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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高空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烟囱工程施工前,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措施。 2、凡高处作业人员,应经医生身体检查合格,并应经安全技术培训和考试合格。 3、烟囱周围应设立施工危险区,100m以下的烟囱距筒壁不宜少于10m;100m以上的烟囱距筒壁不宜少于烟囱高度的1/10。施工危险区应设立明显标志。在危险区内的通道应搭设保护棚。 4、在烟囱内部距地面2.5~5m处应搭设保护棚。采用移置模板连续施工至第一层烟囱平台,继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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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烟囱工程质量验收 一、烟囱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附录A); 2、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附录B);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录C); 4、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录D); 5、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附录E); 6、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附录E); 7、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附录E); 8、单位(子单位)工程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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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采用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相应格式。 2.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应采用本规范A的格式。 当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是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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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砖烟囱施工要点 烟囱施工应遵守《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现场施工要点简述如下: 一、砖筒壁施工 1、砖筒壁应用标准型(也可用异型)一等烧结普通粘土砖砌筑,其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有抗冻要求时,砖的抗冻性指标应符合设计规定。 2、在常温下施工时,应提前将砖浇水湿润,其含水率宜为10%~5%。 3、砌筑筒壁前,应检查基础环壁或环梁上表面的平整度,并应以1:2水砂浆找平,其水平偏差不得超过20mm,找平层的厚度不应超过30m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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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砖烟囱构造要求 对砖烟囱除进行必要的计算,还要满足构造要求。现将其基本构造介绍如下。 一、砖筒壁: 1、砖筒壁应进行分节,每节高度不宜超过15m。筒壁坡度宜采用2%~3%。 2、筒壁厚度: (1)当筒壁内径小于或等于3.5m时,筒壁最小厚度应为240mm。当内径大于3.5m时,最小厚度应为370mm。 (2)当筒身设有平台时,平台处筒壁厚度宜大于或等于370mm。 (3)筒壁厚度按分节高度自下而上减薄,但同一节厚度应相同、 3、筒首构造: 4、烟囱顶部称为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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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烟囱工程质量验收 一、烟囱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附录A); 2、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附录B);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录C); 4、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录D); 5、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附录E); 6、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附录E); 7、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附录E); 8、单位(子单位)工程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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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拆除施工后的安全要求 1、拆除施工结束后,应对拆除区域内被切断的电线、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热管道等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设立明显标志作书面资料,引入移交档案资料中。 2、对拆除施工中使用、储存的物品、器材、设备等进行清理,并及时处理,不应久放拆除现场,特别是油料、爆破器材等危险物品应及时回收。 3、拆除的物料应及时清理外运,临时堆放在拆除场地的,应按品种、类别分类堆放,派专人看管,加强治安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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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砖烟囱筒壁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 1、砌筑筒壁前,应先检查基础环壁或环梁上表面平整度,并应采用1﹕2水泥砂浆找平,其表面平整度不得超过20mm,砂浆找平层的厚度不得超过30mm。 2、砌筑筒壁前应设置皮数杆和坡度尺。 3、筒壁的中心及半径,应每砌筑1.25m高检查一次,并应纠正检查出的偏差。 4、砌筑筒壁时,每5m高应取一组砂浆试块,在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取试块。 5、筒壁配置钢筋的位置、接头和锚固长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6、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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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烟囱工程质量验收 一、烟囱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附录A); 2、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附录B);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录C); 4、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录D); 5、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附录E); 6、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附录E); 7、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附录E); 8、单位(子单位)工程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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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拆除施工后的安全要求 1、拆除施工结束后,应对拆除区域内被切断的电线、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热管道等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设立明显标志作书面资料,引入移交档案资料中。 2、对拆除施工中使用、储存的物品、器材、设备等进行清理,并及时处理,不应久放拆除现场,特别是油料、爆破器材等危险物品应及时回收。 3、拆除的物料应及时清理外运,临时堆放在拆除场地的,应按品种、类别分类堆放,派专人看管,加强治安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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