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一段,刚更的

其实,小时候,我们都梦想过做一个明星组合。我们嗓音都不错,只是随着成长,渐渐淡忘。
台北的街似乎总是热闹非凡的,一人走在路上,总显孤单,背影也落寞不少。
路边的花店摆满了玫瑰花,首饰店也摆出优惠的招牌,街上皆是手牵手的情侣。呵,不知不觉,已经是情人节了。
在大学里,也有不少人追求自己和妹妹,也谈过几次恋爱,只是,都因种种原因,不欢而散,爱过,伤过,疯过,恨过,最终退回朋友的位置。
走进一家小食店,情人节,还是自己过好了。叫了几个小吃,便坐在凳子上,望着窗外发呆。这家店挺有名的,但今天店里的人似乎不怎么多,估计都去吃烛光晚餐了吧。
不知什么时候,店里走进一个男生,戴着帽子,帽檐压得低低的,看不见脸。那人叫了几瓶啤酒,便自顾自地喝了起来。在这情人节里,独自一人喝酒,恐怕是失恋了吧。
几瓶下肚,男生似乎很有节制,在自己喝醉之前,便摇摇晃晃地付了钱,走了。经过我桌前时,脚踢到了砖头的缝隙,一个趔趄,勉强稳住身体,帽子却掉了下来。
这么狗血的情节,估计大家都想到了。没错,我惊讶地瞪住那张细致的脸,小眼睛,大鼻子,脸颊上有两个深深地酒窝。比电视上还要帅气。
“林俊杰?!“在我反应过来前,那男生便在我惊讶于疑惑的眼神下,拾起帽子,飞快地跑出店门。
似乎还没从刚才零距离接触明星中反应过来,盯着那远去的背影,总感觉怪怪的。那人显露的疲惫感与孤独感,不像我知道的林俊杰该拥有的。
也许,是错觉吧。
但还觉得哪里不对。这么狗血的事情,这么让无数女生幻想的情节,怎么会发生在我身上。
可那个男生,还是,觉得,不对劲。
就这样,故事开始了,开始得那样童话。而越到后面,越令我自己觉得,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