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月2日在苏宁浦东店购买了一台长虹55寸彩电,于1月27号在浙江省天台县老家叫长虹技术人员上门按装,装上彩电后技术人员发现只亮灯开不了机,技术员马上将彩电打包,叫我找长虹或苏宁换退机,我就打电话给苏宁与长虹,但是他们二家公司借口春节到了没办法只能等过了节给我处理,并答应会给想应的补偿,但是到了2月9日上班了我再打电话给他们时就相互推倭,侍到2月10日下午5点30分苏宁电器打电话给我,叫我把彩电从天台老家拉到上海把彩电退掉,我于2月11日下午将彩电拉到上海浦东苏宁店时,苏宁店却出而反而地不承认有人通知我彩电从老家拉到上海苏宁店,更恶列可恨的还是苏宁店里营业员,名叫王文庆二次脱衣服要打们我,我报警后110警官到场后苏宁店才同意给我处理,到现在苏宁只同意退机还没有给我赔理道歉,其他损失苏宁店叫我向长虹公司要,我向长虹公司要求赔偿损失,长虹公司说是苏宁叫我把彩电从浙江天台拉到上海应该由苏宁店赔,我为了这台彩电打到苏宁与长虹的投诉电话加起将近200元,请假三天、过路费是175元,油费是500元,为了这台彩电造成我的精神损失是无法计算,我的损失谁来赔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