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
我已经忘了是怎么来到这个城市的,只记得朋友说,这是个美丽的地方,能找到创作的灵感。不得不承认,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充满不可思议的魔力,每天,我都扛着我所有家当中最值钱的相机在这个城市游荡,心甘情愿的谋杀昂贵的菲林。我想我是爱上这个地方了,熟悉但没有归属感,陌生却也不会疏离。有的时候我可以自做多情的认为自己是这里的一份子,有的时候我又可以超脱的认定自己是一个旁观者。这样若即若离的状态,很适合一个居无定所的灵魂。
没错,我是个摄影师,没有固定的工作地点,我为杂志、报社、广告公司拍照,收入还算不错,偶尔有作品获奖,会有一笔意外的收入,当然,无一例外的被我花在了装备上,相机是我的生命,是我攻击世界的武器,也是我宣泄情绪的出口。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拍过很多照片,但其中,却没有一副照片是有人物的,阿文说,这是某种程度上心灵洁癖的体现,我失笑,其实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排斥人物出现在我的镜头里,我迷恋静物,疯狂的迷恋,最爱的,是初夏时节绽放的蔷薇,倔强又纯美的精灵,比起人类丑恶的嘴脸,它们才是这个世界上真正值得去审视去欣赏的东西。
在完成了阿文交给的拍摄任务之后,我开始收拾行李,我天真的以为,这里会跟所有我曾经到过的城市一样,作为过客,没有理由在离开的时候产生任何留恋的情愫。如果我不是订了下午的机票,如果我的相机里不是剩余了几张胶卷,如果我没有来到那个图书馆,我想,这里会和那些从我记忆里慢慢模糊的地名一样,成为没有意义的符号。
之前我就说过,这个城市是美丽的,它的美丽源自它的波澜不惊,人们的生活节奏缓慢,随处可见悠闲散步的宠物,连在街角流转的风,都像是跳着柔美的华尔兹,轻盈委婉。在整理好行装之后,我带上相机,想在离开之前,最后一次体会这个地方带给我的美的冲击。
那天是个周末,暖阳包围下的城市是怡人的米色调,图书馆就位于市郊的一幢雄伟建筑里,隐藏在青山后面的建筑,巧妙的与山峰融为一体,据说是著名设计师的作品。图书馆里人不多,来来往往的都是些学生模样的年轻人,我找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微笑的看着周遭的一切,空气里弥漫的是书本特有的青涩味道,混合着山风带来的植物气息,我陶醉的眯起眼睛,置身事外的感觉原来是这么美好。
“再见了。”我轻声的说,然后视线落在了不远处那扇落地窗上,白纱窗帘在阳光的照射下,泛着虚幻的光泽,窗被微微打开了,风偷跑进来的时候,会带着窗帘优雅的跳舞,裙摆一般的白纱,是流动的波光,在空气中滑出一道道迷人的弧线,薄雾升起,把阳光变成了一束束的聚光灯,打在光洁的墨绿色大理石青砖上,揉碎了,散落一地。我情不自禁的举起相机,调整好角度和曝光率,按下快门。
“嗯?”按下快门之后,我才发现白纱窗后面居然站着一个人,不由的皱起了眉头。
怎么会竟然无视了那个晨光中的少年,只是因为他一袭白衣的关系么?还是因为神情专注的他,与此情此景天衣无缝的融合?闪动的眼眸,青葱鼻,微扬的嘴角,是雕塑一般柔美的容颜,随着白纱窗帘的翻飞若隐若现,皮肤是健康的象牙白,有瓷器的质地,天鹅般优雅的脖子,因为眼睛盯着手里捧着的书本而完美的弯曲着,纤弱的身材却隐隐透着刚毅和力量。
他,是第一个进入我摄影镜头的人。
很多年之后,那张照片还放在阿文工作室里最醒目的位置,就连我最痛不欲生的那段日子都没有被拿下来过。因为,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我按下快门的瞬间,会和微风有这么默契的配合,白纱扬起,露出少年天真纯良的脸,初夏时节绽放的蔷薇,最美的是洁白无暇的那一株。
我,有没有说过,我爱他?
我已经忘了是怎么来到这个城市的,只记得朋友说,这是个美丽的地方,能找到创作的灵感。不得不承认,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充满不可思议的魔力,每天,我都扛着我所有家当中最值钱的相机在这个城市游荡,心甘情愿的谋杀昂贵的菲林。我想我是爱上这个地方了,熟悉但没有归属感,陌生却也不会疏离。有的时候我可以自做多情的认为自己是这里的一份子,有的时候我又可以超脱的认定自己是一个旁观者。这样若即若离的状态,很适合一个居无定所的灵魂。
没错,我是个摄影师,没有固定的工作地点,我为杂志、报社、广告公司拍照,收入还算不错,偶尔有作品获奖,会有一笔意外的收入,当然,无一例外的被我花在了装备上,相机是我的生命,是我攻击世界的武器,也是我宣泄情绪的出口。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拍过很多照片,但其中,却没有一副照片是有人物的,阿文说,这是某种程度上心灵洁癖的体现,我失笑,其实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排斥人物出现在我的镜头里,我迷恋静物,疯狂的迷恋,最爱的,是初夏时节绽放的蔷薇,倔强又纯美的精灵,比起人类丑恶的嘴脸,它们才是这个世界上真正值得去审视去欣赏的东西。
在完成了阿文交给的拍摄任务之后,我开始收拾行李,我天真的以为,这里会跟所有我曾经到过的城市一样,作为过客,没有理由在离开的时候产生任何留恋的情愫。如果我不是订了下午的机票,如果我的相机里不是剩余了几张胶卷,如果我没有来到那个图书馆,我想,这里会和那些从我记忆里慢慢模糊的地名一样,成为没有意义的符号。
之前我就说过,这个城市是美丽的,它的美丽源自它的波澜不惊,人们的生活节奏缓慢,随处可见悠闲散步的宠物,连在街角流转的风,都像是跳着柔美的华尔兹,轻盈委婉。在整理好行装之后,我带上相机,想在离开之前,最后一次体会这个地方带给我的美的冲击。
那天是个周末,暖阳包围下的城市是怡人的米色调,图书馆就位于市郊的一幢雄伟建筑里,隐藏在青山后面的建筑,巧妙的与山峰融为一体,据说是著名设计师的作品。图书馆里人不多,来来往往的都是些学生模样的年轻人,我找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微笑的看着周遭的一切,空气里弥漫的是书本特有的青涩味道,混合着山风带来的植物气息,我陶醉的眯起眼睛,置身事外的感觉原来是这么美好。
“再见了。”我轻声的说,然后视线落在了不远处那扇落地窗上,白纱窗帘在阳光的照射下,泛着虚幻的光泽,窗被微微打开了,风偷跑进来的时候,会带着窗帘优雅的跳舞,裙摆一般的白纱,是流动的波光,在空气中滑出一道道迷人的弧线,薄雾升起,把阳光变成了一束束的聚光灯,打在光洁的墨绿色大理石青砖上,揉碎了,散落一地。我情不自禁的举起相机,调整好角度和曝光率,按下快门。
“嗯?”按下快门之后,我才发现白纱窗后面居然站着一个人,不由的皱起了眉头。
怎么会竟然无视了那个晨光中的少年,只是因为他一袭白衣的关系么?还是因为神情专注的他,与此情此景天衣无缝的融合?闪动的眼眸,青葱鼻,微扬的嘴角,是雕塑一般柔美的容颜,随着白纱窗帘的翻飞若隐若现,皮肤是健康的象牙白,有瓷器的质地,天鹅般优雅的脖子,因为眼睛盯着手里捧着的书本而完美的弯曲着,纤弱的身材却隐隐透着刚毅和力量。
他,是第一个进入我摄影镜头的人。
很多年之后,那张照片还放在阿文工作室里最醒目的位置,就连我最痛不欲生的那段日子都没有被拿下来过。因为,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我按下快门的瞬间,会和微风有这么默契的配合,白纱扬起,露出少年天真纯良的脸,初夏时节绽放的蔷薇,最美的是洁白无暇的那一株。
我,有没有说过,我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