一个,茫无表情地发呆。
路灯上,电线上,甚或霓虹灯广告牌上,到处都是一个个挤着的脑袋,默默地望着这个世界,眼里没有丝毫表情。它们不是亡灵的化身,而是活的——它们是存在于活人心里的暗鬼,平日里隐藏得极度秘密,只有到了夜晚睡梦时才出来露一个头。
在我踏上红绿灯横杆的刹那,有几个杆子上坐着发呆的白色小鬼掉了下去,却没有发出一声响,在地上簌簌成灰。
“这个城市的鬼,是越来越多了。”醍醐说着,又踩碎了一只发呆的灰色小鬼。
原来是这样。难怪这个城里的梦也越来越少了。
可是,如果再这样下去,我又怎么糊口呢?
我不是醍醐,可以光靠吞食这些梦就能生存。我虽然拥有漫长的生命,却和普通人类一样需要食物、居所、水电、衣裙和化妆品,而这些,都必需要用金钱来换取。而很不幸的,活了三百年的我既没有穿墙入室掠人钱财的特异功能,也并不具有织梦者那样凭空创造一个新世界的精神力——我没有别的本事养活自己。所以每当入夜之后,就得通宵干活。
从涌金大空地一路飞奔到了外环公路,远远把醍醐甩在了身后。我左右顾盼,上下翻飞,四处寻觅,最后颓然地点足在立交桥上,大喘气。
真是衰到顶啊!跑遍了整个城市,一路上遇到的居然都是一些垃圾之极的梦,不是烧杀抢掠就是行男盗女娼,还差点被一个做着极其变态的自虐梦的游荡者吓到——那些梦里充满了令人窒息的味道,荒淫而铜臭。
这个城市怎么变得这样了呢?记得十年前,哦,不,就算是五年前,我都曾在这里捕捉到过很美的梦,令人至今难忘——比如那个叫做石康康的女孩。
我至今记得那个女孩站在巨大的舞台上歌唱,声音宛如天籁。在她唱出最华美的那一段时,周围排山倒海的欢呼响起,无数烟火升上天空,在她头顶散开,衬得她宛如缪斯女神。她唱得如此投入,就像夜莺在尖刺上唱着最后一首歌。
那样宏大的梦境,不知道需要多强烈的心愿才能幻化而出。
我在一旁望着,和她梦中的那些虚幻观众一起鼓掌欢呼,一直到整个梦结束才张开了手——一切幻象在这一瞬消失,烟雾凝聚向我的手心,最后化为一颗闪耀的宝石落下。
我知道,当那一曲天籁消失的瞬间,那个十九岁的音乐学院女学生正在这个梦中阖然逝去。她有无数的梦想,也有为梦想奋斗的决心,但上天却没有给她向世人展现天赋的机会,只有行走于梦境中的我是她唯一的听众。
那个没有实现的梦,被我写入了那一篇《奋斗》里面,以另一种方式在人世得以实现——那也是我最获好评也最畅销的一部作品,改编成连续剧后风靡一时。
那之后我也遇到过很不错的梦,比如说一个叫雪漫的小孩梦见了那个叫做寒寒赛车手化成了一个圣诞老人,在夕阳下驾着金色马车来接自己回家,车上驮满了各种礼物;比如说一个叫痞子蔡的少年梦见自己终于鼓足勇气告白,与暗恋许久的女孩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
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
种种情绪变成了种种幻梦,种种幻梦最后凝聚成了七彩的宝石落在我的掌心,然后被小心翼翼地收在了那个玻璃瓶里,就如一瓶五彩缤纷的糖豆——那些糖豆就是我的粮食,每当我要写一篇新的小说时,就会抱着那个大靠枕,叼一颗在嘴里慢慢的品尝。
然后,我就能体味到做梦者心里的任何一丝微妙变化,凝固在纸上成为华章。
为了明日的衣食,我在夜里继续奔跑。三月的夜风灌满了我的衣领,冷得人发抖——真是奇怪,在这个虚幻梦境都市里却依然有着季节天气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