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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七大员、安全三类人员、特种工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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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业工种根据住建部发布的职业技能标准,结合我省建筑企业需求,先期开展22个职业工种(见附件)的培训,待住建部公布其它工种职业技能标准后,结合我省行业需求,陆续增加相应工种。 (二)技能等级各职业工种的技能等级由低到高分为: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三)培训评价内容培训内容:按照住建部发布的职业技能标准,组织开展职业道德、安全生产知识、理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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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及合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 鄂建办〔2020〕3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才函〔2019〕22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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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8日上午,湖北建设职业教育集团在学校举行集团换届暨2020年会筹备会。 中建三局、武汉建工集团、中铁大桥局集团、山河建设集团、广东天衡公司、中建东方装饰、武汉科技大学、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桥梁职院的等成员单位出席会议,学校校长危道军、副校长杨爱明、副校长黄冠华,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学校副校长黄冠华主持。 职教集团理事长、校长危道军同志代表学校致欢迎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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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简称“建筑特种工”),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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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类人员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证),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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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岗位 根据住建部有关要求,对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 7 个岗位组织职业培训、测试、发证,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分别细分为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 4 个子专业。 报名条件 凡年满 18 周岁,且男性不超过 60 周岁、女性不超过 55 周岁,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在岗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一)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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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城建局)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管理机构,各有关企业: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后,无法正常办理换证工作,为更好支持建筑企业顺利复工复产,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4月以来省住建厅核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4月5日至8月31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9月30日。待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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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减轻申请人负担,提高管理效能,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我省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二级建造师全面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防伪贴。 二、原纸质注册证书可继续使用至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1日起原纸质注册证书自行失效,不再回收。持有原纸质注册证书人员应按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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